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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归如初-第2章

小说: 归如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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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然也听不见弟妹的嚎啕,以及老管家痛心疾首的呼唤。
  他没有看见门外闯进一阵妖诡的疾风,乱了发丝撩了衣襟,将炭火打得明灭,卷去屋内残存的温暖。待它平息后,阴郁的天地间忽降下点点纯白。
  这场绸缪许久的雪,终究幽幽荡荡,无声地落了下来!
  

☆、【初、谷奕人的场合】

  生命的活力是具象可见的。
  此刻谷奕人正沉醉地观赏一条有活力的生命。
  对于人来说用“条”这个量词并不十分合适,但谷奕人是粗人,他觉得眼前的女子就是一条的。不仅指生命的形态,还有她在谷奕人心里所幻化出的图腾。
  那是一条闪烁光彩的磷鱼!
  纤弱,窈窕,总是洄游向幽暗深邃的海沟,用自己生命的微光去点亮黑暗。沧海一粟,无比渺小,恰如星汉迢迢流沙一粒,却无怨无悔地闪亮着,辉煌永恒。
  谷奕人没有真正见过磷鱼,它存在于某些传说故事里,被赋予了龙裔的神奇。
  眼前身姿婀娜摇曳的女子当然也不会是龙裔,她只是一个热情奔放的小跑堂,在这间乡村小茶店里对着每个进来的客人真诚地笑,童叟无欺。
  可她不对谷奕人笑。非但不笑,还要白一眼,扭头走开,随他坐在哪里想吃什么,会做什么。
  而谷奕人什么都不做,他就想坐下,托着脑袋傻愣愣看住自己喜欢的姑娘,一眼一天,一年,一辈子。
  摸着良心说,谷奕人觉得其实曹蕊初真的不能算漂亮,跟自己平时抱的坊子里那些小妞一个都不好比。性格很不讨喜,牛一样的犟,不信命也不服命,独立得像个男子汉似的。
  谷奕人并不觉得这是一种贬义的形容,他喜欢有主张不撒娇的姑娘,更喜欢敢爱敢恨敢跟混混拼命的蕊初。见多了成天把脸涂得墙灰一般白的俗粉们,蕊初在谷奕人心里简直太清新了,就好像赌坊里憋一天出门撒个尿,突然鼻子里没了烟熏酒臭,闻不到男人们胳肢窝里的浓郁,居然觉得空气里有一股山林野趣的清爽。一睁眼,妈的,是茅房!
  不不不,蕊初可不是茅房,她是真正山林里的清风明月,很淡,落在心里却很香。
  在谷奕人的心里,蕊初很像自己的那位初恋。
  每个男孩子都有初恋的,它可以是绵长隽永的誓约,也可以仅仅是繁华红尘擦肩而过的一瞥,不知名不识姓,从此神秘地留在心底成为一尺标杆,是信仰。谷奕人的初恋没有成为誓约,遗憾也没有成为信仰,但初恋仍旧是初恋,跟后面的二三四五六都不一样,它是一,唯一的一。
  没有得到的初恋永远都是最好的。起初谷奕人看蕊初有时是蕊初,更多时候是初恋;后来他有一半时间看蕊初是初恋;再后来,他看不见蕊初了。他想蕊初回来,哪怕她依旧只喜欢宋箴不喜欢自己,哪怕自己依然一半时间里看蕊初想到的是初恋,可还是想她回来。想那一半时间里变成初恋的她!
