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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心有不甘(重生美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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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不错唉,就比我差一点。”又摸了一把,“重点是脾气好,我摸来摸去的也不生气。”
沈何夕垂眼看去,苏仟凑到她的跟前,又比自己矮半个头,正好能从她宽松的领口看见里面的事业线。
“因为我也没赔。”
蹲在墙角不知道数第几遍瓶子的年轻人不小心笑出了声。
苏仟抬手整了整领口,转头看向满脸胡渣的中年大厨:“你看,这种和我不相上下的性格,这种和我不相上下的长相,还附赠一对大长腿!多合适咱们餐馆的风格!”
附赠大长腿……沈何夕觉得这个姑娘把自己店说成了卖人肉包子的。 
“咱们餐馆有风格?我怎么不知道。”尽管嘴上说着抗议,但是大叔依然不紧不慢地翻着杂志,沈何夕发现那是本男性/向的超模画册。
有点(?)抽风的老板,好色的大厨,喜欢蹲墙角的帮工,这样的餐馆真的有风格?神经病的风格?
苏仟并不知道自己在沈何夕的心理已经从女神的制高点慢慢滑到了女神经病的深渊:“重点不是风格,重点是她有一双大长腿,我们可以让她穿短裙制服。”
“我更想看美胸大屁股。”大厨还是很怨念。
“那还不简单。”苏仟一拍桌子,豪气干云。
“看我的!”
扑通!蹲在墙角的帮工不小心跪在了地上。
********
老板名叫苏仟,国籍不明,似乎是个混血儿。帮工来自阿三国,名字比较绕口,因为比较黑就叫黑豆,而那位眼睛总是盯着模特们胸口不放的大厨——叫做俞正味
听见这个名字,沈何夕的第一感觉是自己幻听了。
二十年后的俞正味是中国厨艺界的传奇。
因为食材的丰富,文化的交流,改良中国菜随着时代的发展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番茄酱做的糖醋里脊。除此以外,20年后烤箱成了很多家庭的必备品,咖喱饭也成了无数年轻人的最爱,就像是布丁和双皮奶的混搭,就像是年糕被泡进了红菜汤里。
未来的祖国走得很快,未来的华夏菜越来越多快少省,求新求变。
在这样的潮流里,俞正味是个奇葩。
前十五年,他致力于改良华夏菜,让中国菜更容易被歪果仁接受,可是最后两年,他抛弃了自己开创的崭新局面,把目光投向了祖国最平凡的土地上。
最本真的味道,最传统的做法,最朴实的灶台。
成了他新的追求。
可惜,沈何夕没有见过这位高人,因为他在沈何夕功成名就之前就死在了一场车祸里。
可是他对沈何夕的影响却是深远的,沈何夕记得他说过:“美味不应该是吃客们用来炫耀的奢侈品,因为在制作的眼中,它们代表了追求。”“世上唯美食与乡愁值得被原谅十万次。”“我生来不是为了做饭,是为了挑战自然给予我们的一切财富的极限。” 
这位大厨并不属于南北各大流派中的任意一派,第一次听说他的名字的时候,沈何夕正在黎正清的指导下学习“缠丝兔肉”的做法,黎老先生表示自己听也没听说有这么一个人,无名之辈也敢来邀请他品菜,他自然非常干脆地拒绝了。
可是仅仅过了一个月,俞正味就在全国大赛上斩获金奖,用的就是黎正清拒绝品评的那道菜。
那是沈何夕第一次注意到他。
再后来,就是在十几年中听到俞正味来往于全球各地,努力把外国美食的优点融入到华夏烹饪当中。
前世的沈何夕一直想要见见他,她在厨房里呆了二十多年,可她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能为厨艺生为厨艺死。
沈抱石和黎正清这些老一辈的人,他们从来没得选择,从出生在沈家和黎家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必须在厨子这个行当里走到头。但是俞正味不一样,他没有来自传承的压力也没有被逼迫和抑制,在俞正味的身上,沈何夕总觉得自己大概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但是现在……
沈何夕看了眼津津有味看着写真杂志的“胡子大厨”……如果他真是“后来”的那个“俞正味”,那自己想要的答案大概是“做菜帅气能钓到大胸妹子”了……吧……
苏仟觉得自己刚刚结识的小伙伴情绪有些低落,她非常热心地问到:“小夕,你还有什么疑问么?”
