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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当古琴遇见摇滚-第47章

小说: 当古琴遇见摇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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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就是那种性感的天真……哦不,应该叫天真的性感,一模一样。”
“还有眼神,特别清澈专注地看着你,让你无法拒绝她的要求!”
“还有嘴角的笑意……一看就是有故事的人,让人想去了解她,想知道她有什么故事……”
“总监,原来您才是最适合穿咱们家牌子衣服的人啊!您应该多穿咱家的衣服,少穿套装!”
店员们都是年轻的女孩,一时间七嘴八舌讨论起来,弄得闻雪哭笑不得:有你们这样拍领导马屁的吗?
最后还是店长主持大局,让大家散开,开始干活。
闻雪今天的计划是在店里做一天店员,她很开心地发现虽然已经过了四年,自己的基本功居然没有荒废,于是很快就进入状态,招呼着进进出出的客人。
当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客户拿着她推荐的衣服进了更衣室时,闻雪站在外面等候,看着店内一群刚毕业的年轻人正热火朝天地干活,觉得现在的一切都那么的美好。她转头看向玻璃橱窗外,行人们匆匆忙忙地来来去去,犹如一场默片。
一个男人的身影停留在橱窗前,身材高大瘦削,脸部刚好被橱窗上贴着的磨砂装饰图案遮住,只看得见他穿着DISPLAY当季主打款的风衣,带着一条DISPLAY的格子羊绒围巾。
闻雪心知是DISPLAY的老客户,正准备让店员们留意招呼,那男人却转身走了,只留下一个背影渐渐远去,在人来人往的热闹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萧索。闻雪奇怪地看着那个背影,直到完全消失在人群之中,心情却莫名地有点低落。
下班后闻雪跟着大家一起去吃了顿涮羊肉,热气腾腾的火锅,青春活力的脸庞,好像又回到了学生时代。吃完火锅和大家告别,闻雪沿着马路往不远处的酒店走去,突然听见旁边一扇小小的木门里传来喧嚣的音乐声,抬头一看,“摇滚金城Club”几个字在京城乍暖还寒的春夜里,闪着嚣张的灯光。
闻雪突然来了兴致,推门进去,巨大的音浪扑面而来:“……我们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我们在这祈祷,我们在这迷惘,我们在这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
酒吧内灯光昏暗,墙角摆放着几张沙发和茶几,但是大多人都站着。吧台对面的舞台上,一个男人正怀抱着吉他歌唱,歌声嘶哑高亢。台下观众拿着啤酒默默听着,台边的高脚凳上坐着一个身穿紧身衣超短裙的年轻女子,浓浓的烟熏妆,媚眼如丝,雪白的大长腿妖娆地晃来晃去,正看着台上的男人,听得如痴如醉。
闻雪眼睛一亮,挤到前排,站在台下笑眯眯地抬头看着。
男人一曲唱罢,台下欢呼声响起,男人放下吉他跳下台来,身材高大魁梧,面目桀骜不驯,就像万宝路广告中的西部牛仔。闻雪走上前去,踮起脚重重地在他胸前捶了一拳:“金城!”
金城低头一看,不可置信地惊喜道:“闻雪!怎么会是你?!”
旁边的妖艳美女扭着腰走了过来,抬手搭住金城的肩膀,眼神警惕地看着闻雪:“金城,她是谁?”
金城一把搂住她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开心地说:“她就是我和你说过的那个闻雪,当初帮着彭飞赢了我的那个。”
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毫不掩饰的亲热恩爱,还是因为他提起了很久之前的那次比赛,又或是因为很久没有听到身边人谈起的那个名字,闻雪掩饰住内心的尴尬,伸出手大方道:“你好,我是闻雪。”
美女伸出涂着鲜红蔻丹的纤纤玉手:“你好,我是小悠。”
金城兴奋地拉着两人在沙发上坐下,迫不及待地问:“闻雪,好久没见,你怎么样?我问过彭飞这小子关于你的情况,他都不肯说。”
闻雪笑着说:“我很好啊,你呢?”
金城兴奋地说:“我很好,特别好!你看这是我开的摇滚酒吧,这可是北京城最大的摇滚酒吧,只唱摇滚,每天都有现场乐队表演。还对所有的摇滚乐手开放,不管你是迷幻还是朋克、流行还是地下,只要你唱得好,就可以上台,还有钱拿。怎么样,不错吧?”
闻雪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赞许地点点头:“真好!你不仅自己实现了摇滚梦想,还帮助别人实现摇滚梦想。”
金城一听,更加得意:“可不是吗?我每天可以在这里和摇滚圈的朋友们聚会切磋,还有喜欢摇滚乐的听众,还可以唱我自己喜欢的歌,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此!而且,我还在这里遇到了我的知己和我的爱人,小悠!”金城一把搂过小悠,后者妖艳的脸上露出了甜蜜羞涩的笑容,看得闻雪浑身抖了抖。
“哦,对了,明天晚上七点开始,有几个搞乐队的朋友要在我这儿开个小型演唱会,你也来玩玩吧?”金城突然想起来,对着闻雪说道:“这几个乐队都很不错的,现场感染力特别强。”
闻雪觉得好久没有像今天这么放松了,不用去想公司里决策性的大问题,而只是在店里一心一意地为顾客服务,或是像现在这样和朋友一起坐着谈谈摇滚、听听摇滚乐,她不由得点了点头:“好!”
