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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最巫老司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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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着冒险?

    问清了皮宝家的位置后,丁晓聪立刻跨上自行车,拼了命的骑,这时候他满脑子都是姐姐绝对不能出事,完全没有半分害怕。

    皮宝家离学校不算远,丁晓聪一路风驰电掣,只用了一刻钟就骑到了。

    长街是本市著名的小商品批发一条街,整条街道上全都是商户,热闹非凡,皮宝家在长街的中断有一栋老房子,分成三个门面出租,每月光收租钱就可以活的很滋润。

    丁晓聪急急忙忙找到了他家,扔了自行车,连门都不叫,就一头冲了进去。

    皮宝家堂屋里全是人,刚才找丁晓聪麻烦那些人全都在,屋子正中央有一张躺椅,皮宝正目光呆滞躺在上面,在他身边,守着个神情焦急的女人。

    “我家皮宝究竟怎么了?!”女人指着那帮人尖声大叫,那帮混混个个噤若寒蝉,没人吭声。

    走得好好的,人突然就瘫在了地上,腿不能动,天知道是怎么了。

    就在这时,大门“轰”的一声被人撞开,丁晓聪就这样冒冒失失一头闯了进来,焦急的四处打量。

    “你小子跑来做什么?!”一名混混走上来,用力推了丁晓聪一把。

    丁晓聪现在也顾不上这些,趔趄两步后,闭上了眼睛。屋子里太杂乱,肉眼看不清,他时隔五年多后,第一次打开了巫眼查看。

    画面转换,变成了类似底片那样由色斑组成的世界,果然,他第一眼就发现了异常。当他看到皮宝的时候,发现皮宝的灵魂里有一个很小的蓝色光点,潜藏在了深处。

    这是咒术!

    丁晓聪当年跟着米教授学了十天,学的都是基础理论,唯一能操作的就是那首“鬼颂”,不过这咒术印记很好认,他一眼就看了出来。

    鬼巫的特长就是操控魂魄,而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分类,叫做“魇咒术”,这法术说起来,与现代催眠术有些类似,只不过要高深的多。

    魇咒术细分起来,又可以分成魇术和咒术两部分,所谓魇术就是操控别人的思维,而咒术,则是在别人的灵魂里下印记,达到某种特殊的功效。

    看见皮宝中了咒术,丁晓聪心头大定,看见那混混又恶狠狠走了过来,他不再纠缠,转身走出了大门。那个咒术里有姐姐的一丝灵魂印记,这表明,姐姐晓兰的确在这里,并且给皮宝下了咒。

    从这些人的表现来看,应该没有发现姐姐,既然这样,他也就不担心了。
………………………………

第四章:巫邪

    一屋子人目瞪口呆,不过现在皮宝搞成这样,他们也没心思再找丁晓聪麻烦。

    “救护车怎么还没来?”皮宝急得都快哭了,好好地突然瘫了,这是换在谁身上都接受不了。

    他旁边的女人连忙安慰:“快了,就快到了……”

    女人没说错,救护车的确就快到了,丁晓聪刚走到屋外,就听见街口方向传来救护车急促的警笛声。只不过老街街道窄,人多物多,车子开的很慢。

    丁晓聪笑了,他确定那咒术是自己姐姐下的,似乎也只有他姐姐才会那样的咒术。

    万物皆有灵性,其中尤以狐狸、黄鼠狼、刺猬、老鼠和蛇最突出,这些动物灵性强到一定程度后,都会自然掌握魇咒术,并且特点各不相同。蛇在民间被称为柳仙或者常仙,它们的咒术很奇特,可以让人瘫痪,独此一家绝无分号。

    现在到处都是人,城市里已经几乎看不见蛇,有灵性的更是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能咒住皮宝,只能是姐姐晓兰。

    “姐姐!”丁晓聪站在门外,抬头拢着手大喊了一声,话音刚落,他果然就看见了姐姐晓兰。

    长街是老街,房屋都是老式建筑,屋顶是小瓦的,有飞檐,丁晓聪喊完后,飞檐下的屋梁上探出了一截蓝色的小脑袋,正是晓兰。

    晓兰懒洋洋游出来,看见丁晓聪后,直接跳了下来,丁晓聪赶忙一把接住,心中大石终于落地。不过他发现,晓兰身上的蛇皮起了皴,似乎是……

    “要蜕皮了!”丁晓聪吃了一惊,整整五年,姐姐一点变化都没有,到今天终于要蜕皮了,难怪最近变得这么懒。

    丁晓聪看清楚姐姐的状况后,心中高兴,阴霾尽扫,这时候皮宝家大门被推开,一大群人闹哄哄涌了出来,瘫痪的皮宝被四个人抬着出了家门。

    “你小子怎么还在这里?”皮宝看见丁晓聪愣了一下,随即厉声呵斥:“快特么给我滚蛋,明天早上带两千过去,要不然弄死你!”

