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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火花明露集-第2章

小说: 火花明露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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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染血的项链,断了,珠子很凌乱的在房间里跳跃。我只找回来了一颗,被血染成了鲜红。我抓起那颗珠子,塞进嘴里,和着血,硬生生,吞下肚去。
珠子卡在喉咙里很难受,我只能不停的喝水,直到,警察来了。
我木然的看着一群穿制服,戴白手套的陌生人在我的家里,在我面前穿行、拍照、谈论。
真的,我不害怕。
我很沉默。
有警察问我,我沉默,甚至,没有表情。
没有人怀疑我。
因为,我只是孩子。
母亲哭着,解释着。
她说,人不是她杀的。
没有人会相信她的鬼话。
因为,我只是一个6岁的孩子。
这些愚蠢的人。
我最后看了一眼尸体。恶心、
母亲被带走了。
我看到她绝望的神情。
她的哭喊,我无能为力。
就算我承认,也没有人会相信吧?
我没有撒谎。
我只是,选择了沉默而已。
我不知道母亲受到了怎样的刑罚。
我对那个没有兴趣。
也许是枪毙了,或者关了几年就出来了。
我没有兴趣了解那个。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母亲。
------题外话------
第一次发文,Fighting! 

红消香断有谁怜(二)
会发光的星辰,与血腥无关(二)
我被送到了福利院。
我并不恐惧。
我也不害怕那个死魂灵回来找我。
我不相信那个。
每个人都很热情,在福利院。
小孩子的天真活泼,阿姨是充满爱心。
大家在一起就像一家人。
除了我。
我对人这种动物充满了戒备。
我在那里度过了奇怪的10年。
我并不感激,也不厌恶。
我不知道如何度过的那10年。
也许我很奇怪。
福利院也会上课。
朗读课文的时候,所有人都摇头晃脑,而我始终凝视着某一处,嘴唇都不会动。回答问题时我站起来,不发出一点声音,可以直视老师的眼睛,一脸漠然。
尽管这样,我还是几百个人里成绩最好的那一个。
10年,我真的很奇怪,我跟任何人都不一样。
可是没有人会怪我,因为,这里的人虽然都是孤儿,可是,我很特殊,因为,我亲眼看到母亲杀人啊,心里受到打击是很正常的,自闭,这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自闭,我,最严重。
我不认为我自己很奇怪,奇怪的是他们。
为了治疗我的自闭,我曾经接受6个月的心理治疗,各种治疗方法用尽,我却只看到了那些形形色色心理咨询师的可笑。
如果不是因为发生了那件事,也许这样淡而无味的生活会一直持续,然后离开。
可是16岁,发生了那件事。
在音乐教室发现了一具女尸,苍白没有血色。
是小张阿姨。
她30多岁,很高,人很好。
她的全孤儿院为数不多的让我不感到反感的人之一。
可是也谈不上喜欢。
我对周围的人没有感觉。
她很疼我,她疼她身边的每一个孩子。
每个人都会喜欢她的,除了我。
她很照顾我,因为她同情我。
她死了我感到惋惜,仅此而已。
葬礼上所有的孩子失声痛哭,而我依旧一脸沉默。
我不想哭,更不想装。
死只是一种解脱。
我是这样想的。
所以我死了。
法医鉴定的结果出来了,是自杀。
于是所有人哀婉,多好的一个人啊,怎么就想不开呢。
她自杀的原因,众说纷纭,可是,所有人都确信,她的服安眠药自杀的。
我不关心这个。
这和我没有关系。
我只觉得好笑。
我看到过她的尸体。
确实是自杀的样子,可是,她的指甲,被涂成深蓝色。
我确定这不是她自己涂的,她不喜欢红色。我惊异竟然没有人发现这一点。
居然连这么明显的破绽都没有发现。
她不可能是自杀。
无论凶手是用了什么巧夺天工的方法,她都不会是自杀。
这些愚蠢的人。
我很佩服那个凶手。
他完全可以消灭任何痕迹,可是他故意留下线索。
这个破绽,是他故意留下来,测试现代人的智商吗?果然这些警察经不起考验。
只是,白死了一个人啊。
我并没有觉得可惜。
我很向往那个凶手。
能杀人于无形。
之后的一天,福利院的阿姨带我们去附近的公园玩。
春天,放风筝。
彩色的风筝,高高飘扬的炫彩。
那份属于儿时清纯的欢笑,洒满了整个春天。
那份彩色,注定不会属于我。
无聊。
我独自走开。我不属于那个欢笑的世界。
风筝飘飘扬扬,我意外的以为看见了天使。
喷泉池旁边,站了一个人。
他独自一人站在那里。完全没有注意到溅起的水花已沾湿他的蓝色风衣。
一个少年。
看不清他的容貌。但很美,穿蓝色的风衣,戴蓝色的帽子。
我惊怔。
很好看的背影。
他转身。我看不清他的脸。
他戴着一副大得惊人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
我低头,发现自己的鞋带散了。
我发现自己很难在他面前弯腰,去系鞋带。
可是鞋带散了。
他看见了我。
我承认,16岁,我长得像所有16岁的女孩一样,清澈,干净。
他缓步向我走来。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这个人很危险。这是我的第一直觉。
我想走,但是鞋带散了,我踩到鞋带,然后,跌倒。
他走到我的面前。他没有扶起我。也不需要。
我很镇定的爬起来。我不会慌乱。镇定是我唯一懂得的表情。
他看着我爬起来。而我站在他面前。
