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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少林寺-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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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该对不起他妈妈。
  何况作为一个教师,从第一天进入师范大学读书起,我就想,我未必是个高尚的人,但只要开始了我的师道之旅,至少对我的学生而言,我应该是有师德的。从教这么多年来,我是做到了最初对自己的要求了的。漂亮活泼的女生,男老师都喜欢的,我也不例外。每当看到这些漂亮的女孩子用专注而钦佩的眼神看着我时,我也曾动心无数次,但我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情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一直认为老师在某一方面与父亲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当女学生投来激情妩媚的眼光时,我一直回避着。
  记得前年在那所县中教高三的时候,在面临高考的前些天里,经常有学生来找我。甚至有学生直截了当地对我说,老师,以后我们见不到你,我们想这几天看你个够,再说看书实在无聊,你陪我们聊聊天吧。我可以理解她们,年轻的心,枯燥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都是正当的。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我让她们留下来,与她们聊天。或者更确切地说,听她们说话。可每次我都从不单独和一个女生在一起,而且每次都催着她们回宿舍,说快熄灯了,你们回去吧。我知道,我是她们的老师。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古板的人,我也不要求其他人都不搞师生恋,尤其是现在这个成都花花世界里的铁路高中,在这个有着师生恋传统的学校里,上至校长下至一般老师,好多人的妻子都曾经是自己的学生。但我觉得至少应该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作为老师的人应该是个单身汉,并且不能影响学生的成绩,更不能以手中的权力去引诱学生。情欲本没什么过错,关键是释放的时候不要伤害到旁人。但问题在于,情欲恰恰是最容易伤人的。
  看我上面说得这么一本正经,你可能真把我当成个老顽固了。其实,我讲课一向是出了名的风趣的,不管在哪个学校任教,我在学生中都很有人气。我总结一个经验,讲课不能只绕着教科书打转。一定要多加点奇闻趣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的课总是让学生们感到如沐春风。也确实有很多女生喜欢我,可我总是不为所动。虽然“男师女生型”师生恋的社会认同度不低,实际发生率也很高,但我从教十余年,这样的事情以前始终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眼看着我已经四十出头,已经不是最危险的三十多岁了,我还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闹什么师生恋了,但是,怎么也没料到,调到铁路中学后不久,我却那么深地爱上了那个叫蒋芹芹的学生。
  当我想起我和蒋芹芹的爱情,我很想用一句感人肺腑的言语或是具有浪漫色彩的诗文来作为我和她故事的开始,正当我冥思苦想时,抬头看到了一只飞虫——小小的,黑色的飞虫,它正扑振着羽翅冲向我面前的那台灯使劲地撞去,一次一次,它一个劲儿地就这样不断地撞。是在展示勇气,还是在无畏地自杀?是向那灯丝发出挑衅还是想和它拥吻?它还是在撞,居然还活着,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
  小小的飞虫突然掉过头飞起来,如果昆虫也会笑,我想它一定是向我笑了一下,哦!是笑了一下,我惊呆了。难道它认识我吗?难道它是在为我表演吗?那,那是什么?我的眼睛是不是模糊了……灯丝越来越迷离,慢慢地发散成一个人的轮廓,越来越像一个人,像蒋芹芹……我的心跳了起来,这么久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那微微的笑意,那忧伤的眼神,那纯净的前额。我的眼睛越来越模糊了,我仿佛在柔软光洁的光圈中飞向她,就像飞向台灯的飞蛾那样……往事越来越近了。
  我回忆起那些往事,我首先想起的是我调到铁路中学后不久,当她的班主任时,给她们上的第一堂语文课。因为后来蒋芹芹告诉我说,她隐隐约约爱上我,就是从高二时听我讲第一节课开始的。而我,也就是在那堂课开始就怎么也忘记不了她。所以,那堂课我记得很深刻。
