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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引猫入室-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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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你不想见他吗?”
  我说:“见到了又怎样呢?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他没接话,默默地下了床。
  周五下午,我和纳普斯去后海的商店街看电影。我们先在电影院附近的小店里买了两张电影票兑换券,然后去电影院换电影票。商店街一共有三家影院,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家小影院。那家影院装修得很温馨,放映厅里的座椅和两边墙上挂着的帘子都是很经典的红色,十分惊艳,我总喜欢叫它红色小剧场。我们在那家小影院换了两张科幻动作片的电影票,电影的放映时间是三点半钟,现在才两点半,我们便去街上闲逛。
  “这里比老东门干净、漂亮多了。”纳普斯边走边说。
  我说:“老东门有很多小吃,比这里便宜。我上高中的时候常去老东门,除了在那里买些便宜又时髦的衣服、鞋子,还会买漫画和盗版光碟。我记得老东门有个买盗版光碟的小店十分隐秘,是一个卖盗版光碟的人带我去的,那个小店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卖便宜窗帘和床上用品的地方,可是推开一道小门走进去,便是一家存货丰富的盗版光碟店。”
  纳普斯笑道:“你都是买什么光碟呢?”
  我说:“主要是买动漫光碟,偶尔也会买G片。不过,现在大家都用电脑下东西看,那家店很可能已经不在了。”
  纳普斯说:“那条小巷子总还在的吧,改天我们去老东门逛逛。”
  我笑道:“OK!”
  我们正走着,忽然看见前面有人在街拍,我愣住了,因为拿着相机在拍摄的那个人是任为,而被他拍摄的那个模特竟是与我阔别十年的俞炳荣。俞炳荣的容貌几乎没有改变,只是发型、发色和着装与以往大不相同了。
  纳普斯见我发愣,便问道:“你怎么了?”
  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说:“没什么,我们到那边去吧。”
  我们正要走开,俞炳荣忽然看见了我,并且一眼认出我来,叫道:“林莽!”
  任为听他这么一叫,扭过头来,也看见了我和纳普斯,他有点慌张地走过来,说:“你们怎么来了?”
  纳普斯微笑道:“我们到这里来看电影啊,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任为点点头,正想说什么,俞炳荣已走了过来。他先把纳普斯打量了一下,然后望着我,说:“好久不见了,林莽,你没什么变化嘛,就是长高了一点。”
  我装作很自然的样子,笑着说:“好久不见了,鱼饼,你也没怎么变,就是比以前更时髦了。”
  因为“俞炳荣”的前两个字和“鱼饼”同音,所以十年前我们交往的时候我总是很亲昵地叫他鱼饼。
  俞炳荣笑道:“别再叫我鱼饼了好吗?我现在有艺名,叫Richard,理查德。”
  我说:“你现在在做模特?”
  俞炳荣说:“是啊,我最近签了约,成为CHARM杂志的专属模特。”
  任为心虚地看着我,说:“那天我本来想告诉你的……”
  我对他笑了笑,表示我没在意。
  俞炳荣说:“我现在要工作,改天我们约出来吃个饭吧,你留个电话给我。”
  我说:“任为有我的电话,你问他要吧,我们不打扰你们工作,先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7

  与俞炳荣重逢的事一直在我脑子里转啊转,导致我在看电影的时候心不在焉的,直到电影结束,我还坐在座椅上发呆。
  纳普斯把我拉起来,说:“完了,走吧。”
  我便跟着他走,直到我们坐在回家的地铁里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问道:“这部片子都演了些什么呀?”
  纳普斯说:“演一个男的死了又活过来,活了又死过去,反反复复,没完没了。”
  我笑道:“这是个烂片啊!”
  “我觉得不是,片子节奏不错,也有一些创新的地方,总体还可以。”
  “好吧,那我错过了一个还不错的片子。”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纳普斯说:“我看你还没有完全将他放下。”
  我说:“我原以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面,可是忽然又见到了,很多被我淡忘了的事忽然又变得清晰起来,我不知道我们今后会怎样……”
  纳普斯把手搭在我头上,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说:“你别想太多,顺其自然吧。”
  我以为俞炳荣不会那么快联系我,可是三天后,他便打电话给我,约我到S中附近的食街上的一家川菜馆吃饭。上高中那会儿,我特别喜欢吃川菜,正巧学校附近的食街上有一家川菜馆,菜做得十分地道,我和叔父或者朋友常去哪里吃饭。记得有一回,我请俞炳荣去那家川菜馆吃饭,我点了我最爱吃的几道菜,让俞炳荣尝尝。在此之前,俞炳荣从来没吃过川菜,他表现得很矜持,说自己胃不好,不能吃太多辛辣、油腻的食物,于是拿起筷子夹了一根肉丝儿,放进嘴里嚼了嚼。我看见他的眼睛亮了一下,然后他便一口接一口地吃,再也停不下来。俞炳荣的胃是真不好,第二天他便进了医院,打了好几瓶点滴。他回来上学的时候,却跟我说他还想去那家川菜馆吃饭,就算要打点滴也不怕。
  中午十二点钟,我来到那家川菜馆门口,俞炳荣已经坐在门口的一张圆桌前等我。我在他身边坐下,说:“你来多久了?”
