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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少林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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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的《动物庄园》与格里耶的《橡皮》拼在一起。
  踩在巨人肩上,创作起来自然异常顺利,我只用30天时间,就完成了一部《植物庄园》。然而,这部流着我的心血的巨著,依然未能通过公司的审核,第二个月,我又是分文未进,而且公司已经不耐烦地通知我,假如第三个月还是没什么合格的作品,就不让我继续当作家了。这下我确实慌了,仔细反省,发现两个问题:
  A。我的《千年孤独》和《植物庄园》都没有触及爱情和性,没有卖点。
  B。我剪贴的范本不够时尚,《动物庄园》不仅不受主流文学的眷顾,也不受如今作为主要读者的小资男女老少们的爱戴。
  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后,我将自己的写作做了至关重要的调整,一方面,题材就紧扣少林寺,因为我是靠着这篇文章进公司的,说明公司对少林寺比较感兴趣,或许容易通过审查,而且也容易引起所谓“70年代人”的共鸣,毕竟我们已经到了喜欢怀旧的年龄。另一方面,大刀阔斧地加入性激素,同时还要搞几个缠绵悱恻的爱情在里面,至于准备用剪刀“咔嚓咔嚓”的蓝本,也换做了据说刚刚在年轻白领女士中急剧升温的《金色笔记》,什么事情都得领风气之先才行,如果这时候我还去剪杜拉斯和亨利·申兰米勒这种被人剪了无数遍的“过气明星”,那只能是别人吃肉我吃骨头了。
  当我向公司报了这个写作计划之后,公司高层非常感兴趣,《少林寺》这个标题本身就具有很厚的底韵,何况他们认为我抓《金色笔记》抓得很准——就要抓这种要红不红的范本,才可能既显得不陈旧,又不至于不能引领时尚。现在,有了如此美妙的大框架,可以说已经成功一半儿了。剩下的事是填充内容。
  大凡小说,哪怕是《金色笔记》那种不像小说的小说,也总得有男人有女人有故事。男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廉泊,因为我很嫉妒他,他是当作家当得最爽的一个,每完成一篇新作,就要到各个大学搞讲座,既推广了他的小说,又勾引了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他那些勾当,我早就看在眼里。何况,当他看到我的《植物庄园》被公司退回时,他还得意洋洋地故意对我说:“要先学会走路然后再学跑,你现在就模仿我是模仿不来的。”所以,我怀恨在心,决定在小说《少林寺》里把他写进来,不过他休想呼风唤雨了,我决心把他写成一个跛子,一个爱上一个女孩子却永远得不到她的痛苦的残疾人,呵呵,一想到可以自由安排廉泊的命运,我就有一种农奴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除了廉泊,我还打算虚构好几个其他男人,甚至连《少林寺》里的觉远,也打算让他在读者面前转两圈,反正是虚构,反正是假的,何必管那么多的规矩呢,什么逻辑,什么不同时空的人与事,其实你要觉得它是个障碍就是个障碍,你要不觉得它是障碍它就不是,生活已经够不自由了,何必连写作也那么不自由呢?
