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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夕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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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我只是想查证自己推断无误。”
“小白痴你别跑,看我如何将你凌迟千刀!”杀声震天。
几道人影在窗外晃动着,莫邪与望乡对望一眼,望乡识趣闪到门边去,不让外面的人瞧见。莫邪打开窗户叫住还未走远,追在龙泉和奈何身后的火照,问他:“这回奈何又做了什么开罪龙泉?”
火照看到她身后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修罗面具,知道为望乡所拥有,微微一怔,随即收回目光,像是不太在意。
“没什么,就是奈何见龙泉没有在晚膳时间出现,顺手就把他的晚膳吃光。”
莫邪见怪不怪地说:“那么你看好他们,别让龙泉错手伤到奈何。”
“是。”火照没有多言,直接追上龙泉他们去。
枉火照还可以答得如此认真,望乡在旁忍不住窃笑起来,“御风跟我说过,奈何是个贵宝,这话真的不假。”
莫邪眼中闪烁过一下厉光,还是一贯平静地说:“的确,他所制的机关暗器真是一流。”
“如果单纯的想他为你们研制机关暗器,留他在京师岂不是更好?奈何的武艺连一个初加入的小兵也不如,彻头彻尾拖油瓶一个,可是御风每次出征都带着他,你不会告诉我因为奈何很可爱吧?”望乡看莫邪的眼神有些挑衅,“奈何他应该可以为你们绊住某些人,例如是——火照。”
六将的忠诚从来不是金银财帛可以买回来的东西,要六将的忠诚是那么的简单,只要一句简单的话,给予他们一个小小的希望,就能将他们完全收归旗下,廉价得可怜。
火照只是想有人喜欢他;忘川想寻找活着的意义;奈何不想孤独被留下;彼岸想摆脱黑暗;望乡不想再受人摆布;还有最后加入的三生,他也不过是想藉御风来弥补心中的遗憾……
可是这样子的“忠诚”,却是千金难买,最难留住。
因为,随时,随地,他们都有离开的理由。
忘川要独自找寻象征幸福的夜月花,去完她昔日的一个梦;彼岸终于能够独自走出黑暗,去过她一直向往的生活。
当她们去意一生,便是一种不再回头的决然,注定永不再回来。
莫邪心思那么慎密,也许在更早以前,她就想到这一点也说不定,所以她才会叫火照跟奈何多加亲近,让奈何对火照生出依赖之心,教火照从怜惜生出不舍之情,早前忘川的离开,她应该更能确定单凭自己,已经不可能再留住火照。
火照那孩子现在正为他的刀出鞘的理由觉得迷茫和不安,实在难说他将来有一天,会像忘川和彼岸一样离开的,所以在那天来临之前,莫邪便选择用奈何绊住他。
只要奈何一天在黄泉军,火照便必定会回来。
莫邪用奈何绊住火照,火照用谎言欺骗奈何,还有御风和三生,皆是因为彼此心灵上的缺失,才建立起互相依赖的关系。
想到这儿,望乡有些恍惚,原来在黄泉军,每个人都是悲哀的……那么已经离开的人,她们是真的会得到幸福吗?
“决定用奈何的人不是我。”莫邪出奇地开口为自己申辩。
望乡涩然笑着,两眼弯成月牙状,明眸透露出无限伤怀,说道:“有分别吗?只是赵将军开口说出决定而已,如果你真的不想用奈何,他便真的不会用。”
莫邪再没有答话,坐下来继续为御风赶绣战袍,望乡拿起面具便无声退出去,回头偷看着她一眼,忽然觉得这个女子的身影十分孤单。
或许,莫邪真的太聪明,所以她不曾为自己争取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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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破开残寒,长夜未尽。
红桃落地成恨泪,草树风吹为泣声,银白月辉自枝桠照下,落得一地惨淡,如镜水池清楚映出月儿的倒影,望乡无意间经过这儿,不意看到奈何在池边玩水。
“啊,望乡哥哥!”奈何回头看到她,收回胡乱戳着池水的手,朝气蓬勃地唤她。
因为望乡戴住面具,身段又被斗蓬罩得密实,连声音也服药易改,奈何只好凭感觉辨认她是男儿生。
 
 
“这么晚,怎么还不去睡?”她随口问道,没有久留的打算,直接自他身后走过去。 
“我在等五哥回来。” 
奈何的话硬生生令她停下脚步,“等你五哥?” 
“火照哥哥说在月辉破邪的时候,五哥就会回来。”她瞧着水中的倒影,奈何正笑得快乐,纯真的目光比明月还要美丽,耀眼生辉。 
望乡不自觉地问:“等不到他,会觉得失望吗?” 