  他说:“刚来。”
  他招手叫来服务员,点了我最爱吃的水煮活鱼、鱼香肉丝、毛血旺和炝炒大白菜,让服务员去下单。
  我说:“你的胃还是不好吗?”
  “比从前好些了。”他用一只手撑着头,面带微笑地打量着我。
  我也打量着他,今天他穿着衬衫和圆领羊毛衫,搭配一条修身长裤,整个人显得干净、利落。我发现在他左边的耳骨上戴着一个形状类似马蹄的耳环,那个耳环还是我陪他去老东门买的。那天他在一家小店里看见这个耳环,觉得它很别致,可是耳环针太粗了。他对小店的老板娘说:只要你帮我把这个耳环戴上去,我就把它买下来。于是老板娘不顾他的疼痛,硬是把耳环针塞进了他小小的耳洞里,并把耳环尾端的一个小圆球拧得紧紧的,好像生怕他会把耳环取下来,不买。
  我想到这里,不由得笑了,说:“你怎么还戴着这个耳环?”
  他笑道:“老板娘拧得太紧,我取不下来,恐怕要把它带到坟墓里去了。”
  他的笑脸又激起了我的回忆,我愣了愣,说:“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
  “不好。”他说:“我被学校开除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我消沉了好一阵子。后来,我进了职高,从职高毕业,又进了职大。我这个人呢,读书不行,体育又只有那么一点水平。我在学校里什么也没学到,倒是迷上了摄影,可是我没有摄影天赋,不能以此为生。大学毕业后,我找工作四处碰壁,就在我感到绝望的时候,我被星探发掘,入行做了模特。人生啊,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我倒霉了这么多年,近来总算过得顺畅了些。”
  我听了,很替他高兴地说:“恭喜你!”
  他笑了笑,说:“你呢,现在在哪里工作?”
  我说:“我在报社做编辑。”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说:“你一直都是这么优秀。”
  我笑道:“你也很优秀,只是当年遭遇了挫折,现在你还不是被人发掘了?”
  他笑着点点头,正要说什么,服务员来上菜了。
  他让服务员再拿两碗米饭过来,便开始夹菜、吃饭。他吃饭的时候尤其不喜欢跟人说话,我便陪着他静静地吃。
  我们吃完饭,出了食街,食街外面是一条坡道,往上走便是S中附近的居民区,往下走便是绿树成荫的人行道和大马路,俞炳荣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往下走。我想,即便时过境迁,S中始终是他的伤心地。
  我们走下坡道,来到一条人行道上。在这条人行道上有一条喷泉走廊,走廊长一百多米,里面装了彩灯,到了晚上,彩灯才会亮起来。
  我们在喷泉走廊前的一张长凳上坐下,俞炳荣用手撑着凳面,身体微微后仰,望着远处,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从前坐在这里讨论有关‘死’的问题。”
  我点点头,微笑道:“我们都怕死,害怕死了之后什么也不知道。我们想做的事情有很多,只活一辈子根本不满足。”
  他忽然转头看着我,说:“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活下去,一起面对死亡。”
  我不由得愣住了。
  他接着又说:“每当我回首过去,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只有你能真正看穿我,看到我强大外表下的那个胆小、怯懦的我。除了你以外,没有人真正懂我。”
  我避开他的视线,望向别处:“可是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一直没有联系我?”
  “我没有脸见你啊!”他激动道:“我曾一度认为自己一无是处,直到近来我才重拾信心。”
  我叹了口气,正要说话。
  他仿佛预感到什么,连忙抢在我前头,说:“你再想想吧,多想几天再给我答复,好吗?”
  我默默点头。
  俞炳荣刚走,我便接到报社的短信,通知我去开会。我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直奔报社。
  凌晨时分,我打开家门,一走进客厅,便看见纳普斯正把任为从餐桌前的椅子上扶起来。
  我说:“他怎么了?”