我比他矮了半个头。
他弯腰,以单膝跪地的姿势在我面前。
我回过神的时候,他已脱下手套,为我系鞋带。
他的动作很正常,像所有系鞋带的动作一样。系好,他站起来,重新带上手套。
这一次,我注意到,他的手指,涂深蓝色的指甲油。是血的味道。我很熟悉。
“谢谢。”16年来第一次从我嘴里说出这两个字。
墨镜太大我看不到他的神情,但我感觉得到他慵懒的笑。
我必须仰视他,然而,还是看不清他的脸。
墨镜太大,帽子也太大。
他的唇角轻轻勾起:“我叫蓝轩。”
那个时候,头顶有一片白云停留。黄莺忘记了歌唱。一对夫妻恩爱的走过。梧桐树落下一片叶子。一个中年大叔对我们回眸一笑。胸中有一颗胡桃,被轻轻敲打,然后,裂开。
16年,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蓝轩,这个名字,我记住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记住所有的细节。
4个字,三秒钟,像改变了全世界。
“我······”我张了张嘴想说话。我试图说一句什么,然而,没有发出声音。
“喂,聂瑶,我们要走了!”福利院的阿姨向我挥手。
我第一次,没有踌躇的跟了上去。
后来那个穿蓝色风衣的少年又来过。
他开始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坐在教室里听到他的声音。他对老师说了两个字,“聂瑶。”
他在打听我,或者说,他试图接近我。
他有什么企图。我不相信任何人。
后来,他当着很多人的面叫我,蓝瑶。
我不姓蓝,福利院的阿姨给我起的名字是聂瑶。
后来他给我写信。写信的原因,是想接近我,选择写信,是因为我的沉默。
他给我写信,每天一封。可是每封信的内容都一模一样:“你记得吗?我认识你。”
他给我写信,信封永远都是深蓝色,上面画着鲜红色的大叉。我很好奇,但我忍得住不问。我想看看他能忍到什么时候。
他叫蓝轩,他比我大一岁,他也是孤儿,可是他不用住孤儿院,他一个人,住300多平米的大房子。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我找到了一幢深蓝色的别墅。
深蓝色,他的世界似乎是只有深蓝色而已。
他的大门上有一个奇怪的门牌号,1369,深蓝色的底纹,旁边有一个血红色的大叉。
门上锁了。
我按了半天门铃没有人。
我决定翻墙。
墙很高对我来说却并不难,也许我身手很敏捷。
房子的门关着,但有一扇窗没关,我跳了进去。
从里到外的深蓝色。装修很豪华,很气派。很干净。每个房间的门都关着。
这里的气氛让我窒息。白天,拉着厚厚的窗帘,使整个房间陷入深蓝的昏暗。
我不想拉开窗帘。我厌恶阳光。我甚至,宁愿喜欢深蓝的昏暗。
墙上贴满了密密麻麻的表格。
“3月4日,吴华,顺兴集团总经理,以自杀假象 6000”
“5月8日,陈晨,贫民,失足跌落楼顶假象 1000”
“······”
蓝轩浅笑着站在我面前。我注意到,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吊坠。链子他给我的星星吊坠是一模一样的。只是它的图案变成了太阳而已。
后来我才知道,组织的每一个人,都拥有这样的一个吊坠,星星吊坠,至于蓝轩手里的是太阳,只是因为,太阳是离我们很近的一颗星星吧。
太阳,是一颗很特殊的星星,它从来不在夜晚出现。
也就是说,蓝轩,很特殊。特殊的原因我不得而知。
深蓝,是这个组织的名字。
深蓝,也是组织的颜色。
组织的人都穿深蓝色。
组织的人都有一双深蓝的眼眸。
深蓝是一个地下组织,外界的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可是他的势力范围很广,在亚洲,以及美洲都有分支。
组织的人很多,可是你几乎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也许,你的身边就到处是组织的人,可是你不会知道。
不要简单的以为深蓝是一个以杀人获取酬劳为目标的黑社会团伙,它复杂到你难以想象的地步。深蓝的主人,很神秘,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就算你是组织的高层。没有人知道组织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因为没有人真正了解这个组织没有人读得懂主使者的心,可是依旧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加入组织,可是能真正留在组织的人,很少。组织的人都是万里挑一的专才。
组织选拔的方式很残酷,合格的可以被留下来当杀手,可是不合格的人只能死,因为害怕他们会泄露组织的秘密。组织用人的第一点,是忠心,组织有独特的测试忠心的方法,据说永不失手。
以上,是我对组织的全部了解。
我决定加入组织。
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也没有资格说,这一切,与血腥无关。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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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消香断有谁怜(三)
会发光的星辰,与血腥无关(三)
我问蓝轩,为什么找到我,他说,他想找一个奇迹。
“你要找的奇迹,是什么?”