第二天晚上,闻雪如约而至。
大概是为了今天的小型演唱会,金城的酒吧特地做了一番布置,每张茶几上都点燃了蜡烛,幽幽的烛光里人影憧憧,只有舞台上的聚光灯亮着,如同黑暗海洋里的明亮灯塔。
闻雪为了配合今天的主题,特地换了一身衣服。她穿着一条朋克风的紧身连身裙,柔软暗哑的小羊皮质地,肩头装饰着尖尖的古银色金属铆钉,裙长刚刚过臀,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身体,更显得曲线惊人。蹬着乌金色高跟鞋的一双雪白笔直的腿,如同泼洒而出的牛奶,在暗夜中闪着白玉般的光泽。
今天来的人还真不少,整个酒吧密密麻麻地站满了人,都各自拿着酒杯,一边等待,一边和身边的人低声聊着天。闻雪站在人群之外,四处张望寻找金城,突然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回头就看见小悠一手端着酒杯一手夹着一根烟,正冲着她吐了一口烟圈。
闻雪不动声色地往旁边让了一步,避开烟雾,小悠已经悠悠地开了口:“金城正在后台忙着呢,让我来招待你。”说完把手里的酒杯递了过来。
闻雪接过酒杯就被她拉到人群前面最靠近舞台的地方站着,她一边随着候场的音乐轻柔地晃动着身体,一边凑过来眨巴着又长又厚的假眼睫毛,小声地问闻雪:“听说你就是彭飞的初恋女友?”
闻雪“嗯”了一声,心里暗暗腹诽金城是个大嘴巴。
小悠吧唧着嘴巴“啧啧”了两声,说道:“昨天你走了以后,金城一直跟我说你现在比当初他刚见到的时候更漂亮更有女人味儿了,说你这种漂亮和女人味儿是骨子里渗透出来的,还说当初要不是因为彭飞已经捷足先登他就要放马追求你了。”
闻雪心想老娘儿子都四岁了,能没有女人味儿吗?但是又不想说出口让他们知道小包子的存在,只好讪笑着:“我倒觉得小悠你别有风情,个性奔放,恣意张扬,和金城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说完,偷偷掐了自己一把,眼中含水,真挚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小悠又是高兴又是得意:“我也觉得!最适合金城宝贝儿的只能是我!”闻雪不停点头,发现这装扮妖艳的女子原来有一颗简单直接的少女心,不由得好奇这厚厚妆容下面是一张怎样的脸孔?
听完闻雪甜言蜜语的小悠立刻把她当成了自己人,揽着闻雪的肩膀说:“你今天这样打扮,真漂亮,比昨天那身套装美多了!摇滚,要的就是个性!我本来想着,如果你今天还穿着套装来,我就把你扒光了!”
闻雪紧了紧自己的领口,悄悄往旁边退了两步。
小悠哈哈大笑,拉住她继续说道:“你这个样子真可爱,比彭飞现在那个女朋友叫什么聪的,好多了!那个女人,每次出现都仙衣飘飘,不食人间烟火的装X样子,好像马上就要升天。每次一看到她这样,我就想揍她!”
闻雪哭笑不得,少女啊,你到底是有多中二。
激烈的鼓声响起,演出终于开始了。
金城作为今天的金主和赞助方,竟然没有在开场说几句话为自己打广告,让浸淫于商业社会多年的闻雪好好感叹了一下:“摇滚音乐爱好者就是视金钱为粪土!”然后就开始心安理得地享受音乐。
就如同金城所说,这几只乐队现场感染力极强,还演唱了自己创作的歌曲,且不说见仁见智的音乐欣赏性,单是歌词,就已经让闻雪惊艳:没有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她不爱他的腻腻歪歪的情感纠葛,而是关注于社会的各种乱相,发出呐喊与反思。
闻雪叹了口气,这种歌曲,估计现在也只有在地下乐队才能听到了吧?
正当她叹着气的时候,就听见客串主持人的金城在台上大声喊着:“现在,就让我们欢迎闻雪小姐上台为我们表演!”