“不会呀,这次他不回来,还有下一次嘛。”或许是因为首次跟她单独谈话,奈何显得有点羞涩。 
你心里也有一个这样的人吗?一个让你舍生忘死要去守护的人。 
御风的问题忽然在她耳边响起,如幽灵般徘徊不散。 
寡情冷漠的御风心里爱着一个莫邪;老谋深算的凤五心里疼着一个奈何;无邪天真的奈何心里惦记着他的五哥。 
她呢?她心里也有一个这样的人吗?是谁?是那个她在上元佳节遇上的那个知音吗?不,她太清楚什么是梦境,什么是现实,在她心里期待着他的同时,她已经将他放弃。 
她不过是在守住一个永远不会实现的梦境,执着不肯醒来,痴痴等待那个玉树临风的男子会再次伫立于灯火阑珊处,跟她看上元花火,背诵古人雅词,然后握着她的手,带她逍遥于江湖,看尽繁华锦绣,世事沧桑。 
深深地沈沦着,但原来,最后并没有戏曲里所说的一见钟情,她根本不曾爱过他。 
因为她知道他永远不会来的……他所等待的,是另一个人。 
她的等待,不过是一场永无休止的幻想,参破,看透,但偏偏无法放开。 
这一刻,她比什么时候都觉得自己十分悲哀。 
抵挡不住东风的吹袭,树上的红桃纷纷飘落到水中,怔然看着在水里漂泊不定的娇花,望乡蓦然明白,即使已摆脱身后的枷锁,她依旧是朵水中浮花…… 
其实不止是她,任何人也是这样,不论看破与否,活着便只能在水中挣扎求存,随水漂流,迷失生命的方向,找不到梦想的彼岸。 
碧水浮花,就是他们的命运。 
-望乡篇完结- 





三生.白日烟华(一)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翩翩少年郎,面如桃花赛潘安,长发乘风若流云,一身战甲,一把长剑,临风呼啸沧桑,征战中州与大漠南北无边草原。马蹄之下,也不知踏碎多少人的梦想。
潇然一笑,弹指灭敌;赤剑一挥,敌将授首。万里江山,锦绣繁华,千古风流尽在谈笑间。
汴京繁花落尽,秋风吹皱了河面,落叶粉粉坠跌成一地金黄,疑似是秋神带来的祝福。只记得当时年少,一坛酒,几道小菜,五杯并举,在烛光下勾勒出一个美好的太平盛世。
很多年后,江山换主,战乱仍未平定,只是剑已尘封,战甲也不若当年一样光亮,仍是一坛酒,几道小菜,但枱上只余三杯。
——那个曾是属于他们驰骋的时代已经过去,华衣包裹下,是一颗寂寞的心。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万千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
从地下走上楼上雅座,一共是二十阶。
在每年约定的那个夜晚,他们五人都会到汴京醉仙酒馆一聚,每一回总是有人比他早到,包起这层,叫好酒菜,摆住五只杯子等着他。
每年那天,总会下起细雨来,挂在楼阁上的灯笼在风雨中飘摇不定,灯火欲灭。
从二楼雅座望出去,帝京汴梁在雨中被模糊了轮廓,变成一座迷离水城。
“虎儿哥哥,我还以为你不来。”一身鲜艳红衣的高俊行样子看起来很不爽。
向岸风两眼打量一下郁郁寡欢的高俊行,再点点人数,发觉少去一个人,当下道:“你在怒留国侯没来?他在应付李如鹰兄弟的叛军,怎会有空回来京师?小高你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学会体谅别人。”
高俊行没有应话,箸子狠狠敲一下饭碗,那声音格外刺耳。他挟起一片凉瓜入口咀嚼,牙齿咬得用力,仿佛将那片凉瓜当成是失约的留国侯的血肉,细细碎碎的声音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吃到一半,还没有将凉瓜咽下,高俊行立即将它吐出来,俊脸皱成一团,脸色如同窒息般难看,“他妈的,这不是凉瓜吗?好苦……”
“凉瓜不苦又怎会是凉瓜?美人,你真可爱。”如果他没记错,高俊行貌似一直也搞不清楚凉瓜就是苦瓜,以为两者是不同的瓜种。
高俊行“啪嘞”一声折断一双竹箸,拿住断箸往向岸风一指,怒道:“格老子的,你有种再叫一声‘美人’看看,小爷我立即插死你!”一想到他那个渴女成狂的老爹险些儿将“高美人”三字写入族谱里,以示自己欲得女儿的真心,他就气得牙痒痒的。
向岸风耸一耸肩,“你不也叫着我虎儿吗?你的小名是叫美人没错,谁叫你爹想要个女儿而你生错性别?”他两眼一扫在场的另外两位友人,冲着与高俊行同病相怜的独孤傲山奸狡地一笑,“莲花,我说得对不对?”
同样视自己小名为耻辱的独孤傲山打从心底里寒出来,哀求道:“请你不要再跟我提起莲花,我想吐……”他那个已经作古的老子,在他出生时竟然连性别都搞错,如果不是有他老娘为他澄清,莲花一名绝对会跟住他一世。
兰王朱璇光还在优雅地摇着扇子,笑而不语,在装着诗画中温文儒雅的翩翩公子,一副高深漠测的模样,对三人的打打闹闹不置可否。
高俊行无话可说,放弃跟向岸风争辩,把头枕在枱上,抱怨着低吼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留国侯,你等报应吧!”
