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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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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车,方路南问:“先去我帮你订好的酒店么?还是吃饭?”
程树摇了摇头:“送我去车站吧。”
“啊?!”
方路南始料未及。
“你要走了?!”
“嗯。”程树点点头,转头看向窗外,“我要走了。”
“我要去找谭临。”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结局

☆、热河

高铁缓缓驶入火车站。
程树坐在车窗边。往下看去,高架有几十米,旁边是一大片堆砌的废墟,房屋低矮破败,有一个科目二训练场,白线很细,车很小。
往远处看,高楼大厦错落有致,飘着细细的雨丝,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种忧郁的气质里。
列车员的声音轻柔:“乘客朋友们,南京南站到了……”
程树拎起硕大的背包,挤在人流里下车。
那天在北海的小旅馆里,谭临为她抽出一支烟。
她现在还记得清楚,那是一支红南京,细长,香弥,燃着微亮的火光,就像这个城市的感觉一样。
也和谭临的感觉一样。
沉默,里头带了点微甜的涩。
程树站在出站口的自动扶梯上,幻想自己点燃一支烟,深深吸进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
从那一天起,她就有预感,他们会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地方相遇。
也许早一点,也许晚一点,也许在某一条街道,也许在某一个早餐店里。
反正,总会相遇的。

三个月后,南京。
金陵九月,梧桐树叶陆陆续续都黄了。总统府外的大道上铺了一层厚厚的落叶,紫金山上斑斑驳驳,浮浮冉冉,黄紫间之。
长江边的阅江楼上,有一个女人正举着机子在拍城市全景。
女人很瘦,眉目淡淡的,穿着长及脚踝的一条刺绣红裙,外面披了件长长的罩衫。
阅江楼地势高,风很大,吹得外檐上檐铃声声。
女人罩衫在风里狂舞,她皱着眉头看镜头,拼命立着不动。
有人在她身边经过,又走远了。
程树对着远处的钟山,拍那山头上的西日一点一点落下山头。
远处江上传来阵阵船鸣,江水缓缓流动着,女人一动也不动。再过了十几分钟,太阳终于完全落下去了。
程树抚了抚酸疼的胳膊,收工下楼。
阅江楼下立着挹江门,古砖上刻着模糊的古文字,32路公交车定期穿过那段古城墙。
古城墙外是孤零零的天妃宫,对面的绣球公园里围了好多老人在下象棋、打牌。沿着街走是一片低矮的危房,大概是八十年代建的。
就像李志歌里唱的,这里都是梧桐、垃圾、灰尘——理发店却已经拉上卷帘门,一排窗户都破了,残砖败瓦,满墙只印了一个大字。
【拆】
危房对面是高楼大厦,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隔出一条热河路。
这个城市总是这样,摸爬滚打里藏着迫然的心酸,包罗万象,理直气壮。
程树在热河路路口唯一没有被拆的包子店前停下,准备买两个包子当作晚饭。
这两天她天天来这里,老板都和她熟了。看到程树过来,还和她打了声招呼。
“美女,还在这里,不走啊。”
程树笑了笑,“一个豆沙包,一个豆腐包。”
“好嘞。”老板将包子装好,递过来,“两块二。”
程树躲在包子店门口的牌子后面避风,几下就把来不及凉透的包子吞了下去。老板实在看不下去了,又递过来一包豆浆。
“给,美女。你这样吃,胃是要出问题的呀!”
程树又冲他笑了笑,摆摆手,“我没事。”
老板坚持把那包豆浆塞到她的手里。程树推不过他,看了看招牌上的价格,把钱给付了。
老板“嘿嘿”地不要收钱,程树不接,他只好收下。
江边风大,太阳下山之后,温度迅速降了下去。程树将豆浆捂着手放进口袋里,本来想沿着那排危房走了,突然想到什么,又转过身来。
“老板,我今天忘了问了,你有没有……”
话还没说完老板就反应过来。
“啊,美女,你是说你之前问的照片上那个人是吧?”老板的手绕着头比划了两下,“长得很高,头发有点短,人看着话不多的?”
程树点点头。
她并没有抱什么希望。
三个月前,她独自一人来到了南京,想要找谭临。可是这城市这么大,六千五百九十七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容纳着八百二十七万人口,在这其中找一个并不特别的人,不过是大海捞针罢了。
她想过在网上发求助帖,也想过打印出的寻人启事到处张贴,可是她到底不习惯做这种张扬的事情,临到要行动之前,方路南的一通电话拯救了她。
“弟妹,我想到一个事!之前阿临就说过,想要去南京的热河路看看!”
“嗯?”
方路南解释:“他觉得逼哥那首……那首叫什么来着的歌……啊对,《热河》!他觉得歌里唱的热河路就和他小时候长大的地方一样,不是因为那女人么……他就一直想去走走。”
方路南讨厌童苓,他把她的名字一律简化为“那女人”。
挂了电话,程树就在地图上搜出了这个地址。
这个地方在长江边,城墙外。
是民国时下关地区最繁华的商业街,也是如今金陵最破败的贫民窟之一。
她找了一家很便宜的小旅馆住下。
他总会来的。
所以,她会等。
……
九月南京的空气格外清冽。雾霾还未推进到此,恍惚间让人回到六月的龙脊梯田。
程树的面前,包子店的老板手舞足蹈地描述。
“美女,你不提醒我都忘了!我之前啊还不相信你,想说这是个我从没见过的人啊,怎么可能会真的见到!没想到今天我还真的见到了!”
——没想到今天我还真的见到了。
程树的大脑恍惚了三秒,接上他的话语速极快地问:“今天什么时候?”
“就刚才吧……半个小时前?我不太确定。”老板皱着眉头想了想,“但应该就在你来不久之前!所以我记得还蛮清楚的!”
程树无意识地上前一步。她唇畔都哆嗦了一下。
“你怎么不拦着他。”
明明语气还像之前那样平稳,样子也没多大变化,可是她的眼神却莫名涌上了一种激烈、疯狂的情绪,像冠头岭台风来临前的山雨欲来。
将暗未暗的暮色里,老板被她吓了一跳,嘟囔道:“美,美女,你也没叫我拦着……”
程树打断他,问:“他往哪儿走了?”
老板往北边胡乱一指。
“那,那边。”
程树转头看去,红绿灯后建了一个商场,外墙挂满霓虹灯,明明应该是很热闹的颜色,可偏偏透露出一股子挣扎着的、笨拙的无济于事来。
她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钱,几乎是甩着放到了包子店门口的桌子上,趁着绿灯的最后几秒,匆匆穿过马路。
那张钱慢悠悠得飘到了桌上,老板低头一看。
——是一张一百块钱,红灿灿的,还沾连着豆浆的热气。