“唔,没有”只是幻灭了一下,世界观需要重启而已。
*********
熊猫餐厅,门口小小的木制招牌上有一只憨态可掬的熊猫,中间是一个简单的英文单词“Panda”。
贴着门边还有一个宣传语:“每一口都是惊喜。”
走进大门能看见木质的地板和柜台,十几张圆木木桌,几株不知道在那里找来的竹子盆景,在一边的墙上挂着一只熊猫的时钟。
三个正式工作人员,一名帮工,一名收银加老板,一个厨子。
三个非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包括沈何夕在内的三个服务生。
沈何夕每个周的周一周四周五晚上要在这家店从五点工作到晚上10点,还有周六的十点半工作到十五点半,正好是不用缴工作税的每周二十小时打工时间,每小时4磅,一个周80磅,换算成软妹币的话,收入已经超过了当时国内的很多人。
对于沈何夕来说,这些钱能够让她的手头更宽裕一些,到腐国的首都或者别的大城市的医院去咨询治疗哥哥哑疾的方法、
周一下午五点,沈何夕开始了在熊猫餐厅的第一次工作。
她的工作非常简单,因为每天熊猫餐厅都只提供一种套餐,所以,她只要记下客人的套餐数量和饮料需求,下单给厨房,拿饮料给客人,上菜,把账单压到柜台核算就Ok了。
熊猫餐厅的开业第一天,菜谱是:星期一套餐,蛋包饭,煎香肠,奶油蘑菇浓汤。
看起来并不像是中餐的食谱。
刚刚开业的小餐厅生意还算不错,主要原因大概是门口挂着打折的牌子。
蒜末洋葱和鸡肉丁的香味在空气里飘散,沈何夕一边记录顾客的需求,一边皱了一下鼻子。
蛋包饭的起源多说是来源自片儿国,经由湾湾传入国内,用蛋皮包裹着炒饭,还可以在蛋皮外也淋上一层番茄酱,口感丰富,味道层次丰满,而且简单容易口味大众……
沈何夕皱鼻子的原因是因为在上第一份菜的时候,她发现俞正味用的是黄油。
不止如此,从成品来看,他用的肉丁是鸡腿肉。
可是这次他做的,用的是橄榄油,而且还在炒香了佐料之后点入了柠檬汁。
身为大厨你这么调皮你麻麻造么?
给第三桌上完餐,沈何夕已经无语了。
在锅里炒的那份的佐料是圆葱,蒜末,萝卜丁和番茄丁还有鸡肉,肉比前两份要少一些,但是蔬菜的分量要多很多……
明明是一样的套餐,这位胡子邋遢行事懒散的主厨居然每一桌都上不一样的炒饭。
第四份,炒饭回归到了最基础的圆葱蒜末版本,但是蛋饼的气味明显有了变化……俞正味把高汤兑进了蛋液里……
第十份,咖喱味的……
第十一份,迷迭香的气息……
第十二分,用烤猪肉代替了鸡肉丁……
香肠倒是统一的咸香带微甜的广式香肠,奶油蘑菇浓汤用的也是非常普通的做法,牛奶、奶油用文火煮开,倒入口蘑片和火腿碎还有用橄榄油炒过的面粉加高汤调成的糊,上桌之前撒干面包,柠檬汁,盐末还有胡椒粉。
简直是,胡闹! 


、芝麻汤圆

作为一个厨子,与美食爱好者最大的区别,是标准的制订。
标准是只属于自己的标准,每一道菜的标准,分量、火候、搭配,放入食材的先后顺序,在厨子找到属于自己的标准之后,他们就会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精益求精,习惯于量产和重复。
就像这个世界上的很多看起来创意十足的工作一样,让上帝惊叹的创造不过是一时的,只有日复一日的付出才是永恒的。
没有每日都在创造的厨子,也没有每日都在懈怠的厨子,每个名厨都是在不断的重复中完成对自我的突破。
但是似乎,俞正味正在颠覆这个常理。
周一的蛋包饭套餐,在晚餐阶段一共待客42桌,他做了42种截然不同的蛋包饭。
从葱花鸡蛋的清香,到番茄柠檬的酸甜,再到咖喱胡椒的辛辣,最后是酱油猪油的醇香。
就连薄薄的蛋皮也经历了多种口味的调配和各种烹饪方法的洗礼。
从沈何夕的经验看来,这种每时每刻的创新,并不适合于一个职业的厨子,因为没有自己固守的标准,那也就没有风格,也就更加没有特色,一个没有风格和特色的大厨不会让他所在的餐厅走得长久。
沈何夕的工作服是翠绿色的两件式复古套装,钉着盘扣的短打上衣胸前绣着圆滚滚的熊猫,裤子上没有什么花样,只是蝴蝶样式的盘扣极好地衬出了少女纤细的线条。她头上原本扎着高高的马尾,被苏仟强制折成了团子头,脚上是三公分高的软面鞋子,白皙的皮肤被嫩绿的颜色衬得莹莹如玉,即使胸前还有只傻傻的熊猫,整个人也让人觉得是一道难得的风景线。
苏仟自己穿的是亮黄色绣着金线的开叉旗袍,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
此时店里将要打烊,她右手拿着记账笔,左手摁着计算器,平平淡淡的灯光打在她的头上瞬间就有了旧年代里纸醉灯谜的华丽感。
果然是画风不一样,沈何夕靠在柜台上暗自赞叹了一声,用手点了点台面。
“老板,俞大厨做的饭……也太个性了吧。”
“怎么?不好么?”苏仟抬起头看她一眼,随手指了指门口的广告语——每一口都是惊喜。
惊喜?你这是在逗我?多少餐厅上餐前在对方已经点完菜的情况下都会提醒对方想想自己有没有忌口的,你这儿居然完全反着来,不管对方想吃什么能吃什么,直接依着大厨的天马行空来?