“留国侯就是宁可失信于你,也不愿失信于天下人。”独孤傲山不咸不淡的嘲讽道。
“你在说什么?”高俊行杀气腾腾地盯住他,忽而“噗哧”一笑,神情妩媚如江南山水春色,说不出的清灵钟秀,两眼弯弯,一脸天真无邪,却没有敛去半分杀气,故作亲昵地揽住他的肩,断箸正抵在他后颈,娇嗲的惑音直酥到骨子里,“莲花哥哥,‘死’字怎样写,你懂不懂?”
“主子,是奴才逾越。”他是很识趣地认错,但语气还是不卑不亢的。
向岸风拿出一支镶嵌住翠玉珍珠的金簪递给高俊行,“小高,你就别逗他了,看看这支是不是你要找的发簪?”
高俊行一看,双眼顿时雪亮起来,忙不迭将断箸插在独孤傲山发间,接过来细看,却很快落寞起来,像是瞬间枯萎的花朵,再找不到半点生气,但还是强颜欢笑道:“虎儿哥哥,谢谢你。虽然真的是像,可它不是我要找的那支。”说着已经将发簪收好,似乎再多看一眼也会伤怀。
独孤傲山欲哭无泪地将混杂着餸汁的断箸取下来,本想出言损他几句,但心里倒是有点不忍,说道:“当初你硬是将它卖出去,要断去与‘她’的一切爱恨,现在你却上天下地的一直的在找,即使真的将它找回来,那又代表什么?”
“大概是明知它永远也不可能被我找回来,所以我才会去找吧。错过后,人总是想尽力填补某些遗憾……至少我还可以骗着自己,一切都有可能挽回……”
所谓的“自欺欺人”,其实不尽是蠢人逃避问题的做法,有时,它反而是聪明人自我安慰的方式。
既然现实已经残酷得让人失去生存的勇气,那么不如为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活下去吧,至少我们可以告诉自己:活着,没有什么不可能,即使是挽回过去的遗憾。
高俊行一顿,偏首望出去,原来细雨原来已经不不知在什么时候停下来,只有水点从屋檐上滴下来,雨后凉风,说不出的清爽怡人,他不继续把话说完,取出青翠晶莹的玉箫,低首吹奏起来,箫音悠长,像是山涧的涓涓流水。
“清风送别离人泪,花开花落……”
大街上似乎有人听出他吹的是哪曲,随口唱和起来,却始终没有停下脚步,歌声愈来愈低,最终只剩下箫声独自在众人耳边徘徊,直到终结。
始终未发一言的朱璇光这时拉起高俊行,指着外头的天际说道:“你看!”
 
 
仿佛奉他的话为命令,朵朵绚丽的花火蓦然在夜空绽放,虽转眼落成碎屑,却绽开不绝,高俊行倚在栏边,看得天空瞬间被染得七彩缤纷,不由赞叹道:“真美……如果连白天也放的话……” 
“那好,只要你喜欢的,我连白日也为你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朱璇光笑道。彩光照耀下,五官轮廓更显得柔和,仿佛是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风流才子,写意随风,清秀自然。 
高俊行猛然回首,脸上犹带不信,“白日烟华,这实在是太奢华……” 
朱璇光柔声道:“浮生一梦,梦想对每个人来说也是奢侈的东西,但只要我们愿意努力,终究还是可以得到的。小高,你有愿望吗?” 
高俊行明白朱璇光是在拐个弯开导他,怔怔看着花火沈默半晌,他道:“我要当——万人之上的天下第一人。” 
说毕,连他自己也有些恍惚。 
是不是这样子,便再没有他得不到和无法守护的东西呢? 
向岸风失笑道:“天下第一人?那岂不是要当皇帝了?隔墙有耳,小心皇上命人将你斩首。” 
“谁说‘天下第一人’就一定是要当皇上?”高俊行伸手直指向中土极北处,“我要那儿建立属于我的国度,一座能够让汉人与契丹人和平共处的天下第一城!” 
坚定的目光越过帝京万家灯火,穿过大漠万里风沙,只见漠北草原无边无际,高山雄伟俊秀,大河滔滔不绝,湖泊水平如镜。 
深邃的黑眸凝睇着花火,清亮无杂质,宛如两颗深海里的琉璃晶石,仿佛一眼看透未知的未来。 
朱璇光笑了,神情看起来有点苦涩,他摸摸高俊行的头,淡淡道:“假如有一天你能够拥有一座这样的城池,你会给她改什么名字?” 
“飞雁城。”高俊行露出自信飞扬笑容,两眼闪烁的精光比漆夜明星还要耀眼,“因为只有展翅的大雁,才能抵达碧落天,我要成为一只这样的大雁,用我的羽翼保护我的兄弟们,为他们打造一座无人可攻克的不落之城!” 
说这番话的时候,高俊行才十八岁,血气方刚,实在是太年轻,他并不知道,在现实面前,梦想对他们来说才是最残酷血腥的东西,因为那意味着有人得到,必定有人失去。 
其实那年,他们几个也很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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