起初,程树以为谭临进到马路对面的这家商场里吃饭了。
下关地区的商场不多,过了挹江门的城墙,这边就是边缘世界。好不容易开始规划重建,这商场恐怕也是近两年匆匆忙忙兴建起来的,廉价、低档、随意。
从一楼到三楼,程树几乎冲进了每一家店里去寻找。找到三楼尽头的最后一家店,她怕刚才谭临去上卫生间错过了,又从三楼找回一楼。
就这样来来回回找了好几趟,外头的天已经全黑了。时间在钟表上一分一秒地走过,程树偏执地不想放弃,可是理智却在内心深处告诉她——
别找了,他肯定已经走了。
迟了,就迟了一点。
耳朵里的金属轰鸣声音又起来了,忽远忽近,像冰冷的骨锥一样敲击着神经。迟了,就迟了一点。程树想,今天也许找不到谭临了,明天也许也找不到,也许这辈子都找不到。
她不相信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可她的悲观主义情绪无时无刻不在敲打着她脆弱的头颅。
程树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胡一民客栈外头的那个小平台上,栏杆向外倾斜,她往下直直坠落,坠落,坠落,迎接她的是无尽的虚空和飘渺,再没有人接住她,也再没有人和她说话。
她来热河路等谭临的时候,是在自己心里划定了一个目的地的。现在这个目的地突然被抹去了,车窗上干净清晰,往外面看去,只有被冷雨拉长的街景,没有尽头。 
一股独属于秋天的萧索微风吹了过来。程树拢起了外套,才发现自己已经从商场里走了出来,站在马路边。
热河路上的车都开得格外横冲直撞些。
车流从面前疾速飞驰而过,夹杂着耳朵里定时而绵长的噪音,程树抬头,看见了马路对面的一团黑影。
对面是南京火车西站,程树在这里呆久了,靠想象就能描摹出它的样子。
落叶发黄,破败残旧,拐进去的巷子几近倾颓,是浦口火车站留在江这面的一段残骸。
在那里,人们缩在角落里晒太阳,狗在路中央奔跑,时间软绵绵、浑然无力地流过,也是这个城市的半道影子。
程树沉默着,转身离开。
才走出几步,她的脑子里突然掠过一道剪影,就像一道休止符闯入那金属轰鸣声中,她的脚步一顿,几乎在下一秒就唱出了声。
“往北走五百米,就是南京火车西站。每天都有外地人,在直线和曲线之间迷路,气喘嘘嘘、眼泪模糊,奔跑、跌倒、奔跑……”
——谭临去包子店买过包子,他往北走不是为了吃晚饭,是为了进南京西站!
这个想法刚一涌现,她便抬起了脚,看都没看斑马线,飞快地往马路对面跑去。
耳边是“哧——兹——”不断的刹车声,有车主摇下了车窗,粗鲁地骂这个冲过马路的女人不要命了。
他们的声音很大,喧嚣声甚至盖过了程树脑中刺耳的轰鸣,但是她却丝毫不觉得吵、不觉得烦、不觉得崩溃。
江风吹起了她的衣角,她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
谭临,他就在那儿。
她来了。
等一等她。
她马上就要来了。

