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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茅山图志-第8章

小说: 茅山图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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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在乡下山野间有种专吃死人死尸的野狗,这种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几十里外死人的尸味。它们牙尖爪利,能在土坟上刨洞,刨到棺材了,就用脑袋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而且这种野狗体形巨大,生性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肉和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大活人,也往往会发起狠来,直接扑过去撕咬至死。

    这种长着血瘤的野狗,由于常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的话就别想活了。它的特征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早些年因为条件所限,穷人的廉价薄棺,最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种狗,用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继而拖出棺材来吃掉。

    而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所听到的“嘭嘭”声,就是这地魔用头碰那棺材所发出来的响声。

第十四章 食怨晦,艺高人胆大() 
(感谢问鬼童鞋的打赏,谢谢!!!)

    茅山图志有云,地魔者,其行类犬,多群居,夜行于野间,食怨晦而生,见生人而食之。

    眼前这头地魔高约两尺有余,身长三尺,牙尖爪利,四肢粗壮。见到有人走到近前,不但不害怕,反而目露凶光,弃了嘴上的死肉,朝着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低低的嘶吼起来,做足了攻击的姿态。

    对于这“地魔”的传说,胡不归也仅仅是听闻而已,今日一见,这东西果然凶狠的紧。

    有道是“观其行,知其意。”

    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瞧这地魔的架势,就知道这地魔是将自个两人当做了盘中美食,嘴上鲜肉,今儿个若不能将这地魔打倒,恐怕是不能善了了。只是,这地魔牙尖爪利,满身是毒不说,而且满是尸水横流,看着就恶心,胡不归两人赤手空拳,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了。

    正当两人踌躇不前的时候,那头地魔可不干了。

    本来这头地魔正在大快朵颐,忽然间被人打断了,心情那是自然不会好的。平日里,它吃惯了死人肉,当然熟悉人的味道。此时,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个大活人站在它的面前,闻着那股子人肉的味道,它就有些按耐不住了。只见,这地魔弃了嘴上的死肉,大嘴一张,后腿一蹬,“嗷”的一声,朝着走前的胡不归扑了上来。

    胡不归自打看清楚眼前这地魔之后,就一直小心着它的突然袭击。眼前这头地魔虽说身形庞大,都快赶上小牛犊了,但它这猛然一跃,却足足有一人高下,赫然是朝着胡不归的喉咙来的。om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一跃不仅高,而且速度奇快,饶是胡不归早有防备,但看这地魔如此生猛,还是惊出了一身冷汗。眼见那地魔来势汹汹,胡不归顾不得其他,身子一歪,就地一个“懒驴打滚”,这才堪堪躲了过去。

    “师兄,小心!”

    胡不归这一躲才想起卫中舟在自个的身后,他这一躲,身后空旷,那地魔的攻击对象立刻就变成了卫中舟,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地魔

    已经跃到了半空中,眼看就要扑在了卫中舟的头上。这地魔满身尸毒,若是被它抓咬一下,后果不堪设想。

    卫中舟的本事胡不归是知道的,早在先前的时候,胡不归天天和卫中舟两人比武较技,每次都是自个被揍的鼻青脸肿。他相信自个能做到的,卫中舟也一定能够做到,即使是自个不出声提醒,依卫中舟的本事,躲过这地魔的突然袭击也不算多难的事。

    可是让胡不归万万没想到的是,眼见那地魔快要扑到自个的脑袋上了,卫中舟就像是没反应过来一样,身子本能的歪了一歪,竟然只是往左稍稍移了半步,而此刻那地魔的爪子已经抓在了卫中舟的衣服上,眼见就要血溅当场。

    这可把胡不归吓了一大跳,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救人要紧,顾不得其他,胡不归一个“鲤鱼翻身”跃了起来,就想冲上前去。这一切只是眨眼间的工夫,就算是胡不归功夫再好,速度再快,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也已经晚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卫中舟却动了,只见他先是把身子一扭,在电光火石之间避开了地魔的爪子。紧接着他猛的踢出了右腿,狠狠的抽在了即将擦身而过的地魔的腰上。

    所谓“艺高人胆大”。

    不得不说,卫中舟把握时机的能力非常强,面对如此凶恶的地魔还能从容应对,做出这一连串的动作,出手的时机还能拿捏的这么准确无误,让胡不归心里不禁叹服:“自个这个师兄确实强悍,不过这个貌似忠厚的师兄也真是的,害的自个白白担心了一场。”

    卫中舟这一连串的动作,看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难的很,尤其是那身子一扭,如果早上一分,他也只是堪堪躲过地魔的攻击,不能将之重创。而要晚上一分,那么后果必然是血溅当场,后果不堪设想。