“已经找不到了。”
我不知道我面前的将会是什么,我决心走下去。
我不知道蓝羽为什么要让我加入组织,可组织很适合我,我承认。
我确实适合当一个杀手。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很正确。
蓝轩知道我杀过人,所以他选择了我,而我以为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6年前的那个男人,是蓝轩的父亲。所以,他关注了我六年,而现在,他来找我了。他的复仇,不是杀人,他说,他要把我变成和他一样的魔鬼。他不知道,这样不是折磨我,是成全。
我不知道,他很感激我,因为,他也想杀那个男人,就像我判给自己母亲的无期徒刑。蓝轩的母亲,也是深蓝的杀手。
但是,他说,他厌恶深蓝,厌恶杀人,每一个死人都很脏,就像我杀死的他的父亲一样。
他告诉我,我会是一个奇迹,从现在开始,我是24107,蓝瑶。
我告诉他,太阳是一颗很特殊的星星。
他笑的很冷,像妖精一样。
深蓝根本就是为我打造的地方,组织是我的地狱,我是地狱里的魔鬼,不断露出青色獠牙。我是为组织而生的魔鬼,蓝瑶,是天生的杀手。从进入开始,我就,绝不曾离开。组织夺走了我的身、心、甚至灵魂。
不,我没有灵魂,我是行尸走肉,因为我杀人,但我终究没有学会以杀人为乐趣。我不厌恶血腥,我厌恶那些人临死前毫无尊严的的求饶。恶心。
死人有时候会是一种最美好的生存方式。杀手要站在一个没有端点的地方的终点,等着杀人。
10岁,我杀了人。
16岁,我变成杀手。
多么可笑的缘分啊,我和蓝轩。
“24107”
“到。”我缓缓从沙发上站起。又有任务了。
“杀了这个人。”蓝轩浅笑着,递给我一叠资料。他总是这样,不管杀谁,他都会把那个人调查的一清二楚,连一天上几趟厕所是否便秘都记录在案。多麻烦,我就喜欢直接一刀下去。
伍韦尔,我皱了眉,我不喜欢杀认识的人,虽然,我没有拒绝的权利。今天的这个人,还是我的同班同学呢,我真想不通一个高中生会招惹什么人,可是,这与我无关。
“这个人,50万。”蓝轩递给我一张支票。
50万--说实话,有点儿少,一条命呢。可是,肯花五十万买命的人,也是神经病。
组织杀人当然不是为了赚钱,可是深蓝的人不会做义务劳动。组织是为了什么而杀人呢?仇恨?报复?还是,好玩?也许,就像蓝轩说的,为了杀人而杀人吧。
我是在学校里杀的人,体育课,一个足球,看上去像是同学间的意外,而且,查不出突然从角落飞出的球是谁踢的。本来他也许不会死,可是救护车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顺便撞死了个人--那个人,原来是组织交给蓝轩的任务。多漂亮。
我悄悄溜进医院的太平间,给死者的手涂上蓝色的指甲油。
蓝轩似乎很生气,我回家的时候也不理我。
我只能去讨好他:“对不起。”
蓝轩自顾自看报纸:“什么?”
“今天的事,对不起。”
他冷笑一声:“人是你杀的,虽然抢了我的功劳,我难道还怪你不成?”
“那你生什么气。”
“拿出来。”
“什么?”
“别装蒜。”他从我包里翻出一样东西。
透明的玻璃瓶,散发着刺鼻的福尔马林药水的味道。里面是澄清的液体,浸着一根手指。一节人的无名指!
我忘了说,那个伍韦尔,练过几年钢琴,手指很修长很白皙很漂亮,我很喜欢,特别是无名指,舍不得扔。
“你这样,会被发现的。”
“他们不敢查。”我端详着那个小瓶子,“你看,多漂亮。”
我轻轻晃动那个玻璃瓶,那节无名指便随着液体上下波动。
毕竟同学一场,总要留个纪念。
想到这里,我微笑了一下。
蓝轩轻轻捏起我的下巴,他凑近了眯起眼看我,手指轻佻的在脸上划过。
我笑道:“1369,你的眼睛很漂亮。”
“哦?是么?”他露出一丝极邪魅的笑来。“那我把眼睛挖下来,泡着药水送给你,好么?”
我也许,就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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