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静女彤管 >

第3章

静女彤管-第3章

小说: 静女彤管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始皇好像很喜欢这新食物呢,便转身去做饭。
汤显说今天要吃西餐,我一阵头疼,阿欢倒是教过我如何做西餐,教了几遍我也只是记得大概步骤。
想着用料好,做出的食物必定也是好的,便用今天新送的不知名的食用油煎今天新送的牛排,配上西兰花西红柿,再熬一小锅玉米银耳汤,等汤显回来。
汤显回来看到桌子上的西餐,先皱眉,后不情愿的又皱紧,再后来终于还是舒展开了。
可我能感觉到他有火,而且火挺大,估计这顿饭做的不合他心意。我缩了缩脖子,想好的餐前介绍忘的一干二净。
汤显很斯文的右刀,左叉,割一块吃一块。只不过那表情挺奇怪,憋火的表情

难道这牛排煎的不好?我切了块嚼了嚼,有些费力,煎老了?不会啊,我是严格按照阿欢说的七分熟做的。可见方法一样,厨子不一样,一样做不出好的食物来。
这牛排除了老了些,还是很美味的,虽然比不上我家的老母鸡,相比较而言,还是别有一番不错的风味的。
饭临近结束时,不知为何,身体暖和起来,烧的脸有些烫。看来这牛肉不能经常吃,热量如此高。
汤显盘子里还有半块,看来今天他胃口不好,我突然升起一股勇气,说道:“这是用今天新送的油煎的,我吃着味道挺好的,还有淡淡的甜味和淡淡的酒味。可不要浪费了啊,你要吃不下的话,赏给我或者秦始皇都行。”我脑袋一热,又说道:“秦始皇今天吃了好多,估计也吃不下了。”
汤显淡淡看我一眼,又淡淡看秦始皇一眼,发出一声嗤笑,不知道什么情绪。只听他说了一句:“你真能耐!”又把盘子往我这边一推,转身去客厅看电视去。
我秉着浪费可耻的信念把半块食儿解决后,便收拾盘碟。
收拾停档,感觉有些头晕又有些口渴,估计今天是晒太阳晒多了。此时秦始皇竟十分活跃,在自己的豪华的“宿舍”外活蹦乱跳,转来转去。
便上去逗他玩会儿,秦始皇啊秦始皇,你长的可真丑。秦始皇左摇右摆的头越动越快,感觉自己的眼球不自觉地跟着转,头猛的一阵抽搐,再看不见秦始皇的脸。
当我再睁开眼时,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天花板上的灯说明了一切。看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衣服,连睡衣都没换,一时弄不明白怎么回儿事。
开始在脑子里回忆昨天的事,引来一阵头疼,我觉的自己失忆了。
转头看了下时间,8点?!我居然睡的这么死?
想到今天汤显还要上班,便急急忙的下楼去。
未进厨房,便看到奇异的一幕,汤显围着围裙,顶着两个黑眼圈在煎鸡蛋。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死劲揉了揉眼睛,再看,还是一样。
我有点不敢靠近了,这样诡异的情况,背后一定有阴谋。汤显要对一个人好时,必定是另有所图。阿欢离开前,汤显对她也是反常地好,还把榨的果汁特意分给她喝,第二天,阿欢离开这了。
汤显是不会放我走的,要是能放我走早放了,还用把我囚禁起来,先关黑屋七天七夜让人度日如年,又时不时的死掐我的脖子要杀人泄愤的样子。
既然他不会放我走,那么只有另一个可能了。
我暗然神伤,不知自己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天或者最后几个小时该如何度过。我想妈妈,想我的家乡及伙伴,还想大学里刚交的朋友,虽然我连她们的名字都快忘记了。
阿欢不在,此时,我能告别的只有秦始皇了。转头去看秦始皇,它正在睡觉。
我想啊,秦始皇,你是穿不上我做的龙袍了!下辈子我再做给你穿吧,只是希望你下辈子投个人胎,我真没做过狗衣服,有点拿不准怎么做。
正当我糊思乱想时,厨房里传来阎王的声音,“愣着干嘛,洗手吃饭。”
看,我猜对了吧,这是最后的早餐!
我坦然接受,且因为无力反抗。去洗手吃饭。
饭桌上一如往常的安静,还给做最后一顿早餐,比阿欢做的还要好,我挺满足,汤显也算用心思了。
饭毕,汤显看了看手腕上的时间,说道:“你要不知道食材怎么用,就去上网搜搜。那瓶Perrier Jouet Belle Epoque Blanc de Blanc 香槟就当给你长记性了。还有,那袋Kopi Luwak不是狗粮,是咖啡豆,提神的。秦始皇昨天一晚上都不消停,别再给它吃了。”
汤显说了两串外语,连带这番话,把我都说懵了。我强制自己清醒些,这话,跟我的猜测有些出入呢,他不是要杀我泄愤的吗?
汤显走后,我才醒悟过来,赶紧上楼打开笔记本去查那两串英文。
看到结果,才释然。
原来那瓶是葡萄酒,价格是每0。75升约1000欧元,我居然用它来煎牛排,味道居然还不错。
Kopi Luwak 也叫麝香猫咖啡豆,价格是300至400美金一磅。难怪汤显说秦始皇一晚上都没消停,此时却在呼呼大睡。
看完这些结果,我才觉的自己真的办了一件大错事,汤显居然没有暴力掐我!可见最近他定是遇上开心的事了,否则怎么会对我如此仁慈呢。
不由地想到,那我昨天,是喝醉了?
是汤显把我拖到房里的?还是秦始皇把我驮到房里的?
相较于前者,我更愿意信后者。
虽然秦始皇不到一岁,可个头也是狗中比较大的了,再加上那一身威风凛凛的长毛,精瘦有型的肌肉,比狮子还威武。
汤显是看不上我的,从我第一次看见他看我眼神时,我就知道了。
人与人之间有种距离,是从开始就注定了的。
秦始皇啊!还是你关心我。
作者有话要说:

☆、兄弟装

这几天汤显工作很忙,周一至周五还能见着个人影,到了周末基本见不到人了。
而这时,也正是我和秦始皇最欢乐的时光,我可以把秦始皇放到屋里来,可以和它一起吃一起睡一起晒太阳一起看日落,在院子里疯狂赛跑,每次都以我输结束。
“秦始皇啊,你看,这几株花都已经是你的领土了。”我拍拍手说道。
这是我给秦始皇做的一个“攻占宫殿的计划”,秦始皇每次拉完,便次列有序地埋在后院里,后院很大,更何况整个“宫殿”呢?所以只能一步一步的“攻占”。
秦始皇大舌头掉在外面,呼呼喘气,这是兴奋的信号。
看着太阳西斜,便带秦始皇去沐浴。
“秦始皇啊,这次要洗干净点,等会儿要试试‘龙袍’合不合身。”秦始皇的毛太长了,要擦好长时间才能擦干,这是秦始皇最享受我最受累的环节,真想用吹风机直接吹,或者直接丢到洗衣机里甩干。
我把那件做好的“龙袍”穿在秦始皇身上,四只脚分别套进去,又把一顶蓝顶的“王冠”给它系上。
真是完美!
我想这双手必定是继承我妈妈的,否则怎么能根据网上提供的图画就能做的如此合身呢?
白色的“龙袍”,蓝色的“王冠”,配上秦始皇光泽般发亮柔顺的毛发,真是绝配,和我心中想的一模一样。
“秦始皇,你真威武!这身衣服比你的名字更配你。”
秦始皇第一次穿衣服,有点不适应,总是动来动去的,害我不得不随时跟在它后面,随时纠正它的“龙袍”和“王冠”。
晚上我在书房练字,秦始皇却突然跑下楼去,不得不放下手的笔,看是谁有胆来闯宫殿。
当我下楼后,就傻眼了。
汤显的左手停在右手袖扣处,已经换过拖鞋,外套随手丢在客厅的沙发上。他身后站在一位与他年纪相仿,也一脸呆傻的表情定在那里,那人穿的不像汤显那么正式,而更随性,平易近人。
“辛彤管!”汤显是咬着牙叫我的,“这是怎么回事?”左手修长的手指指着有些兴奋的秦始皇,秦始皇很给面子转来转去,好像在展示它新的“龙袍”。
汤显这几天已经不怎么对我火了,再次听到他咬牙的声音,内心深处的记忆又被撕开。
“我,我,我给秦始皇,做的衣服,跟你讲过的…”终究把这句话说完整了,说到最后,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我知道,我又胆怯了。
汤显更生气了,表情更扭曲,眉间的川字更深刻,这是他怒不可止的信号,我觉的这次自己要被撕碎了。
“哈哈哈……”后面那人终于解了“穴道”,大声笑出来,上气不接下气,就差倒在地上了。
汤显把目光放在那人身上,一幅厌恶的表情,又狠狠地向我这边射过来。我不禁缩缩了脖子,心想,今天能保住命,得谢谢这个人。
“阿显,这是,这是,你给我的,惊喜吗?”那个人磕磕巴巴地终于把一句话磕巴完,说完又要笑背过去的样子。
“闭嘴!”汤显恶狠狠地看了那人一眼,又对我说道:“把这碍眼的衣服脱下来,好好的一条藏獒被打扮的跟贵妇犬似的,哪还有一点它该有的样子?还有,你拿我的衬衫给它做衣服?怎么想的?”汤显每说一句,语气就重一分。
贵妇犬长什么样,能和我的秦始皇相比吗?
“上次没烫好的衣服丢了可惜,阿欢说,那布料比我所有的衣服都贵,我想,秦始皇是配的上那布料的。”我诺诺解释道,有理有据地讲给他听。
秦始皇没有因汤显发火而不安,反而安安静静地趴在汤显脚边,这才看到汤显也穿着白色衬衫。一上一下,都是白色的衬衫,秦始皇威武,汤显大气,真是绝配。
这就是传说听兄弟装吧?
“这又是什么?”那个人再次站了起来,指着秦始皇的脊背问。
“我答应给秦始皇做‘龙袍’的,太繁琐的不会绣,只好绣个简单的龙样装饰一下。”这个纹样可是花了好一阵功夫,手指都被针扎了好几下,不过好在我会利用,便把自己的指点冒出的雪点点印在上面充当龙鳞,又用墨汁点龙眼,才有这么出色的龙躺在秦始皇背上。
“姑娘,真是人才!佩服!”那人竖起大拇指,又狂笑起来。
汤显的脸色更黑了几分,有种黑云压城的感觉,我觉的胸闷。
“愣着干嘛,没听到我说的话?”
我默默地走到秦始皇身边,把它的“王冠”和“龙袍”都脱掉。
秦始皇似有所感应,围着我转,想要回它的衣服。我摸了摸它的头,用眼神告诉它,“汤显不喜欢你穿的这么隆重,他不在家的时候再给穿。”
秦始皇顿了一会,跑到汤显身边。
我给他们去切水果,准备饮料酒水。心里一直纳闷,汤显怎么半夜又回来了呢?还带个陌生人,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带陌生人回来。
那个陌生人看着比汤显好说话些,如果不是那个陌生人在场,没准汤显真会勒死我的。我知道,汤显情商极高,他勒我时不容外人在场,大概因为这个原因,阿欢才被遣出去的吧?
我吸吸鼻子,觉的自己能单独与汤显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这么久居然没被勒死,真是幸运,上天眷顾啊!
我把东西给他们送去,一一摆好。
“你叫彤管?”那个人问道。
我点头,不看他。
“好名字,我叫大卫,很高兴认识你。”那人笑的一脸天真。
“我不知道认识你是高兴还是不高兴,这手能握吗?”我说道。
妈妈说握手是社交礼仪,在古时,握手是成交合作的意思。我小时候家乡长大后在学校都没跟人握过手,觉的这是很贵重的礼仪。
如果现在我握了他的手,就表明我也很高兴认识他,并接受这个朋友。可事实上并非如此。
所以我犹豫了。
大卫先是一愣,后看了看汤显。汤显一手摸着眯眼享受的秦始皇,一幅无奈的表情。
“彤管这话说的坦诚,相信你以会后不优后悔认识我的,以后你叫我大卫,我就叫你彤彤吧。”大卫毫不客气地自顾自取一杯饮料喝了起来。
彤彤?好久没听到有人这么叫我了,久到我都快忘记这个称呼了。妈妈这么叫我,我的小伙伴也是这样叫我,大学里的朋友也是这么叫我。
多有魔力的称呼啊,只要这么叫了,便都是朋友了。
“怎么了,彤彤?”大卫问道。
“没什么。”我收拾好情绪,说道:“大卫,很高兴认识你。”我露出自认为最灿烂的笑。
大卫也跟着笑,只是无声的微笑,略带一些怜悯。
“上楼去休息吧,我和大卫有事有谈。”汤显停止摸秦始皇的动作,语气透着烦闷。
我不敢在招惹他,怕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会忍不住动手勒死我,反正他的力气挺大。
把秦始皇安顿到它自己的窝里,便上楼去休息。
临上楼,听到大卫若有若无的声音说道:“这姑娘是极品啊,你……”便再无声音。
极品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大卫的早餐