小径很窄,街灯昏暗,路旁的房子低矮,顶楼被铁皮包裹起的阁楼里,隐隐传出动画片的吵闹声。
沿街一排的楼下都在在烧饭,“噼里啪啦”的炸油声音响个不停。有老人在咳嗽,也有小孩犯了淘气劲儿,被爸妈逮住狠狠地骂。
谭临在墙角暗处停住,站了一会儿。
他的手里还拿了两只包子,是热河路头上那家“百合馒头店”买的,夜里天凉,就算捂在口袋里也渐渐冷了。
实在等不到走到江边了,他拿出一只包子来,就着昏暗的路灯,慢慢地咀嚼、慢慢地吞下去。
身边是红尘万户,柴米油盐的味道隔成了好几道光影,缓慢地、次第地、近乎温柔地将他笼罩起来。 
谭临想起童苓——哦不,那时候她还叫王君艳。
那时候,傍晚的时候他总是在外面疯玩,回家的时候满头大汗。王君艳总是会拿起一块毛巾帮他擦汗,动作轻柔,细声细气地问他,和谁去玩儿啦?玩儿什么呢?最后叮嘱他,要注意安全啊。
父亲坐在沙发上翻报纸看新闻,他进厨房洗手,她摘下了围裙,招呼道,开饭了,快来吃饭啦!
谭临一直都记得,那块给他擦汗的毛巾是淡黄色的,那条常年挂在厨房门口的围裙,是藏青色的。
二十几年过去了,他也一直都觉得,王君艳只是性格使然,待人都这样冷淡——她是自己的母亲,他身体里流着她的血,她没有理由不爱他。
几个月前,谭临才明白,并不是这样的。
她也有感情,她也会激动、也会疯狂、也会失去理智——她甚至可以为爱杀人、为爱去死。
一切皆是因为,那个对象叫“陈钦”,并不是他这个可笑的“谭临”。
谭临咬完最后一口,将另一个包子的塑料袋包好,妥善放进口袋。
他抬头,看了一会儿夜空,鸦青色的没有一点星光。他绕出暗处,又沿着路灯光往前走。身影在灯光下渐长,渐短,渐长,渐短。
沿着这条路一直往西走,就能走到长江边。
路灯昏暗,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又走在冠头岭岸上的海边。
也是这样的巷子,也是这样的暗夜。
那晚,程树将自己拖进深海,混沌之中溺水挣扎,向死而生,再上岸时,已经是渡口渡过的崭新生命。
那时候他想,多好啊。
他们都是死过一次的人,再也没有什么能将他们打倒、将他们分开。他还在老街上给她买了红豆手链,给她许下“有生之年”。
他没有想到,短短几天的时间里,抑郁症去而复返。
童苓就是一颗□□,甫一出现,把他多年的心结炸开,炸成了一张网,将他用力网住,不断收紧,空气稀薄,濒临窒息。
谭临努力伪装了几天,然后放弃了。
最厉害的药也无法治愈他的失眠,他的生命就像一块海绵,水被迅速西走,生命萎缩濒危。
谭临清楚地知道,前面的道路会是怎样的。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看不见光明的战争,他都不一定吃得消,更不必说刚刚恢复正常的程树。
所以,他选择消失。
没有了谭临,程树还可以再次找到她的陈北及。
这不是一种大度,这是释然,是真心诚意的放手。
昏暗的小巷里,谭临突然落下泪来。
巷口透出一点光线,他闻到了水汽潮湿的味道。再往前走几步,就是长江了,那条方路南和他提起过、凌晨三点沉默不语的江水,几千年都亘古不变。
热河路是条孤独的路,这段江水也是孤独的。
他选择在这里离开。
打开手机,屏幕亮了,已经是晚上七点。谭临站在江边,将最后一个包子吃完,然后拿起手机,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放下了。
他换了手机号,那串号码其实他早已经烂熟于心,但还是算了吧。
不带走什么,也别留下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他不必给任何人打电话,让她阻止自己的自杀。程树有她存在意义与价值,而他,根本就只是一个多余的人罢了。
他也不会后悔。
脱了鞋子,穿过高高的芦苇,江水冰凉刺骨。远处归坞的游船拉长了汽笛声,“轰——”地一声低沉长鸣,响彻江面。
粼粼江水倒映着鸦青色的天空,也倒映着明明灭灭的岸边灯火。
谭临往江心走去。一步,两步。
江水没过脚踝,小腿,大腿,腹部,前胸,最后是……
“谭临!——”
身后,一声尖吼突然撕破夜空。
“谭临!谭临——!”
程树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从小巷里奔了出来。
“谭临!谭临!”
目光穿过芦苇丛,她一眼就看到了他。
谭临正转过了头,也一眼对上了她的目光。
“谭临!——”程树跑得飞快,头发在肩后扬起,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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