    再说卫中舟踢出的这一脚,地魔虽说比较凶恶,但怎么说也是属于狼狗之属。这狼狗之属素有“打不断的狗腿,敲不碎的狗头”之称。这不是说狼狗的四肢与头部坚硬,而是它们的承受能力极强,即使四肢和头部受到了重创,它们依然能够做出凶狠的反击。

    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攻击他们的头和四肢不但不能将之打倒,而且很有可能激发他们的凶性,引起它们疯狂的反扑。

    而狼狗之属它们的弱点就在于它们的腰部,但地魔是用四肢行走的,要想攻击到它的腰部,那么必须要绕到它的身后才可以,地魔牙尖爪利,速度奇快,想要绕到它的背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卫中舟正是利用它扑向自个,身在半空,无力躲闪的这个机会,险之又险的踢中了地魔。卫中舟踢的这一脚,可以说是谋定而后动,做足了准备的。他这一脚势大力沉,用上了十成十的力道,按照他自个的想法,即使眼前这头地魔再怎么凶悍,自个这一脚下去,也能让它断上几根骨头,半天爬不起来。

    果然,那头地魔被卫中舟一脚踢中,只听“嘭”的一声,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惨叫着飞出去了老远,跌进了乱草之中。

    随着那头地魔被踢出老远,胡不归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打蛇不死,必被其嗜”的道理,胡不归自然知道,这地魔凶恶如斯,若是今日不能将它打死,那么日后再让其他人遇到,若是没有自个师兄的本事,那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除恶即是行善,胡不归刚想上前对那头地魔补上几脚,却见身旁的卫中舟脸色大变,大叫一声:“不好!”紧接着,就一把将胡不归推了出去。

    出于本能的信任,胡不归来不及多想,随着卫中舟的动作就地一滚,直到滚出去了两三米的距离这才停下来。

    而,就在胡不归滚出去的那一瞬间,一道红光破空而来,直直的钉在了胡不归先前所站的位置上。这道红光速度极快,甚至比先前那地魔还要快上一丝,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如若不是卫中舟推了自个一下,胡不归此时已经被那道红光穿个通透了。

    随着那道红光落地消散,胡不归也看清楚了那偷袭自个的东西。

第十五章 刮腥风,性命不自保() 
上回说到,胡不归被突然而至的红光偷袭,被卫中舟一推,两人双双就地一滚,这才堪堪躲过了致命的一击。om

    而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由于速度极快,惯性也大,头前的一部分已经深深的扎进了泥土中,所以说胡不归并不能看清它的全貌。而留在上面的一部分约有一扎多长,下粗上细,呈紫黑色,被月光一照,就好似是个散发着红色的大钉子一样,狠狠的倒钉在了地上。

    众所周知,对于武器来说,自然是越是尖细的东西越具有穿透力,而头前攻击的一端更应如此。

    但,眼前这个狠狠扎在地上的东西却恰恰相反,下粗上细,违背了常理。

    有句老话说的好“万事由前定,反常必为妖。”

    胡不归瞧着那东西,背上冷汗直流,心下念头百转,他自个在心里暗暗合计道:“这东西既然如此模样,兼之速度又如此之快,亏得大师兄手眼利索推了咱一把,若不然,咱这小命可就交代这儿了。再瞧这地儿,四下都是乱坟,也不知道有几人埋伏,咱自个在明,对方在暗,若是贸然露头,那是绝无幸免的道理了,得想个办法将他们一一引出来才行。”

    先前,胡不归瞧着偷袭自个的东西有些反常,再加上那东西力量奇大,所以,自个在心里先入为主的认为那是有人躲藏在暗处偷袭了。他先是将自个的身子伏低了,这才朝着卫中舟做了个隐藏的手势。om

    不知是没瞧明白,还是压根就没看,卫中舟就地一滚之后,猛然站了起来,看着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愣愣出神,一脸的凝重之色。

    虽说,自个的师兄本事非常,可胡不归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你再强也是肉长的不是?他刚想朝卫中舟喊上一句“小心!”却见卫中舟一个大步,朝着自个飞奔而来,走到近前,一下将胡不归拎了起来。

    “不归,快走!”卫中舟大喝一声,也不解释,拉着胡不归转身就走。

    胡不归不明所以,在自个的心目中,自个这大师兄以前可是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稳重人,可今儿个却三番两次的露出惊慌的神色。再说周围还不知道藏有多少偷袭自个的人,师兄这番动作,难道就不怕有人趁机偷袭自个么?

    想到这里,趁着转身之际胡不归瞥了一眼那偷袭自个的东西,这一瞥不要紧,只见那好似钉子一样的东西,竟然弯弯扭扭的动了起来,瞧那副模样竟然是在往地里钻着,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踪影。

    “这,这玩意儿,竟然还是活的?”

