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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樱年-第14章

小说: 樱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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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等着人把你卖了,还乐颠颠帮忙数钱吧!”
  瓦西不服气道:“漂亮姑姑是好人!”
  “你阿爸不是好人啊?”安纳达用烟袋敲了敲瓦西的脑袋,意味深长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总觉得有事会找上门来。”
  “甚么事啊?”瓦西揉了揉自己的脑瓜,凑上前好奇问道。
  “谁知道啊,当你阿爸是神仙?”安纳达气不打一处来,从凳子上站起,“快去青云那守着,别让驴啊马啊靠近一步,你自己也别在上头糟蹋!”
  “呜呜,我又不是畜生……”
  “你去不去?”
  “唔……”瓦西一副小媳妇受委屈的样子忸怩走了,临出门还暗中附送安纳达几个白眼。
  *
  城西阿契亚家。
  这位年轻的母亲用手摇车编织着彩色的布匹,一刀一刀裁剪成衣物的形状,缝制小巧的婴儿衫。
  阿钦走过去帮她递线,见周围还有废弃的线头,便顺手捡了回来,心不在焉的开始编花结,直到阿契亚凑过来细瞧,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竟做了一朵蹩脚的月樱。
  “这是甚么花啊?”阿契亚好奇的问道。
  线头是粉色的,花结是六瓣形的,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那座芳菲烂漫的城池,垂眼戴花描眉浅颦,阿钦苦笑,自言自语又像是答复他人:“这不是花,说不定是天边的一朵云彩,又或是深不见底冥冥注定的苍穹,只能仰望,只能向往,却摸不着一寸素衫衣角。”
  阿契亚显然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得顺着阿钦的话接着赞叹道:“你的手真巧,人长得也像天上织云彩的仙女……能不能把它教给我?”
  阿钦笑道:“这本就是他人授予我之物,闲来无事,随手拈来,夫人若想学,我自是乐意奉陪的。”
  阿契亚向阿钦讨教许久,不知觉中日头已偏,夕阳西下,二人都觉有些饥肠辘辘,便当机立断决议上街买食。
  街上人丁稀少,阿契亚走进一家看上去还算兴隆的店面,与店主说上几句土话,不久便捧着一张胡麻大饼出来,一人分一半。食毕后,她提出要去城东杂食店买瓜果,阿钦便随她一同上路。
  行至东西交界处,忽然从远处奔来一匹棕色骏马,沿街踏风驰骋,马上之人伸手欲抄走阿契亚的钱袋,阿钦用铜子打瘸了马腿,那人便闷哼一声跌了下来,两个姑娘跑了几步,均以为有惊无险,不想刚临街角又被另一个黑影埋伏偷袭。
  等钱袋再次被抢走,阿钦终于忍无可忍追上前去:“物归原主,小贼莫逃!”