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沈何夕觉得自己在这家店的工作做不长了。
“不好么?”苏仟轻轻瞥了沈何夕一眼,刹那间的电压高达3000V。
沈何夕默默抖掉身上起的鸡皮疙瘩:“可能有些菜吃客们并不喜欢。”
“我希望那些人在这里,把每一次吃东西都当成是一次冒险。看过《阿甘正传》么?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个吃到的是什么味道。在我这里也是,每一餐都是不一样的,那才刺激。”
……辛辛苦苦了半天吃一顿饭还要“冒险”?
你不怕被愤怒的客人掀了桌子么?
苏仟指了指外面的灯光:“每天,人们干着一样的事情,上班,回家,小聚,吃饭,没有惊喜也没有刺激。多可怜?”
说得好像你开餐馆是在做慈善是也一样,沈何夕很想给这个不靠谱的老板一双大白眼。
但是不得不承认,苏仟的说法引起了她的兴趣,如果厨子能在工作的自由随意地发挥,说不定他们的进步会更快,这样一想似乎有点道理。
真·食古不化·小夕同学坚决不承认自己似乎突然对这样的设定有点小期待呢。
第一天的工作,沈何夕收到的小费是10磅,大多是10便士、20便士的小钱,面值最大的是5磅的硬币。这是非常惊人的,要知道英国人和美国人不同,他们可没有大手大脚给小费的习惯,不得不说,这笔钱是沾了她脸的光。
沈何夕随手把钱交到柜台上,让苏仟给自己换成了整钱。
“今天第一天大家干的都不错。”苏仟看了下进账,笑的像是个偷了鸡的狐狸。
沈何夕正想换了衣服回家,胡子拉碴的俞大厨端了几个小白瓷碗出来。
“天这么冷,吃点宵夜再走吧。”
小小的白瓷碗里装了几枚圆滚滚白胖胖的汤圆。
汤圆上撒了一点盐炒的花生碎,倒像是北方人的吃法。
小鹿个开朗的湾湾女孩儿,身材娇小,笑容甜美,看着小小白白的汤圆,她眼中流露出喜爱的神情。
店里的帮工那个唯一和大家画风不一样的黑豆,虽然似乎有萝莉控的偏好,但是实际上笑容腼腆,干活踏实沉稳,端着汤圆对沈何夕偷偷瞄了一眼小鹿不好意思地笑了下,就缩到桌角吃去了。
“腐国这个季节真是潮湿,也不知道呆久了会不会得风湿啊。”俞正味揉了下手肘,用勺子挖了一下汤圆,还不忘祝福苏仟小心别烫到那张没节操的嘴——如果他的目光能别杂志上模特的胸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沈何夕瞪着手里的汤圆,虽然闻到了一点黑芝麻的甜香,但是经历了一晚上的“创意展示”之后,她觉得自己手里的汤圆和女巫的毒苹果差不多。
吃了……还能全须全尾地回家么?
苏仟笑了,捏了一下她的小嫩脸:“放心吧,他就算想要在员工的宵夜里自由发挥,我这个老板也要控制成本呀~”
外面秋风萧索,带了让人触手可及的湿气,沈何夕端着的小白瓷碗却散发着能让人从心底妥帖起来的温暖。
汤圆用的是上好的糯米粉包的,跟北方的元宵相比,汤圆的制作要简单一些,砂糖,黑芝麻,油,调和成浑然一体香甜绵密的馅儿,搭配着糯米粉的香糯清甜,就成了人们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美食符号。
第一个汤圆入口,只觉得绵香悠远,口感恰到好处。
根本不用牙齿去咬破,只用舌头挤压一下,就能尝到流出的浓甜香滑的芝麻馅儿。
伴随着甜香在嘴里弥漫,沈何夕看了眼俞正味,没想到这一碗汤圆他居然用传统的猪板油调馅儿。
猪板油并不是人们以为的猪肉炸炼出的动物油,而是猪肚皮内一张一张由薄膜包裹的脂肪组织,拆去薄膜,把板油直接与炒香碾碎的黑芝麻混合,是最传统的汤圆馅儿的做法。
如果是在国内,吃到这一份汤圆,沈何夕只会感叹一句用心精深,但是这是在腐国,猪板油这种东西在市场根本无处可寻,能用这个做汤圆料,可见俞正味对于传统做法的遵守严格到了什么地步。
一面是可以不停变化的毫无标准的随性搭配,一面是搜集材料苦心积累的严苛守旧。
俞正味这个人,在厨子截果然是个奇怪的矛盾体。
扯了餐布擦了下自己的嘴,头发乱蓬蓬的大厨用筷子头敲了下女孩儿的脑袋。
“再不吃就凉了!”
沈何夕恍然回神,又看了一眼这个一生像传奇一样的厨师,低下头专心地吃起了汤圆。
时日久长,自己总能找到自己想找到。
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找什么。
即将进入冬季的腐国夜雾渐起,冰冷与潮湿开始在整个城市里肆意游荡。
小小的panda餐厅里,偏偏灯光暖暖,木质的桌椅让人觉得安稳舒适。最美的是手上的这一碗,伴随着甜香一起吞咽的还有淡白的糯米粉汤,滚热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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