  我现在也觉得我那天上课是超水平发挥。记得当时,我手拿一个太空杯,它是教师节时我拉赞助拉回来的二百只太空杯中的一个,上面贴着巨大的商标纸,另附一个小商标,上面写着“人民教师无尚光荣,某某厂家赞助”。我举起太空杯,喝了口茶,然后开始讲课。那节课讲牛顿传记,按说讲历史人物是语文课里最枯燥乏味的了,但我却擅长讲得生动活泼。为了增加气氛,我讲了牛顿与莱布尼茨争夺微积分发明权的故事,又从牛顿讲到万有引力,扯到近代科学的诞生;讲到科学后先讲布鲁诺被火活活烧死,达尔文发现进化论,又迂回到牛顿,说牛顿在国会做议员,在开会时轮到牛顿发言,牛顿严肃地说:“把窗户关上!”当时,下面的每个学生都听得非常着迷,坐在最后一排的一个胖女生,居然真的起身把后面的玻璃窗统统关上了,引起哄堂大笑。我知道,一个教师的上课质量正比于课堂上的笑声。心里不禁有些自豪,环顾教室,这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一个特别漂亮的女生正笑得花枝乱颤。后来,我特意看了花名册,知道那个美丽的女生叫蒋芹芹。
  是的,从这第一堂课我就注意到她了,原因很简单,她实在太漂亮了,没有哪个男教师能够忽略。
  我和蒋芹芹以后的接触多了起来,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她的作文写得很好。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我的确产生了爱才之心,我把她的不少作文当范文在班上读,平心而论,当时我确实没有其他的动机,确实是觉得写得很好。我不妨随便列举蒋芹芹的两篇作文,大家看看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蒋芹芹作文两篇
  《成长》“幸福的成长都是相似,不幸的成长却各有各的不幸”。我的成长是幸福的吗?我其实并不清楚。记忆中,小学阶段是天真的年代,是以后最单纯的回忆,那时的男生和女生童言无忌,没有爱,所以也没有恨,是最好的玩伴,彼此之间只有纯纯的友谊;那时的我们总是幻想着快点长大,能有一张成熟的脸和心。那时候,我们几乎个个都充满好奇,总会问十万个为什么,直到父母不耐烦为止,即便是挨骂,我们还是想知道这奇妙的世界无穷的秘密。我们的心愿就是了解这世界,这心愿简单而纯净,所以我们总是快乐的。
  中学则是个欢笑与泪水交织的年代,是刻骨铭心的回忆。那时的男生和女生开始疏远,彼此见面,有时会突如其来地心跳不已。在校园里看到的都是男生一群,女生一群,不再看见男生和女生走在一起,更不用说在一起玩耍,我们,这些儿时的老友,仿佛一下子疏远了,再不是玩伴了,彼此之间已经有了距离。
  正是这个距离构成了某种吸引,那些心惊肉跳的日子,有些人在偷偷地恋爱,沉醉在初恋的甜美里,但是,同时却似乎有某种负罪感,觉得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公园里,不时有一对对男女学生在谈天说地,他们有说有笑,仿佛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府河边,有时会有一对对稚气未尽的男女手牵着手,空气中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但是,毕业之后呢?有些人会考上大学,从此远去,而另一些人,则会因离别而悲伤。这就是所谓的人生或者命运。
  对我来说,那些都不重要了,虽然,总觉得不久之前自己才十四岁,但问题是我确实转眼已经读高二了。高中,这个花季雨季的年代,过得特别的快。心里似乎期盼着什么,却又什么也不敢期盼。学业是繁重的,压得我们几乎喘不过气来,积如山的试卷,老师在耳边反复的唠叨,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沉重,让我们不知所措,难道,成长注定每个人都是充满艰辛?
  《雨天》我不喜欢雨天,不喜欢雨。
  可能因为不喜欢“与水合作”,我天生就对游泳这样不可把握的事情心存疑惧。我想,可能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非常地缺乏。我常想,人怎么能不怕水呢?让人这样沉笨的物体漂浮在暗藏危险的水面上,本身就是极其危险的事情。水,实在是一种喜欢作弄人类的东西,它时而可以载舟,时而可以覆舟,变幻不定,无法把握。我不喜欢被捉弄的感觉,所以不喜欢水,连带对雨,也厌恶起来。
  雨天我总是不喜欢出门。在雨天上学实在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春天的雨在别人的眼中是情调的萌生,在我的记忆里则是掺杂着过冬的有机体腐化的气息。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天崩地裂,摔的满地尘烟。秋天的雨或许最有诗意,但满目萧瑟,抬眼难见前方,无助,缠绵,是愁思的季节。冬天的雨则冷得让人心生寒意,在凛冽的北风驱动下,像针一样刺着麻木的肌肤。
  我把雨天看做是阳光的背影,生活在背影里的人是痛苦的。我憧憬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只有在太阳下,人才富于幻想,才充斥激情——即便是在冬季。