  纳普斯转头看我一眼,说:“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我疑惑地皱了皱眉,说:“我不回来,上哪儿去啊?”
  纳普斯说:“你不是约会去了吗?”
  “约什么会,我还要上班呢!”我一走近他们,便闻到一股酒味,继而看见餐桌上放着两只酒杯和好几个空酒瓶,“你们喝酒了?”
  纳普斯点点头,说:“任为硬要我陪他喝酒。”
  “他明天不用上班吗?”我看看任为,他已醉得人事不省。
  纳普斯微笑道:“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这么晚都不回来,他很为你担心。”
  “为我担心?”我忍不住笑了,“你们两个都不知道我要上晚班?还是怕我下了班之后,路遇匪徒?”
  纳普斯笑而不答。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8

  我和纳普斯把任为扶上床,帮他把衣服脱了,给他盖好被子。
  “你想吃宵夜吗?”纳普斯问我。
  “我不饿,你去睡觉吧。”我转身朝浴室走去。
  我洗了澡,从浴室出来,见纳普斯的房门开着,房间里亮着灯。我走进去,看见纳普斯站在窗前,望着窗外昏黄的路灯。
  我走到他身边,说:“你喝了那么多酒,还睡不着觉?”
  他仍然望着窗外的路灯,微笑道:“我可是千杯不倒。”
  我看看窗外,路灯下的小道另有一份静谧的美。
  他忽然转头望着我,问道:“你和他谈得怎么样了?”
  我想了想,说:“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回想起很多往事,可是我总有一种感觉,就好像我在看一场过去的电影,我早已置身事外,无法再入戏了……”
  他仿佛松了口气,欣然笑道:“这么说,我还有机会。”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吃惊地望着他。
  他笑道:“很久以前我们就见过,可是你已经不记得我了。”
  我愣了愣,意识到他在说七年前我们在公墓里遇见的事儿,我更吃惊了:“我记得你,我以为你不记得我了!”
  他也愣了愣,欣然笑道:“我这个人有个缺点,就是记性太好,过去发生的事我想忘也忘不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记得那时我几乎每天都会在公墓里看见你,我渐渐对你产生了兴趣。有一天你终于走过来跟我搭话,你问我坟墓里的人是不是我的双胞胎弟弟。我说不是,说那个人就是我。你很吃惊地看着我,就好像看见鬼一样。我说你误会了,这是一座空坟,里面埋藏着我的过去。你这才松了口气。我望着你年少、单纯的脸,忽然冒出个想法,便对你说,我是个不得已抛弃了过去的人,你愿意和我交往吗?没想到你撒腿就跑……”
  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打断了他的话,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止住笑,说:“那时我以为自己遇到了神经病。”
  他笑道:“你现在还觉得我是神经病?还会逃走吗?”
  “我都把‘神经病’领进家了,还能逃去哪里?”我转念一想,忽然警惕起来,“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来的?是在公寓楼下的灌木丛边吧?可是之后我们又在影展上遇见,你却装作不认识我,你到底居心何在?”
  他笑道:“我怕把你吓跑呀,直到你主动找上我,我才顺着你的意思和你发生了关系。”
  “真的吗?”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忍不住笑了,“行啊,你隐藏得够深的。”
  “这都是为了你。”他无比专注地望着我,眼里的神情很特殊,就好像在担心我也会成为他不得已放手的过去。
  我的心为之动容,我伸手拥抱住他,说:“你别这样看着我好吗?就算未来你不得已放弃我,我也不会放弃你。”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我起了床,一拉开窗帘便是满眼的新绿。阳光照在窗外白兰树的叶子上,把叶片照得透亮。我的心情一下子亮了,转过身,哼着小曲儿走进厕所。
  我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听见任为在房间里哼叫。我连忙打开门走进他的房间,只见他躺在床上,用手抓着头发,难受得直哼哼。
  “喝多了吧!”我笑嘻嘻地在他的床边坐下。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睁开眼看我,眼里含着泪光。
  “凌晨一点钟。”
  “哦……”
  他发了会儿呆,又问:“你和他复合了?”
  “没有,我已经找不回过去的感觉了。”
  “唉……”
  他幽幽地叹了口气,又发起呆来。
  我说:“你叹什么气呀?”
  “我……”他支支吾吾地说:“有愧于你……你们……”
  “你有愧于我们?”
  我疑惑地皱起了眉头,逼问道:“你怎么有愧于我们了?”
  他心虚地看着我,不敢出声。
  我看着他,忍不住笑了,说:“我今天心情好,你老实交代了吧,没准我会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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