  谷奕人也明白自己大抵是配不上蕊初的。
  他是个混混,活到现在的时光里做的最有成就感的事就是让自己从小混混打架升级到了大混混,混世魔王的那种混。
  不仅如此,自己还没有爹妈没有家,就剩一个名字不可磨灭地跟随着他的人生,告诉他生命最后的一点根源。但对谷奕人来说,爹死了以后他就没有根源了,他压根儿没兴趣去知道自己的祖宗是谁。
  所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婚姻最起码的礼数谷奕人都给不起。他给不起蕊初,给不起天下任何一个他喜欢的好人家的姑娘。
  蕊初自然是好人家的姑娘。好人家生好人家长,还在好人家里做工,死心塌地地爱着一个应该算好人的宋箴。
  而爱着宋箴的蕊初,是谷奕人最喜欢的样子。
  每天谷奕人都骂一遍自己贱,居然就是喜欢看喜欢的媚锵不读吮鹑恕U飧雎呒楣磐窭创蟾哦际蔷藿鲇校蝗思衣钅宰踊颠恕
  很多时候谷奕人也觉得自己脑子一定是坏忒了的。本来立志把“混混”当作毕生事业来经营这种决定,就不会是一个脑子没有进水的正常人想得出来的。
  甚至于,谷奕人想过,如果蕊初不是这么样一根筋不转弯喜欢了宋箴,如果有一天她被自己打动了,移情了,也许自己也就没有这么喜欢她了。想完以后,谷奕人相信自己在喜欢蕊初这件事上大约不是脑子坏忒了,而是他喜欢的标的坏忒了,他喜欢的不是蕊初的人,而是蕊初的情。
  不可否认,宋箴是谷奕人的兄弟,朋友妻不可戏,但这不是谷奕人不肯夺人之爱的原因。何况他表白了,当着宋箴的面和蕊初表白,这是一场明面上的三角关系,也是最不需要提防的三角关系。宋箴嘲笑过他:“哼,若有一日你当真能将小蕊照顾好了,我倒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作为兄弟,宋箴太了解谷奕人停不下来的命,和他不愿停下来的心。这世上有的人就像母鸡,得抱窝,高兴了咯咯哒叫一嗓子,庸庸碌碌过一生就知足了。有的人却像风,得跑,因为这样它才叫风,停下来的空气就是空气,没有人叫它是风。
  谷奕人是风。有时和煦,经常狂暴,四面八方地呼啸,哪儿都要去扫一扫,哪儿都不能留他静止下来。
  他知道自己是风。所以他就需要一个跟自己不一样的爱抱窝的兄弟,有一个不属于自己却能挂在心里想一下的女子,他们相爱着,他很高兴。他们不爱了,兄弟依然是兄弟,女人还可以调戏,不会变。他爱着别人的执着,一如爱着自己的执着,谷奕人活到现在,活成了执着。
  所以,他从来不惧怕挫折,无论场合无论在做什么,想起来了就要执着地跟蕊初表白。
  走路的时候他会说:“小蕊,我好喜欢你啊!”
  蕊初扇他,他跑了。
  算账的时候他会说:“小蕊,我好喜欢你啊!”
  蕊初抄过砚台丢他,没打着,他依旧跑。
  吃饭的时候他会说:“小蕊秀色可餐,喜欢!”
  蕊初连肉带菜一盘接一盘往他脑袋上飞,他捧着自己那碗白米饭边跑边扒。
  今天他站了起来,踩上凳子跃上桌面,依旧要喊给蕊初听:“小蕊,我好喜欢你啊!跟我走吧!”
  一店的客人都惊了,柜台后的老掌柜愣住了,而蕊初则僵硬地回转身,双手将抹布搅成麻花,气壮山河地爆喝:“谷——奕——人——”
  他们绕着桌子追逐,绕着一店的客人追逐,绕着整所房子追逐。
  跑了一圈回到起点,谷奕人在茶店门前猛地刹住,回身抱住同样来不及止步的蕊初,忍受她的拳打脚踢都要紧紧相拥,靠近她耳边轻轻地说:“小蕊,跟我走,我养你!”
  蕊初怔了怔,心里好感动,却硬是挣脱开,抬脚揣在谷奕人膝弯里。
  “吃茶不?不吃滚!”
  谷奕人嘟起嘴:“小蕊骂人也好听!”
  蕊初瞪他:“别犯贱!”
  “我想你!”
  “我不想你。”
  “无所谓啊!”
