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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直播之荒野挑战-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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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问,旭爷以往遇到的羚羊尸体,有哪具不是被啃个稀巴烂。

    最完整的一次,是东非塞伦盖蒂大草原的那头跳羚,可是那也是刚刚被狞猫杀死,紧跟着被两条斑鬣狗给抢了下来,最后又被旭爷抢了下来。

    最起码看起来非常合理。

    可眼前这头呢?

    完好无损,只是颈部出血。

    试问,有哪个食肉动物,会在咬死猎物之后,一口不吃?

    最终,陈旭开口了。

    他一脸严肃地说道:“正如大家所见,这是一头幼年羚羊尸体,而且尸体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下,只有这颈部这一处伤口。”

    一边说着,他一边将羚羊的脖颈转过来,给镜头拍了一下。

    观众们看到,那是一个血窟窿。

    但凡有点儿智商的人,都知道,这是枪伤

    一下子,那些说旭爷作弊的人,立刻感觉脸颊有些发烫。

    毕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会弄得这么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几下,做成类似于被咬死的伤口,这样才像一点儿。

    于是,直播间内,许多观众纷纷给旭爷道了歉。

    而陈旭则是趁此机会,走到了附近15米处,捡起了两颗金色的金属。

    是弹壳

    “这是12号猎枪弹的子弹弹壳,除重型猎枪以外,12号是游猎猎枪,口径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种,弹壳采用全铜质,造价不菲,这伙人很专业”

    他捏着这枚弹壳,给观众们分析了几句。

    不少人愣了愣,这么牛逼,旭爷光是看子弹,知道这么多信息,这尼玛刑警还牛逼啊

    可他们反过来一想,这些本来是荒野必备的生存知识。

    如果让旭爷真的到犯罪现场,去观察罪犯的痕迹,没准儿不一定观察野外动物厉害了。

    不远处,10米左右,同样还有另外一滩血渍,但是并不见尸体。

    陈旭闭着眼睛,慢慢在脑海重组现场。

    “两滩血渍,代表两具尸体,只有两发弹壳,对方的枪法非常之准,而且反应极快。”

    “他应该是在发现成年羚羊后,一枪将其毙命,幼年羚羊在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开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时他正在换弹;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击杀羚羊幼体,从他不带走尸体可以看出,幼体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但他还是开枪了,是因为乐趣?”

    “他的手法很熟练,换弹速度极快,几乎换完弹的同时,进行瞄准开枪,整个过程不超过1秒,所以这只羚羊幼体仅仅跑了5米,死在了它的母亲旁边”

    在脑重演完整个过程,连陈旭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个顶尖职业高手

    不少女观众听着陈旭重演“案发现场”的分析,不禁差点儿兴奋得嚎起来,简直超帅

    这一下,观众们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陈旭也点点头,“没错,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击杀这头羚羊的,是偷猎者。”

    “我之前对那片平地的车辙印判断错了,这帮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职业偷猎者,而且是顶尖水准”

    :

第三百九十九章 生吃黄金(求订阅)() 
陈旭蹲在地,找了半天,终于看到一条清晰的车辙印。

    “果然,从轮胎印的花纹来看,跟之前在荒地看到的如出一辙,应该是同一伙人,而且是刚离开不久。”

    刚离开不久?

    听了旭爷的描述后,大家只感觉这伙人好牛逼啊

    不少观众的脑海,甚至生出一个“冷血杀手”一般的偷猎者形象。

    可是,也有观众表示疑惑,一头羚羊而已,值得这么厉害的偷猎者,甘愿冒着风险来到撒哈拉无人区偷猎?

    陈旭回到了那头幼年羚羊死尸前,叹了口气,“这不是一头普通的羚羊,而是非洲旋角羚。”

    “它是一种沙漠大型羚羊,体长可达到1。7米,体重可达120公斤,对沙漠有极强的适应能力,一生极少喝水。”

    “旋角羚跟其他的羚羊不同,它们行动笨重,奔跑速度慢,所以很容易被当地居民猎杀。”

    “而因为旋角羚的角很大,非常漂亮,有特点,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故经常被偷猎者盯。”

    “再加旋角羚怀孕期长,这造成了它的数量极其稀少,全球范围内,还不足500头”

    全世界都没有500头?

    我的天,这也有点儿太稀少了吧,濒危动物?