    看着被人像抬猪一般架着的皮宝,尽管对方依然凶相毕露,可这次丁晓聪却丝毫也没有惧意,都瘫了你还横什么横?一个小小的咒术就能让你生活不能自理,这么弱,我丁晓聪有什么理由需要怕你们?

    一瞬间,米教授传授的那些巫术潮水般重新涌入脑海,丁晓聪看着那帮人冷冷一笑,从容回头,骑着自行车出了长街。

    丁晓聪既没有去学校也没有回家,而是就这样漫无目的慢慢骑,不辩方向。到哪里不重要,他需要清净下,好好回一下当年那都快被遗忘的十天。

    既然有能力保护自己,干吗不行动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去回忆那段经历,丁晓聪感触更深,米教授当年那不经意的几个法术,现在看来,简直神乎其技,超越了凡人的想象。想要达到那种修为,非一朝一夕之功,不过现在要对付的只是几个小混混,也用不着。

    骑着骑着,道路开始变得崎岖不平,丁晓聪收回心神看,自己不知不觉中竟然来到了小青山。

    小青山位于城乡结合部,原来市区没扩张的时候,是这一带的坟地,后来禁止土葬,这里就变成了荒山,最近听说市里要把这儿改造成雕塑主题公园,不过还没有破土动工。

    看着林木茂盛杂草丛生的荒山,丁晓聪心中一动,直接骑了进去。

    进了幽静的林地后,丁晓聪放倒自行车,打开了巫眼,开始在林中漫步。

    他的本意是想找到些魂魄,然后设法控制住,带回去对付那些小混混,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这里面虽然处处可见坟茔的残骸,却干干净净,别说恶魂厉魄了,就连普通魂魄都看不见一个。

    实际上他这个举动很冒险,凭他现在自身的魂力,真的有恶魂厉魄他也控制不了,搞不好还会带来危险。

    虽然没找到魂魄,可他很快就另有发现,这里满地都是守宫,来回乱跑,不怎么怕人。看着脚边来回乱蹿的小守宫,丁晓聪目光渐渐由迷茫变得清亮,一个模糊的概念逐渐在心中涌现。

    也许……可以这样!

    丁晓聪立刻取下书包就地坐下,拿出纸笔开始写写画画,仿佛在认真做题。

    他也的确是在做题,一道复杂的巫术题,就好像当初在米教授那里一样,所不同的是,那时候都是由米教授出题,他只管解,而现在他需要自己命题,并且找到答案。

    一个个古怪的式子被列了出来,又一条条被否定,他的身边很快就扔满了草稿纸,那些小守宫不时停下来好奇张望。

    大约一个小时过去后,丁晓聪一拍草稿纸,欢呼一声,“成了!”

    经过艰苦的推算后,方案终于定了下来,并不算复杂,所以他确定,这方案绝对可行,不会有任何疏漏。

    接下来,就该实施了,丁晓聪把草稿纸折好收起来,然后开始一张接着一张撕下本子上的纸,折成纸笼子,很快就在他面前堆成了一大堆。

    这时候有一只胆大的小守宫爬到笼子堆上,歪着脑袋,好奇看着忙得二一添作五的丁晓聪。丁晓聪这时候正好折完最后一个笼子,和近在咫尺的小守宫对视了一眼,叹了口气,嘟囔了一声“别怪我”,然后猛然一招手,把小守宫逮住,塞进了纸笼子里。

    接下来,丁晓聪仿佛变成了小兔子,在草丛中扑过来跳过去,满林子逮守宫。每抓住一只他都仔细分辨,看清公母后,分装在不同的纸笼子里。

    守宫一开始不怎么怕人,很好抓,可渐渐地开始惊恐,到处乱蹿,抓捕变得越来越艰难,等终于凑够数字后,太阳都苦熬落山了,丁晓聪也累得满身臭汗。

    不过想到将要实施的巫术计划,他又莫名的兴奋,要知道,他以前只限于纸上谈兵,亲自施法,这可还是第一次,并且头一次用的就将是邪巫术。

    巫术在上古的时候,就有了邪巫的分类,不过只要不去无故害人,也没人约束邪巫觋,只是用邪法的巫觋成不了主流,被部落排斥,一般都是离群索居。后来正规巫法受到统治阶层持续不断的打击,几近灭绝,反倒是邪巫们还有些传承。

    秦朝时,秦始皇征召天下巫觋从军,招来的基本都是邪巫,这也是他们在南方散播的都是邪法的原因,正经巫术到这时已基本失传了。

    清点了下数目,丁晓聪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总计抓了三十二对守宫,这个数字足够有余。他将公母守宫分开装在了书包里,至于课本什么的,全都摞好,夹在了自行车书包架上。

    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学习什么的,只好暂时退居二线了。

    眼看天色不早,丁晓聪蹬上自行车回家,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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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少年的第一次

    砰砰砰!“妈,我回来啦。”