  “那你自便。”
  “跟我走!”
  “不去!”
  “我养得起你!”
  “我不嫁你。”
  “我不要你嫁给我!”
  蕊初愕然:“白痴!”
  谷奕人歪过头,委屈极了:“小蕊是在等己锐吗?”
  毫无铺垫直入正题,谷奕人提起了宋箴,打了蕊初一个措手不及。她完全不想提起这个人啊!提起就会痛,头痛,心痛,眼痛,都痛出泪来了。
  “回去吧,小蕊!”
  谷奕人拉起蕊初的手,没有为她拭泪。他明白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
  蕊初转过脸去不看他:“回哪儿?”
  “你还能去哪儿?”
  “我被赶出来了!”
  谷奕人好笑:“那就更该回去啦!因为己锐这个人是不会主动来认错的。”
  蕊初气得说不出话来。
  谷奕人捧住脸,作势躲避:“你不能因为我说了己锐的坏话打我!你知道我说的是实话。”
  蕊初瞪着眼,还是不说话。
  “我们都必须承认,己锐是个名不副实的人。他一点儿都不锐利,太圆了,跟颗蛋一样,老是咕噜噜滚来滚去,看着壳硬,其实一碰就破。他该跟宋笺把表字对换一下,他叫己书,像他自己喜欢的那样,和和气气斯斯文文地当个读书人。从这个方面来说,己锐也是白痴,就是跟我白的地方不一样。我脑子白,他这里,”谷奕人按着自己的胸口,“心白。看不清自己的心咧!”
  蕊初鼻孔里哼一声,扭头走了。
  谷奕人厚颜无耻地跟在她身后也回到茶店里,依旧勤勤恳恳地重复:“小蕊,我喜欢你呀!好喜欢你呀!”
  可是这一回,无论他说多少遍,蕊初都不打他了。她任由身后缀着条甩不脱的尾巴,默默在店里擦桌子,端盘子。
  终于谷奕人不说了,也不跟了,更不笑了。他站下来,仿佛头痛般用力按住额头,涩然轻唤:“小蕊!”
  蕊初也站下了,没有回身。
  “要么跟我走,要么回宋家,别等了。别再傻子样什么都不做白白等下去了!”
  蕊初微微侧过身,眼中困惑:“白白?”
  谷奕人眼中的神情是相识至今蕊初从没有见过的,这个混混痞子居然显得落寞而慌乱。
  “人来人往,你不可能没有听说!”
  蕊初知道的:“宋家的生意已经好起来了。他又一次守住了那个家,不好吗?”
  谷奕人深呼吸:“宋笺当家了。”
  “小孩子,该长大了。”
  “香衣要嫁人了。”
  “她和阿稔情投意合。”
  谷奕人抓抓头,终于说:“己锐病了!”
  蕊初若有所思:“他一直病着。”
  “这次不一样。”
  “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说曹蕊初你这个白痴,大白痴啊!”谷奕人爆吼俅谓昴诘娜硕季八阊剑∩岵坏媚愠钥嗍芮罘且涯愀献撸档乩锍銮耪馀馇汉鹊钠频辏际且蛭悖∷敲聪不赌悖趺纯赡懿换乩凑夷悖克约憾伎梢月簦畹孟窨潘伎梢悦募Φ埃慊够岬筒幌峦仿穑克薏坏霉蛟谀忝媲扒竽慊丶胰ィ 
  眼泪划过蕊初的面颊,轻得没有声音。
  “没有人来告诉我。”
  谷奕人也哭了:“所以我来告诉你。回去啊,小蕊!不够时间去错过了。己锐没有多少时间了。”
  啪——
  清脆响亮的耳光落在谷奕人颊上。蕊初掌心发红,脸色却白,瞳内血丝满布。
  “为什么你要来告诉我?他不想任何人来告诉我的!”