早上7点没等闹钟响,自己便醒来,再也睡不着。想到昨天发生的事,心里一阵难过,千算万算,还是失算于汤显对秦始皇穿龙袍的反应,如此激烈!
秦始皇啊,那件龙袍也耗了我不少精力,却落个被封杀的下场。
且不论这些吧,今天天周末,汤显不上班,且深夜带个陌生男子回来,实在诡异。
汤显深夜带人回来,算不算正常交友?还是他也觉的这么大的“宫殿”太寂寞,拉个人来作陪?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对我来说都不是好事,比如这早餐,就犯糊涂了,也不知道这大卫爱吃什么。
阿欢说,伺候好汤家的每位贵宾是作为好帮佣的标准之一。
我没有要做汤家好帮佣的志向,可让客人在这里住的习惯舒适却是必要的,这里太需要一个外人打破这“宫殿”的冰冷。
我在厨房里忙火着,秦始皇在外面喝水,它现在是越来越能喝水了,早中晚各一盆,水量大的惊人。
“彤彤早!”大卫上身穿着T恤,下身穿着大裤衩,歪歪扭扭地站在边,笑的很灿烂,像吃了蜜一样。
再看自己的穿着,上身格子衫外套旧毛衫,下身运动裤,跟大卫简直是一个夏天,一个冬天。
“早。”我把早餐一一摆上餐桌。
“彤彤兴致不高啊,昨晚没睡好?”大卫又凑近几分。
对于这种近距离与人交流方式实在不适应,便往后退了几分,敷衍一笑。如果这样算是兴致不高的话,那我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没兴致的。
“彤彤做的早餐好丰盛啊,好久没吃过三明治了。”大卫说道。
看到他眼里并没有看到三明治的热情,也明白,他不过是转移话题,化解刚才自己挖的尴尬罢了。
“你喜欢就好,我刚学会做,味道一般。”我解释道。
“彤彤比我想象中的NICE,来,我们一起吃。”
我抬头看了下楼梯方向,汤显还没下来,我哪敢动手先吃呢?
大卫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