  不想这一次,竟是有去无回。
  那贼偷跑入一条冗长的巷子里,阿钦沿街追随而去,竟误入一间四四方方的朱门宅院,环顾四处,琼花香草,碧树曲水,那偷儿倒是早不见踪迹。
  她走了几步,见院内一片江南风貌春光好景,不由暗自思付,沿着墙根找回门路,不待片刻多留。
  谁知刚走到出口,就见一人负手立于门外,头戴金裘帽,身穿无袖袍,毡毛铁靴踏着石板地纹丝不动,仿佛一尊活人石像。阿钦心中警觉,仍尚存侥幸,岂料那人突然转身,只见其左脸横着一道分外醒目的伤疤,阿钦被点了睡穴,即刻倒地不省人事。
  *
  安纳达在喝酒。
  在荒都十余年,自从守着这片水地开始,他就一直在喝酒。
  长期的孤独,寂寞,居无定所,让他习惯这样的生活。他的皮肤变得黝黑粗糙,身体变得消瘦迟钝,他哼着不成调的小曲游手好闲的生活着,把瓦西养大,给婆娘的墓前松土,似乎这些就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
  然而,他很少喝醉。
  那狼一样的眼睛偶尔也会绽放出璀璨的光辉。
  就像现在一样。
  荒都的风猛烈,峥嵘,暴虐,没有人赞美它,人们厌恶这片土地,它贫穷,落后,破败,陈旧,有志向的青年土生土长在这里发芽,却选择远走他处,背井离乡,离开的时候不会流连一眼,似乎已经对这片故土失去任何期待。
  安纳达总是沉默不语。
  他并非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换句话说,他拥有绝佳的视力,非凡的耳力,只要你问了该问的话,他便会告诉你这里的一切,包括所谓的——历史,禁忌,奥秘。
  而现在,他只是抱着酒囊坐在小凳上望着窗外,喝了一口又一口,看这愈加猖狂的风尘迷住双眼,直到窗子前的帘布蒙上他的脸,这才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拉动身边的摇铃。
  “丁零当啷丁零……”
  “阿爸阿爸,发生了甚么事?”瓦西推开门小跑进来,铺天盖地的砂砾依然遮掩不住那兴奋的小脸。
  “通知全城的居民,风暴要来了,”安纳达将酒囊扔向一旁,“还有,告诉城里的男人,别缩在屋子里,大干一场的时刻到了——”
  *
  风暴持续了三天两夜。
  青云旁的小木屋被卷上了天,瓦西抱怨道应该把盘子和碗都搬出来,这样他就可以多得到些乳酪饼,还可以放在床头存上几天。
  安纳达揉乱他棕黑色的短发,漫不经心道:“要不然以后盘子和碗都交给你保管,饿的时候你就拿出来把它们吃掉,这样以后都不用再吃饼了。”
  瓦西想象一下盘子在肠胃里反复挪动的恐怖场面,狠狠打了个寒碜,他再也不要和阿爸讨论吃的东西了……
  城里所有的男人都窝在离城门口最近的土堡里划拳喝酒,他们晚上精神十足的吆喝着,白天呼呼大睡,昼夜颠倒,晨昏不分,而风暴竟在最后一天傍晚奇迹般的平息下来。
  这一天的黄昏很安静。
  男人们都默不作声的擦拭着武器——刺枪,银刀,箭弩,他们早已面色潮红,却依然一杯又一杯将烈酒灌进肚里,每一次的碰杯,都像是最后的团聚,也是临行前的饯别。
  安纳达不喝酒,他要保持最后的冷静。
  瓦西毫无知觉的被人搬到安全的地方,他迷迷糊糊的睡着,梦里梦外还嚷嚷着安纳达的名字。
  这一天的黄昏很美。
  大漠孤烟,混沌的云朵向夕阳落下的方向游弋,天幕与空气恢复了清明,金色的阳光下,男人们踏上了征途,他们带着所有人的希望,守护最后一片青云,尽管这其中包含危险与屠杀。为了生存,没有人想这么做,而他们必须这么做。
  远方的沙丘扬起了风尘。
  开始是单枪匹马,接着来人渐渐多了起来,一队,两队,三队。
  敌人似乎到齐。
  安纳达手握着银枪站在队伍的中间,看着那顶熟悉的金裘帽,还有那人阴桀的瞳孔,不由心往下沉了沉。
  “风把流沙里的水吹跑了,”马上一人开腔,“那是我们空着肚子寻了七天七夜的地方。”
  “我们也曾在荒都入住,与你们互为邻里,这水源理应属于我们。”
  “你们杀了多少荒都人!”守城这边有人按耐不住,大声争辩道,“为了水源连孩子都不放过!”
  “我们为了每个喝下泉水能活下来的人!”
  “没有人生来就被牺牲,你们是荒都人,但荒都不欢迎你们!”
  “欢不欢迎你们说了不算,”金裘帽的主人讪笑的看了一眼安纳达,道,“说这么多废话没甚么用,想砍几条胳膊由我的马刀说了算!”