    陈旭点了点头,“《华盛顿公约》一级保护,极度濒危等级,如果是故意猎杀,最低10年,最高死刑”

    观众们一听,不禁在心里感叹一句,真是命运不同。

    同样是羚羊,竟然差别这么大

    “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血腥味儿这么大,很容易把其他食肉动物招来”

    话落,陈旭立刻掏出捕鲸叉,在旋角羚的脖颈处,深深划了一刀,然后拽着它的后腿,倒挂着空血。

    这头旋角羚很小,角都没长出来,估计只有六七十厘米大小,二三十斤的样子,很容易提起来。

    如果是活生生的幼体,即使不是保护动物,陈旭其实也有点儿下不去手。

    但现在既然是死尸状态,而他又饿得厉害,自然不用矫情太多。

    自然界的弱肉强食自然会淘汰掉弱者,算他不吃,其他食肉动物也会把它撕碎。

    空掉血后,尸体的腥味儿会大大减少,对付斑鬣狗这种嗅觉不太灵敏的野兽,足够了。

    回到老贝的身边后,陈旭开始地解剖起来。

    饿急眼的他,实在忍不住,便先割下来一条夹脊肉,扔进了嘴。

    咀嚼了片刻后,他一口吞了下去,“呼……饿死我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第一次吃哺乳动物的幼体,肉质非常嫩,它会带来很重要的一点,是富含很多的水分。”

    有些观众看着这头被解剖的旋角羚,不禁发弹幕道:

    “666,旭爷这一口下去,估计不便宜”

    “是啊,全世界都不到500头,估计怎么也得值个几十万美金吧,这得论克计算啊”

    “旭爷这不是吃肉,是吃黄金”

    其实,这也不是陈旭第一次吃保护动物了。

    次在神农架,他也遇到了一头被花豹啃食完的麋鹿,同样是世界一级保护动物,但在他饥饿状态下,还是吃了大腿的骨髓。

    吃了两口,垫了肚子后,陈旭便把旋角羚全部弄成纯肉,总体并没有沙漠巨蜥多,但还是能撑过两顿饭。

    天黑之后,他找了一处背风的巨石,在此搭建了一个临时宿营地。

    其实,他的旁边还有一处河谷,里面也许能有天然山洞。

    但陈旭在之前的直播,明确提到过,这种河谷很容易称为山体滑坡、山洪的多发地,非常危险。

    他一边烤着羚羊肉,一边想着今天傍晚分析的那个偷猎者。

    能有这么快的反应速度与准确性,之前一定是受过专业训练,是不知道,如果自己不小心遇到了他,能否保住性命。

    陈旭总喜欢提前谋划,未雨绸缪。

    可以说,这个好习惯,在野外救了他不下数次,最成功的,无疑是在叙利亚战场废墟那次。

    如果不是他提前布置了拦路设施以及氨气瓶,在当时那种被枪口包围情况下,是有九条命,都不一定能活下来

    而现在,这伙专业偷猎者的前进路线与自己是一个方向,说不准什么时候碰了。

    所以,他现在很有必要考虑一下安危问题。

    毕竟,这帮人干的都是死刑的买卖,跟贩毒的性质差不多,下手绝不会软了

    一想起偷猎者,陈旭脑海一下浮现出一个黑色人影。

    是科埃里。

    那个之前在坦桑尼亚客车遇到的马赛持枪偷猎者。

    科埃里是一名身手极好的猎人,聪明、做事儿狠辣、枪法精准,而且很有洞察力。

    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坦桑尼亚军方的包围下,愣是坚持了一天,而且还突破了包围,劫持了一辆客车。

    当时如果不是有他在场,最后的结果还不一定会怎样。

    没办法,非洲大陆经济发展较差,各种法律体系建设并不完善,动荡不安,也很正常

    休息了一夜过后。

    第五天,陈旭早早起床,吃完了剩下的羚羊肉,便继续朝着部高原前进。

    一路,周围的沙漠植物越来越多。

    甚至出现了巨大的乔木跟大片的灌木丛。

    这些都标志着,他将很快到达部高原,绿洲离他不远了

    一边走着,他一边给观众们科普着这些植物的用途。

    如长着尖刺的沙棘,它的果实可以食用,而且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物质。

    而同样看起来很好吃的牛角瓜,长得很像鳄梨,但却含有毒性,即使是骆驼这么大体型的动物,只要一小口下去,会腹痛如绞,呕吐下泄,一整天都起不来。

    所以,它在华夏还有一个别称,叫做断肠草

    穿过灌木丛,陈旭刚观察前方地形的时候。

    突然间,前面的山丘,好像有几个小黑点儿在移动着。

    他微微蹙眉,用手遮着阳光,仔细观察着。

    “好像是动物群……”

    一边说着,他一边催促着老贝,加快步伐。

    又走了几十米后,他才看清,不禁激动道:“是骆驼而且面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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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陈旭?(求订阅)() 
终于看到沙漠土著了