    听见门外儿子的喊声,高群提着锅铲从厨房跑出来,打开门,看都没看一眼,又慌里慌张跑了回去。锅里还炒着菜,火头正旺,她怕炒糊了。

    丁晓聪探头一看,正好,连鞋都没换,一头冲进了自己房间。

    他先把姐姐放回她自己的床上,然后把满书包的守宫全都倒进了书桌抽屉里,这才松了一口气。这要是被发现,可就说不清了。

    喘了一会气后,外面喊饭,丁晓聪定了定神,若无其事开门走了出去。

    “你的脸怎么啦?”高群一眼就看见儿子破了的鼻梁,连忙放下盘子走过来问。

    “没事,呵呵……骑自行车摔得……”丁晓聪打着哈哈,这事他可不想让父母知道。

    “是吗?”高群看了看,有些狐疑,又默默走回去为丁晓聪盛饭,刚盛了一勺子,她就转回头盯着儿子大声质问:“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和人打架了?!”

    对于母亲高群这一套,丁晓聪太熟悉了,不就是诈人嘛?从小就用,打从十岁那年就不好使了……因此他脸不红心不跳,一边下筷子吃菜一边挥手,“哪儿能啊,我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

    高群想了想也是,点点头继续盛饭,她对自家儿子有蜜汁自信,固执的认为丁晓聪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并且从来不跟自己撒谎……

    丁家柱是开饭店的,每天都要到晚上九点才能关门回家,所以家里一直都是母子两人吃晚饭,吃饭的时候,丁晓聪兴奋地说起了姐姐就要蜕皮的事,高群听了也很高兴。

    五年前,丁晓聪还是个小不点,如今已经成了大人了,可晓兰仍然只有二十几公分长,比蚯蚓大不了多少,为这事夫妻俩没少发愁。谁家家长不盼着孩子早点长大?不管是人还是蛇,哦……是虺。

    吃完饭后,丁晓聪回屋,开始了难耐的等待,他知道母亲睡得很早,可父亲丁家柱要到九点多才会回家。更要命的是,他每次回家后都要来丁晓聪房间里坐一会,一来监督他学习,二来还要做一番思想工作。

    说实话,丁家柱的“政治课”内容极其乏味,并且这么多年都没什么新意,丁晓聪早就能倒背如流了。

    丁晓聪伏在桌子上,摆出复习功课的架势,静静听着外面的动静,他听见母亲收拾好了碗筷,洗了把就回屋睡觉去了。然后坚持到了九点二十,父亲准时回家,来屋子里看了下他们姐弟俩,拍了拍丁晓聪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勉强笑了笑也回屋了,连澡都没洗。

    丁晓聪有些奇怪,怎么一贯健谈的老爹今天这么善解人意?

    丁晓聪毕竟还小,如果他有足够的经历,就会知道老爹今晚的表现明显不正常,而他现在不但不担心,反而暗自窃喜,看来马上就可以实施计划了。

    又等了一会,听见外面不再有动静后,丁晓聪“噌”一下站起来,踹开椅子,拉开了桌子抽屉,开始检查那些纸笼子。还好,守宫性子极长,都活得好好的。再小的生灵也有魂魄,守宫自然不例外,而这次巫术的关键就是它们的魂魄。

    接下来,他找出一个完好的塑料袋,把所有公守宫都装了进去,挤干空气,再把袋口扎死,扔在一边,任由这些守宫在袋子里挣扎,被活活闷死。

    然后把赶紧找出一个空墨水瓶,放在袋子边,用粉笔围着袋子画了个圈,引出一条线,一直通到墨水瓶口。

    熟石灰是中性的,公守宫死后,魂魄会自然沿着粉笔线走,最终进入墨水瓶。

    有了路还不够,需要有物体来容纳这些公守宫的魂魄,最好的物质就是鲜血。丁晓聪画完线后,立刻拿起一把小刀,割破了自己的左手中指,任由鲜血流进空墨水瓶里。

    这血不需要抗凝剂,带着魂魄的血是不会凝固的。

    守宫生命力顽强,足足用了一刻钟才全部闷死,满满一袋子全都僵住不动。而这时丁晓聪已经放了半瓶子的血,整个左手掌都变得苍白,伤口开始凝固。

    眼看公守宫的魂魄全都收好,丁晓聪连忙用盖子把墨水瓶盖死,这些魂魄被养在他的血液里,能历久不散。另外这些公守宫是被活活闷死的,异常痛苦,魂魄中已经带了一丝恶性,对人也有了侵害能力。

    魂魄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东西,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当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有时会莫名其妙打个寒噤,这种情况,有八成的可能就是撞了魂魄。

    所谓魂魄,其实就是生物死后留下的思维信息,如果本身不具备恶性的话,是不会对活人思维产生侵害的,并且用不了多久就会消散。可一旦要是魂魄里带着恶性,那就会伤害活人,轻则让你噩梦连连,重则附体缠身,直接要了你的命,并且恶性越重可以存在的越久。

    丁晓聪现在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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