  既然有那么多男人,当然不能没有女人。我打算重点只写一个女孩子,这样一来更加容易聚焦一点。给她取个什么名字呢?就取“蒋芹芹”吧,我初中时有个同学就叫这名字,她特傲,如今我当了作家,我决定在作品里让她傲不起来。当然我又不愿意授人以柄,我可不想生活中的那个蒋芹芹来告我,所以我故意把关于她的故事搞得很模糊,故意把她安排到伦敦死去——在小说的第一章里,我虚构了和她在卡斯特桥的相遇,而实际上,我遇到的根本就是个英国女孩。那个蒋芹芹从来就没有到过欧洲,也不曾认识老葵马松等人,如果我听说的传闻不是失实,那么她应该已经初为人母,正在成都不知哪个角落里傻乎乎地幸福着。
  我说她“傻乎乎地幸福着”并非我对她有什么意见,而是我认为一切幸福都是傻乎乎的。因为幸福其实只是个影子,飘浮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却无从落脚,几乎每一次尝试都会被生活真相的荆棘和石块划得遍体鳞伤。于是我决定虚构这么一个令人心疼又心悸的女人,她一次又一次像追求幸福的荆棘鸟,可爱而又可怜。
  我虚构中的蒋芹芹是一个总希望在生活中能遇见奇迹的人,虽然生活在和平年代,但她却一直带着一颗不合时宜的浪漫的心。她总在幻想着去做点什么,只要能打破了这平淡、迟缓以致令人窒息的世俗生活,哪怕是去作海盗,作强盗的压寨夫人他都愿意,这是她碰上了小混混儿马松而后爱上他的重要原因。
  我觉得如今的很多女人都生活得很虚幻,女人天生喜欢做梦。就拿蒋芹芹来说吧,不论生活如何变化,她始终不能相信自己所过的就是真正的生活,总是处于一种对虚幻的“少林寺”——这里我指的是女人心里对于爱情的乌托邦——的追求中。像大多数女人那样,她潜意识里感觉自己是个落难的公主,因为丢失了五彩的羽衣,所以才流落到平凡的境地;这些女人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停地寻找中,她在寻找一扇门,一扇从世俗的生活里逃出通往真正的生活的门。然而,对生活在平庸的岁月里而又渴望奇迹发生的女孩子来说,似乎只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才可能构成生命中惟一的传奇。蒋芹芹就是带着这样的渴望去爱的,她把自己对精彩生活的向往毫无保留地寄托在爱情身上。先后全身心地爱上一个又一个男人——惟独廉泊除外。但最后,她得到的惟一结果只是失望……有一天,她终于累了,于是她平静地选择了死亡。我要讲述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我希望我能用最冷淡的语气把它讲完。
  我虚构中的蒋芹芹,当读者最后读完之后,会留下一个什么样的印象呢?或许她自始至终都有一点点媚俗,但我希望经过时间的过滤、提纯,每一个男读者都能无可救药地保留着对她最初的妩媚而清纯的印象。
  我还希望她能给你这么一种感觉——她跑起来总是一股子疯劲,饱满的身体在跑动中总会给人一些无可拒绝的韵味。她说话时那水灵的眼眶中总有一丝难以逮住的飘忽,让人分不清这份飘忽是不是就直冲你而来。但是,她确实不是个坏女人,她只是像苔丝那样有一颗不甘心世俗的心灵。但是,所有的世俗生活对所有叛逆、抗争、充满向往的灵魂的戕害和剿灭,从来没有停息。她最后必然是绝望的。
  任何充满幻想的人对爱情的梦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终都可能是危险的,不论你作出怎样的努力都无法在世俗生活的洪流中守住失地,除非你彻底地妥协,放弃了梦想和向往,像那些甘于平庸的人一样安分而善良,你才能摆脱掉那种内心深处的煎熬。在与生活的平庸和乏味作抗争的深层,蒋芹芹其实是在和自己的内心作心灵的搏斗。格非有一句话,说:“……人人心里都有一束光。就像汽车的前灯,本来是用来照亮前面的道路的,可他却用来烘烤自己的心脏,它迟早会被烤坏的……”
  写这部小说,我的一个愿望,就是要将人生悲凉的结局残忍地暴露出来,让人感叹“坚持的不易”。是的,坚持从来都是很不容易的,包括我写作这部小说的坚持——最初,我想把这个小说写得无比古怪,写得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看不懂,写得比《金色笔记》还《金色笔记》。但我终究还是缺乏这个勇气,因为怕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不会通过,那样我就会丢掉作家这最后一个饭碗。
  于是我不得不加入了大量的情节以便吸引公司审核员有兴致看完我的小说,我耐着性子,慢慢地展示喜悦,然后再展示喜悦之后的凄凉。我知道,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一再地喜悦然后一再地失望,这比在一次喜悦与失望之后便死亡要更痛苦许多。而真实的生活往往也正是如此,大多数人,就是这么在生活中一再期待然后一再失望的,这才是生活的原貌。所以,我让爱情一次次来到蒋芹芹面前,而后再一次次离她而去。我知道,马松入狱之后,对于蒋芹芹的去向,一般的小说家大致会有如下几种安排:
  A。如果是琼瑶那一类永远保持18岁心态的小说家,他们习惯于一厢情愿地在自己的小说里虚构天长地久的爱情,因此他们会把蒋芹芹打扮成一个苦苦等待马松出狱的痴情女子,以成全他们心目中的一生一世的爱情。
  B。如果是村上春树那一类对死亡特感兴趣的作家,他们会让蒋芹芹自杀或者意外死去。这样一来也就将一段爱情凝固在纯洁里了。
  可惜,我认为以上两种都安排只能说明作者并不真正了解生活。真正的生活最大的特征就是平庸,人人都在平庸地活着,没有什么是纯洁和永恒的——包括爱情。当一个恋人失去之后,生活本身自然会安排新的恋人出现,时光是最优质的遗忘剂,我们怀念一个人究竟能怀念多久?我们爱一个人究竟能爱多深?