    于是,他急忙骑着老贝,追了过去。

    观众们虽然早猜到了今天旭爷会获救,但是没想到会这么突然。

    一想到他一会儿会结束直播,许多人不禁有些失落。

    五分钟后,他终于来到了那群骆驼跟前。

    对方是个三十来岁的年男子,应该是正带着骆驼出来放牧。

    也许是生活在撒哈拉常年暴晒的缘故,虽然都是黄种人,但相于亚洲人,他的皮肤更黑,穿着一身绿色的宽松纱袍,头顶缠着一圈粉色格子的头巾。

    对方看到陈旭,眼神也有些惊讶,似乎是没想到会在这种了无人烟的地方,看到一个骑着骆驼的亚洲人。

    “你好,我叫陈旭,来自华夏,是一名户外荒野主播,独自来撒哈拉进行求生探险……”

    陈旭停下老贝,跳下身,走前,主动礼貌地介绍了自己。

    他用的是阿拉伯语。

    不管对方是阿拉伯人,还是柏柏尔人,既然在北非,肯定会受阿拉伯化的影响。

    对方先是一惊讶,然后很客气地笑了笑,也用阿拉伯语回道:“原来如此,我叫萨阿德丁·西迪,住在附近的村落里,很高兴认识你,你渴不渴,我这里有水源”

    “非常感谢”

    陈旭赶紧接过对方的水袋。

    这是一个由黑色羊皮制作的大水袋,面用绳子栓死。

    “在撒哈拉,水源非常珍贵,所以被部落视为珍贵的礼赠送给客人,如果你拒绝,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陈旭一边喝着水,一边给观众们解说。

    事实,他之前从泥浆榨出来的那半壶水早已经喝完了,现在真的有些渴了

    喝完了水后,两人开始交谈起来。

    原来,西迪是柏柏尔人,居住在附近的一个几百人的原始聚落里,平常靠放牧为生,偶尔会去附近的镇子换一些生活必须,如器皿、铁器等等。

    他们并不是纯粹的原始部落。

    其实,随着现代明的高度发展,真正纯粹的原始部落几乎已经消失不见了。

    包括次陈旭去拜访的那个食人族传承部落,其实也与现代明接触过,要不然也不会说英语,知道无人机是拍摄设备了。

    但是,原始部落也不是没有。

    他还记得之前在太平洋部海岛看到的那群基里巴斯土著,仿佛真的给人感觉像一点儿也不曾接触现代明一样。

    两人一见如故。

    正好时间也快到午了,西迪决定带陈旭回村落,好好招待他一番。

    一路,他也问了问陈旭的经历。

    当他听到陈旭说自己是一个人从利亚沙漠走过来的时候,不禁露出了极为吃惊的表情,然后做了一个伊斯兰教最高的崇敬礼。

    按着西迪的话来说。

    撒哈拉深处在他们眼,那简直是活生生的“地狱”,高温、干旱、一望无际的黄沙,简直是噩梦。

    连他们村落经验最丰富的猎人,也不敢说自己能横穿深处的沙漠,而且一走是五天

    陈旭听着西迪一个劲儿地夸赞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厉害的人还有很多,我只不过是运气较好罢了”

    “哪里哪里”

    西迪急忙摆手,“你是真的厉害,我们村子昨晚也有两个客人登门拜访,但他们都是开车来的,不像你,徒步走过来,又制服了一头骆驼,我太佩服你了”

    陈旭憨憨一笑,接受了对方的赞扬。

    可是,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不禁愣了一下,“西迪大哥,你是说……昨晚有两个人开车,来了你们部落?”

    西迪点点头,“没错,听说是从东非自驾游过来的,也很厉害,开了大概五千多公里,很厉害,但还是不你”

    陈旭一听,感觉有些不妙,微微蹙眉。

    他总觉得,这两人很可能是昨晚猎杀旋角羚的那帮家伙。

    从车辙印的方向来看,他们也正好经过西迪的村落。

    而西迪见陈旭突然不说话了,便问道:“怎么,陈旭,你认识他们?”

    “不认识。”

    陈旭知道自己失态了,便急忙回过头,微微一笑,“那他们现在离开了么?”

    “哈哈,原来你是担心这个,放心吧,他们是昨晚才到的,说是要休整一天,明早才会离开,到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都是热爱冒险的勇士,你们一定会非常聊的来的”

    西迪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笑一声。

    陈旭表面点点头,其实心里却是在思考着如何应对的办法。

    直播间的观众们看到这一幕,尤其是旭爷紧锁眉头的样子,便知道这事情,透露着不简单。

    有些聪明的人,一下便联想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不少人也纷纷确认,觉得西迪说的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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