    胡不归瞧的心中大骇,先前他还以为是有人躲在暗地里偷袭自个,现在看来却是自个想的差了。再想到若是刚才那一下扎中自个,这玩意儿那还不得在自个的肉里乱钻啊。胡不归此时才明白卫中舟的意思,不禁后背发凉,有了一些后怕,继而头也不回的加快了奔跑的脚步。

    不说卫中舟这边惊慌奔走,也不说胡不归这边暗暗后怕,只这两人一走,就有“人”不乐意了。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来到这乱坟之后,曾遇到了一头地魔,这地魔被卫中舟一脚踢中了腰部,断了几根骨头,但它却并未死去,此时不乐意的“人”正是这头地魔。

    这头地魔在这张家集的坟地里不知道吃过多少的人,这还是头一次被人踢了个跟头,吃了这么大的亏。眼见胡不归两人飞奔而逃,这地魔哪肯干休,只听的它嘶吼一声,身子一翻,就呲牙咧嘴的冲着跑在后面的胡不归再次扑了上来,大有一口将之吞下的意思。

    有道是“狼搭肩,狗咬喉,行人走路要低头。”

    民间传说,那在山间野地里生活的野物,时间一长,上了年岁,便开了灵智,有那心眼活泛的,能和人一样站立而起。倘若是遇到形单影只的路人,便会趁其不备,一跃而起,专咬喉咙背颈等要害部位,使人窒息,失了反抗的能力,再下口活活撕咬至死。

    似地魔这等凶物,牙口本就锋利,那一咬之力何其厉害,再加上它被卫中舟踢了一脚,本是愤怒的档口,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为了躲避偷袭的活物,跑的匆忙,根本不曾注意到那地魔,是以当两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地魔已经长身而起,一双利爪搭在了胡不归的双肩之上。

    胡不归正奔跑之间,忽然听到那地魔的嘶吼,心道一声“不好”,刚要有所动作,却觉双肩忽的一沉,背后腥风扑鼻,有物搭在了自个的身上。联想到那一声愤怒嘶吼,胡不归心知是那地魔并未死去,哪里还不明白自个的处境。此时,他自个的心立马和明镜似的,这地魔牙沟倒生,咬人必是死不松口,这一下若是让它咬实了,自个哪里还有命在?

    顾不得其他,胡不归匆忙间只得“弃车保帅”,将自个的脖子一缩,想抬起了自个的胳膊迎上去,好护住自个的头脸要害。可那地魔本是心思狠毒之物,今儿个吃了大亏,它那牙口的目标自然不在胡不归的手臂之上,要咬那也得咬到胡不归的喉咙脖子上,才能泄了今儿个的被踹之仇。

    虽说,这头地魔身子依然跃在半空,双爪搭在了胡不归的肩膀之上,但它那张血盆大口却在胡不归匆忙间抬起胳膊的档口,微微一低,躲了开来,随即猛的往前一探,狠狠的咬向了胡不归的喉咙。

    此时,胡不归用式已老,想要回手自救,那是万万不能的了。而卫中舟奔跑在前,离着胡不归足有三步之多,想要飞身来救,那无疑是痴人说梦。眼看着那地魔锋利无双的牙齿咬上了自个的喉咙,闻着那股子腥味,胡不归甚至能感觉到那双利牙咬破自个皮肤的刺痛感,事到如今,他只能双眼一闭,自个在心中暗叹一声:“我命休矣!”

第一章 种恶果,红衣变厉鬼() 
话说,早些年山东泰安县境内有个小村子,名唤“汶阳寨”。om

    寨内有一员外,姓胡,名叫胡天顺,人送外号“胡八万”。

    这个胡天顺祖上原是京城里的大官,时年天下大乱,为了躲避战祸,这才迁居到此。胡天顺的祖上,靠着多年积累的财富,收兵买马,或强取,或豪夺,将汶阳寨附近的土地变成了他胡家的家私,而正因如此,这胡家也成了方圆百里内的地霸土皇。到了胡天顺这一代,这汶阳寨附近八万亩的土地都变成了胡姓,所以这才让他得了个“胡八万”的外号。

    有句老话说的好“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胡家祖上多年做下的恶果,就现在了胡天顺的身上。

    胡天顺二十不到就娶亲成婚,可几年过去了,这胡家大少奶奶肚中仍然平平,连个蛋也没生下,这可把胡家上下急坏了。子嗣的问题,自古以来就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更何况是胡家这样家大业大的人家,子嗣那是更为看重。

    为了后继有人,传承香火,胡天顺在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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