  这么好的作文,作为一个语文教师,我没有权利忽略,更没有权利不予以鼓励。我有时候感到很难想象,这么年轻的一个小女孩,才17岁,怎么会这么忧伤?我不知道她究竟经历过什么,但我知道,她独特,敏感,聪明,是难得的才女。
  那时,班上有一份班刊,是由蒋芹芹她们几个文学爱好者负责排版和审稿,因为我是班主任,又是教语文的,自然得指导她们搞班刊。有一期班刊出的很迟,我和她们几个一块忙到很晚。快到晚上9点时,她们几个吵着肚子饿便一窝蜂下去吃消夜,我没去,留在教室等她们回来。过了不到五分钟,我感到突然有人就在我旁边,我抬起头,竟然是蒋芹芹,她微微地笑着,从身后递过来一个面包,说:“老师,你肯定饿了,先吃点吧。”我有些推辞不过,只好去接她手里的面包,可能因为没来由地有些心慌,我摸着了她拿着面包的手,她的手温热柔软,令我心里一荡,我呆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仿佛为了掩饰心里莫名的慌乱,我就着她刚买的一瓶矿泉水,大口大口地吃起面包来。她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有着一丝成熟女人的眼神,让我的心又荡了一下。一个人独自在成都,很久没感觉到家的温馨了,而这个美丽的小姑娘,却似乎天然地带着一种家的气息。
  就是从那次起,我们彼此间都感觉似乎多了点什么,那个一起办班刊的啃面包的夜晚,那个有着淡淡月色的夜晚,似乎使我们达成了某种默契。还有她的手,那少女特有的细嫩的质感,似乎溶进了我的心里,怎么也抹不去,我预感到和她即将发生一些什么。
  自那天以后,我和蒋芹芹接触就多了起来,她时常将新写的文章拿来请我指点。一天,她拿来一个厚本子,说是她写的作文,请我修改。
  我打开之后,发现实际上其实就是日记,我的心跳了一下,她把日记给我看,莫非在暗示着什么?我隐隐约约这么想着,有些紧张,也有些激动。回到家,夜深了,等老婆孩子都睡了,我装作批改作业,独自看了起来。
  蒋芹芹日记
  1990年9月5日高二开学已经几天了,文理科分班,我选择了读文科。我以后的路将会怎么走呢?我并不清楚。不管那么多,随遇而安吧。
  班主任莫老师讲课很风趣,我早就在文学杂志上看到过他写的文章,他的人有些瘦,但看起来让人觉得是个好人。1990年10月15日时常感觉到寂寞的滋味,有时情愿就这么坐着发呆,也懒得去理那一堆让人一看就头大的作业,就这么让时间流逝或者干一些别人认为毫无意义的事情。也许他们认为只有做题,拼命看书才是最有价值的,但我不这么觉得。
  近来,不时感到精神有些空虚,所以向好友借了两本书,《高考季节》和《寂寞17岁》,远没有想象中的好看。一本是残酷的竞争后的结果,一个女孩最终成了神经质患者,一本是讲述一段庸俗的师生恋,庸俗得可以,如果我有师生恋,那就一定要恋得不同凡响。不过,我也知道,高中生活更多的时候只是平平淡淡,学习才是生活的主旋律。
  1990年10月27日上午和一个同学聊天,我说我相信友谊,她一个劲摇头说,“如今这年头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友谊啊,无非是看对方有没有利用价值”。现在的中学生,都说得直,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搞得如我一样相信真感情的人冷汗直冒。
  我总觉得,所有的真情套上“利”字,就变得浅薄了,没分量了。比如我和别人真心交朋友,有人一定要强调是互相利用,那是他们自己感受不到真情,哪怕是一丁点。其结果是他们像在演自己的角色,哎,可怜的人哪,永远活在自己的冷漠与自私中。现代社会,在造就了一批全方位人才的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冰冷麻木的机器,他们也许会觉得面包和牛奶可以填饱肚子,此外的甜蜜与温情都是毫无意义的,可悲!
  1990年10月30日今天在办班刊,他也和我们一起办,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他了,但是,可能吗……他结婚多年,还有个小孩子,可是,我不是给自己说过吗,我要做就做得不同凡响,就不在乎那些世俗……
  1990年11月5日廉泊还是对我那么好,天天在路口等我一块放学。我们已经一起走过好久的日子了。我也知道他对我好,但我确实只把他当做哥哥。昨天,他突然说,看得出我喜欢那个老师,他不说,其实我一直感到模模糊糊,他一说,好像就帮我把事情挑明了,我说,就是喜欢,怎么样?
  他没说什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不过,第二天他还是在老地方等我,还是放学等我回家,可是我老想着老师的事情,我觉得老师的生活不快乐,我喜欢他就应该陪他一块不快乐,我应该向他挑明,当机立断告诉他,我喜欢他。老师是我这一生喜欢的第二个男人,不是第一个,我曾爱过另一个人,很痛苦的爱情,里面夹杂着很多悲哀,但那一切都过去了,我要把以前全部忘记。
  1990年11月8日今天我再也不想忍受煎熬了,我要告诉那个人我喜欢他,但我不好意思当面说,那就写成作文吧,《少年维特的烦恼》不是也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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