  “那还不是从城里抢来……”
  淬毒的眼眸一闪,马儿如离弦的箭冲上前去。银亮的马刀洒出温热的血液,那张带疤的脸显得格外狰狞。
  一条活生生的舌头掉在地上。
  说话的人捂着自己的嘴,似乎还不敢置信眼前的事实,支支吾吾费力的表达只言片语,事实上他已经说不出任何完整的字眼。
  “还有谁想评论我的刀?”马上的男人回头扫过所有人的脸,似乎所有的恐惧与愤怒都取悦了他,半眯着双眼享受道:“一块活肉而已,它还没吃饱。”
  “杀——”
  安纳达握紧手中的枪身奋力喊出这个字眼,荒都的守卫者们似乎被这样的景象所激怒,一场来势汹汹的战争在炙热的火烧云下拉开帷幕。

  中元花嫁

  阿钦是在活水流动声中惊醒的。
  她抬头看见金丝帐,又瞟过石桌,酒壶,坐在木椅上喝酒的人,不由暗自打起十二万分的警觉。
  “醒了就别再睡回去,正好衣服也不用我扒光了穿。”
  木椅上坐着一名身着胡装青年人,头戴银狐帽,胸前挂着一枚硕大的蓝宝石,端着金樽慵懒浅酌,仿佛对她的醒来毫不在意。
  阿钦看见一旁火红色的异国服饰,颦眉思索半晌,伸手去取,那人又道:“小心我的蝎子不眼。”道罢,放下酒壶转身看着她,狡黠的开口:“你不奇怪这是甚么地方么?”
  “阁下不是也没问过我是甚么人吗?”阿钦神色淡淡补充道。
  “我不需要知道,”那人笑着起身,丢开火红的嫁衣,“我只知道你是鲁蒙的第一百二十五位新娘。”
  “郎有情,妾有意,嫁娶有礼,敢问阁下,我与那位自说自话的新郎官究竟符合哪一条?”
  “你是个中原人,”那人挑起阿钦的下颚,“嫁给我们的首领绝不亏待你,你很漂亮,长得漂亮话又说得好的女人,一般都不会太笨。”
  “既然要嫁给你们首领,又怎会允许他人捷足先登?阁下与我如此亲近,只怕有失体统罢?”
  “哦?”那人轻笑一声,“都说中原女子贞烈自爱,以身殉节,没想到竟这么快答应了……亲近与否,夫人大可在首领面前尽情哭诉,我绝不辩驳半字。”
  “看来是生出误会了,”阿钦盯着那张妩媚的脸,淡淡道,“我看是阁下情非得已,才会有失体统,不得不女扮男装的罢?”
  珠光宝气的青年人露出一个玩味的笑道:“叫我路雅就可以了,聪明美丽的夫人。”
  *
  阿钦见到那位传说中的首领,已是一月之后。
  这天,寒冷的大漠里燃起了通亮的火把,所有人几乎都走出屋子欢迎英雄的归来,阿钦与路雅住在石室里,没有人通知她们,但幽暗安静的地下却将上面的喧闹听得一清二楚。
  “你不去迎接他们?”阿钦问她。
  “他会来看我的。”
  广袤无垠的土地上,人们兴奋的望着凯旋而归的队伍,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喊:“鲁蒙回来啦!鲁蒙回来啦!我们的天神回来啦!”
  毡毛靴子踏着马鞍,无袖锦袍将那旺盛的精力毫不掩饰的□在外,他眯着眼习惯一切赞美的言语,像一头高高在上的狮子,俯视他的臣民。
  人们簇拥着英雄走入最大的屋子里,那儿有千挑百选的瓜果,美味香甜的琼浆,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献祭给他们的神明。
  “城里那群小崽子哪是鲁蒙的对手!”一个弓弩手唾沫横飞的夸耀道,“挥刀就将他们聒噪的舌头拔下了来!”