闻雪一怔,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小悠推上舞台,台下掌声一片,不少人交头接耳,看着她露出好奇的神情。金城兴致勃勃地走了过来,在她耳边小声说:“随便弹一曲,我让乐队配合你。”
一伸手,他拿出一把古琴。


☆、沧海一声笑

金城兴致勃勃地走了过来,在她耳边小声说:“随便弹一曲,我让乐队配合你。”一伸手,他拿出一把古琴。
台下的欢呼声更加热烈,夹杂着好奇兴奋的呼哨声,闻雪来不及腹诽金城先斩后奏的行事作风,已经下意识地接过古琴,旁边早有工作人员搬上来琴桌和琴凳。“你怎么有这些的?”闻雪一边调音,一边小声问道。
金城得意的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眼神真挚,如同一只大型犬:“自从上次听了你和彭飞的合作,我就对古琴的声音念念不忘,可是自己又不会,就买了一套琴具放在店里装装样子,今天总算派上用场了。”
闻雪好笑地白了他一眼,双手抚琴,说了声:“好了。”
金城退下,舞台上只剩下闻雪一人,人群渐渐安静了下来。
闻雪抬起手,快速的拨动着琴弦,一阵急促的琴声响起,如同海面上狂风掀起的波浪,一浪高于一浪,随后琴声转缓,几个悠扬的音符之后,闻雪合着逍遥洒脱的琴声开口唱道:“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紧接着,舞台旁边响起激昂高亢的电吉他声,一个带着针织贝雷帽的帅气乐队主唱跟着唱道:“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再然后,远离舞台的酒吧角落射灯亮起,那里坐着刚才表演完的另一支乐队,主唱是一个瘦削秀气的少年,长发披肩,一身黑衣,和身边的贝斯手背靠背弹奏吉他,开口接道:“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记多娇……”
远离舞台的另一个角落也亮了起来,一个高大威猛的光头主唱和自己的乐队坐在那里,雄壮的鼓声响起,他开口唱道:“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一时间,表演舞台从一个变成了四个,把观众们包围在中间,仿佛成了三百六十度环绕立体声,和观众零距离接触。每当一处灯光亮起,观众们就是一阵惊喜的欢呼,最后气氛达到最高*潮,闻雪和三支乐队一起合奏,齐声唱着:“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情绪调动到最高点的观众们跟着一边笑一边大声唱着,和旁边的人纷纷举杯痛饮,也不管认识不认识,个个快活得好似神仙。
“闻雪居然唱这首歌,我真的没想到。不过再想一想,又觉得就应该唱这首歌。”金城站在台下对小悠说:“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了。”
“这首歌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每个人的理解和演绎又都不一样,她被你突然叫上去,在没有事先沟通和排练的情况下,还要和陌生的摇滚乐队配合,这首歌最合适不过了。你看,大家唱得多HIGH。”小悠冲着台上扬了扬下巴。
“这首歌虽然是古风,但是特别适合唱成摇滚,我觉得,它应该算是古代的摇滚乐。”金城搂过小悠,一起看着台上的闻雪:“彭飞不在,可惜了……”
“你不是昨天打电话给他了?”小悠伸出鲜红的指甲,戳了戳他的胸口。
金城一脸苦恼:“是啊!我昨天打电话跟他说我看见闻雪了,结果他立马把电话挂了。这个彭飞,性格越来越古怪了。”
“我看他不是古怪,是冷酷吧?好像没什么能被他放在心上的,除了他的摇滚乐!”小悠忿忿道,抱住金城的腰:“还是你好!”
“那是!我就想守着我的酒吧,和你一起唱歌听歌过日子。”金城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
人群之外灯光照不到的昏暗角落里,一个身穿长风衣的男人靠着墙壁,凝视着台上一边弹琴一边开怀大笑的闻雪,黑暗中一双眼睛浩瀚如星空。等到歌曲完毕,人群开始散开,他默默地站起身,拉开酒吧大门,走进京城仍旧带着瑟瑟寒意的无边夜色之中。
第二天一大早,闻雪坐在回上海的飞机上,打开空姐送来的当天报纸,两张熟悉的脸庞跃入眼帘,旁边一排粗黑体的大字:“彭飞即将告别环球自立门户,女友林聪儿或为旗下第一人”。她淡淡地笑了笑,合上报纸,闭目养神。
闻雪一出机场就直接去了茉莉家接回小包子和狗肉。
当那个胖乎乎的小人儿跟着那只胖乎乎的大金毛向她奔跑过来的时候,她不由眼圈一红,蹲下*身张开手臂,一把抱住两只。小包子开心地叫着“麻麻!麻麻!你终于回来啦!”,毛茸茸的大脑袋在她颈窝处不停蹭来蹭去,旁边的狗肉兴奋地拼命摇着尾巴。
茉莉看着他们一副欢呼雀跃的样子,又是吃醋又是心酸,恶狠狠地说:“这两个没良心的小崽子,我对他们那那那那那那那么好,要啥买啥,结果你一回来,他们立马倒戈!”
小包子抱着妈妈的脖子,胖脸贴在妈妈脸上,眯着两只狭长的眼睛,对着茉莉谄媚地笑:“茉莉麻麻,你别生气,小包包最喜欢茉莉麻麻了!小包包以后会常常来陪你玩的!你要努力哦,早点给小包包生个胖弟弟!”说完直起身,迈着两条小短腿,拉着闻雪的手就往门外走。
茉莉气结:“走走走!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小屁孩儿!”
闻雪回过头,歉意地对着茉莉说:“我先带他们回去,估计是最近我出差比较多,让他们没有安全感了。你别放在心上。”
茉莉收起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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