  谷奕人抚着脸,不再哭了,反而笑出来,惨笑:“你不会不甘心吗?”他从怀里摸出一枚信封,“我很不甘心呐!心还未死,人却见不到了,不能亲口说喜欢,连告别都没有,这样子的分离我绝对不甘心。死都不!”
  蕊初接过信封,颤抖着手抽出里头薄薄的信笺,熟悉的笔迹落在眼中,瞬时模糊了视野。那是宋香衣娟秀的字体。自己手把手教这个到了十四岁都只会写名字的大家闺秀临帖,看她贪婪地吸收知识,渐渐成长,如今她已盛放,花开满枝头。
  “兄若迟来,恐难相见。”
  ——信末字迹氤氲的两句浸透了香衣的悲伤,也将泪填满了蕊初的眼眶。
  “我要回家!”蕊初的脸埋在信笺上,泪将每个字都打湿了,“廉叔,小蕊要回家!”
  柜台后的老者行了出来,伸手递上一只鼓囊囊的钱袋。
  “走吧!”老人慈祥地拍拍蕊初的头,“该来的总要来,要去的留不住。那个年轻人对你很用心,你该回去。留在这里你想不通,也得不到,没意义。廉叔这店生意不好,总还开得下去。叔会一直开着,但希望咱小蕊不用再回来!”
  蕊初喉头哽咽了好久,终于挤出一声:“嗳!”
  这一次,谷奕人终于带走了蕊初。
  带她回她的家去!
  

☆、【继、宋香衣的场合】

  宋香衣又坐在书案前临字帖。
  她的字已经练得很好了,小楷娟秀,行笔宛若涧水绕山行,迤逦温柔又明快坚决。
  初见她字迹的人或许很难想象,这名该属大家闺秀的女子直长到十四岁上,才得一个外人教习,颤巍巍捉笔写下第一篇诗文。诗名她依旧清晰记得,乐府诗《长歌行》,非首非尾,独独选了那两句: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
  写完了,香衣蓦停笔,仰起脸来忐忑地问:“蕊姐姐会走吗?”
  曹蕊初不轻不重地笑笑:“也许会也许不会。说到底,我其实并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
  香衣有些高兴又觉得难过,猝不及防一把将蕊初搂住,依依恳求:“姐姐别走!香衣的家,就是姐姐的家。”
  手中未及搁下的毫笔墨渍乱甩,溅了蕊初一身,也污了她两袖。彼此调笑着,心里都是开心的。
  三年里,香衣从没想过蕊初真的会走。更没想到,是大哥亲自将她逐出门去。
  然而谁又能信大哥是真心的?就连蕊初都不信。她离开时不哭不闹,眼底浮着凄凉,遗憾地与大哥说:“你心里,我终究只可同富贵,不得共患难。宋己锐,你真自私呐!”
  可香衣觉得大哥一点儿都不自私。甚至于他太过无私,只将自己看作是这老宅的一缕镇魂,一生都为其束缚禁锢,情感可以牺牲,自己这身躯壳皮囊亦无所惜。
  三岁失亲,香衣的印象中爹娘的样子实在很淡很模糊。记事起生活中全部的记忆就是两位哥哥,再有老管家父子。另外,便是这所失而复得的高门大宅。
  那年孝犹在身,破府搜财,三兄妹由老管家领着站在朱漆大门外,无可奈何地目睹债主们将这家中的一应物什,便是后厨一只糖罐都拿去,仿佛糟了贼匪洗劫一般变得空落落的故园却仍不得还,叫一根玄铁链子穿起了门环落了锁。白漆赫然在门上涂抹扎眼的“押”字,明明白白地昭示它已易主。
  其时,被摘下的门匾歪歪斜斜躺在宋箴脚边。他仅无悲无嗔地低头掠一眼其上的“宋”字,还将怀中啼哭不已的香衣往上托了托,在她耳畔柔声安抚:“乖,不怕!我们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
  奇怪,同是三岁,别的事都淡忘,唯有那一幕,唯有大哥的承诺,香衣总是记得。
  尝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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