  “安纳达那个老贼,总是缩在人堆里,这会好了,一声马哨就让周围那些小兔崽子吓跑了,鲁蒙直接卸了他一条胳膊!”
  “那后来,怎么样了?水……怎么样了?”一个端着瓜果的流民吞吞吐吐问道。
  “要是有还会亏待你们不成?”弓弩手瞟了一眼主位上高大的男人,梗着脖子答道。
  许是声音太大,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宴席忽然安静下来,人们都看着一个方向,弓弩手摸摸鼻子,心虚的望着鲁蒙。
  “再过一个月,就不必四处搬家。”男人不经意间散播出人意料的字眼。
  一刻的安静,然后是一夜的狂欢。
  “鲁蒙说的?”“这是真的?!”
  “感谢我们的天神!”
  人群沸腾了,他们歌颂一切带给自己奇迹与福音的许诺,为了得到幸福,他们宁愿与蛇蝎为伍。
  *
  太阳离开了地平线,埋没了弯月星辰,却将黑暗永留给阴湿的地窖。
  时近天明,鲁蒙终于摇摇晃晃走入石室。
  路雅帮他脱下衣帽,用不多的清水擦拭他的脸。
  “姬莉叶!”鲁蒙打开纯黑的眼眸,抓住那双纤细的手痴迷的喊道。
  “我不是她。”路雅抽手道。
  “不,不,姬莉叶,让我好好看看你!”疯狂的爱慕不因言语的力量消退半分,强壮的手臂箍上灵蛇般的腰肢,炙热的喘息在后颈流连,不一会儿,密密麻麻的蝎子竟爬上鲁蒙的身体,他痛苦的咆哮着,最终无力的倒下。
  “她已经死了。”
  蝎群四散而去,石室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叮叮咚咚的水流浸润着干枯的心田,路雅脱下银狐帽,绸缎般的秀发倾泻在后背,她亲吻昏睡中的男人:“你是我的,我可爱的哥哥。”
  *
  银白色的帽子被遗弃在木椅上,阿钦看着坐在地上喝酒的女人,苍白透明的皮肤,湛蓝的眼眸,忍不住开口:“你是谁?”
  “破败的城池里曾出过一个有名的毒剂师,”路雅拎着酒壶平静道,“我们是他的儿女。”
  “据说阿母是个温柔的人,可惜她生下我们就死了,留给我们健康的体魄,懦弱的性格,我们的父亲也发现了这点,于是他将马奶换成毒剂,一次又一次哄骗我们喝得精光。”
  “我哥哥曾是个很腼腆的男孩,十五岁的时候有了喜欢的姑娘,是熟食店老板的女儿,叫姬莉叶。这个可怜的姑娘第一次来我们家做客,就被父亲调制的马奶给毒死了。哥哥很伤心,他至今都觉得是自己害死了她,他开始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直到有一天将家里所有的药罐摔碎,父亲终于将他送进了毒虫窝。”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度过那段日子的,直到有一日父亲喝醉了打开石门,我才知道那并非一个人——他还抱着姬莉叶的尸体。”
  “我们一起把父亲丢给剧毒的蟒蛇,一把火烧了整个屋子,然后在荒漠中游荡,荒都人不许我们踏进城里一步,他们说我们是丑陋的杀人犯,食人血的魔鬼。”
  路雅残忍的勾起嘴角道:“他们没有说错,可是我们还有心。哥哥的心存在姬莉叶那里,所以需要新鲜的血液让尸体不腐,我的心存在哥哥那里,所以要让喜欢他的蝎子吃饱喝足,这是不是很公平?”
  “我爱鲁蒙,可是我注定得不到他,他爱姬莉叶,可他注定无法将她从沉睡中唤醒,这就是命。”
  路雅倒空酒壶,看着阿钦讪笑道:“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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