  是的,马松从蒋芹芹的生活中消逝了,但是,她还年轻,她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她必然要遇到新的男人。初中毕业,她离开了西北桥铁路初中,到成都铁路高中念书了。高一,她甚至以为自己不会再喜欢别人了,但是,一年后,文理分班,她念文科班,遇到了她的班主任,一个姓莫的中年男人,教他们语文。
  在那昏暗的教室里,她笨拙地爱上那个姓莫的语文老师。由于她父母的离异,她有着潜在的恋父情结,她爱上的马松,岁数也比她大不少,但即便大她6岁的马松依然未能给她安全感,所以,她逐渐把爱情转移到已近中年的已婚语文教师老莫身上。
  老莫是个长相一般、比较低调、不那么热衷于搞师生恋的人,尤其是,他还有一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儿子,这使得他的心情总是有些忧郁,也使他不可能对家庭舍弃责任。但是,老莫的文学才华对喜爱文学的蒋芹芹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且,老莫对于儿子的关爱对于缺乏父爱的蒋芹芹构成巨大的好感。他成为一个能让蒋芹芹充分发挥想象的恋爱对象——她把抑郁不得志的语文教师老莫想象成被魔咒变作怪兽的王子,而她则是以爱之吻挽救了王子的美人。她爱的其实只是这样一个能给平淡生活带来无限向往的想象,而想象的美丽气泡不可避免地要被日常生活的真相残忍击破……现在,让我们冷静地目睹悲剧继续上演。
  第五章 老莫
  拐过一家“麻婆豆腐”店,就到了我调进去工作不久的成都铁路高中。校门古香古色,有几分类似于北大西门,一块长匾上题着四个瘦长的大字:“成都市铁路高中”,长匾油漆斑驳,象征着悠长岁月的洗礼。上面的几个字苍劲有力,依稀如同王羲之手迹,据说是60年代首任校长亲笔题写的。进了校门,是一个白色的石膏雕塑,雕的是一个男教师和一个女学生各自手拿一本书,并肩站在一起的形象。许多人开玩笑说,这正好暗示了这所铁路高中多年来经久不衰的师生恋传统——那位首任校长,一个写得一手好书法的才子,就是最先搞师生恋的,并且居然还搞成了,他和发妻离了婚,娶了自己的学生,为此不惜丢了校长的乌纱,也许,正因为有这个先例,师生恋在这学校里长盛不衰。
  一般来说,有学校的地方就有师生恋,尤其“男教师女学生”型的师生恋,更不鲜见,古今中外,每个时期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师生恋的影子,而“五四”运动以来,不少师生恋还被演绎成人间佳话,让人称羡,引人效仿,最为典型的例子当数鲁迅与许广平,由此衍生的《两地书》,也成为了情书大观园中的一朵奇葩,让多少人憧憬向往。
  而铁路高中可能是因为闹惯了师生恋,上上下下似乎都有些见惯不惊了,每当同事们中传播某某男老师与某某女生过从甚密的时候,语气往往是轻松的,是揶揄的,是宽容的,甚至会私下里说,“那小子,挺有艳福的嘛”。如此一来,学校里的师生恋更加如火如荼,我们语文教研组的组长老孙,据说就搞大过起码五个女学生的肚子。老孙三十五六岁,说他有才华吗?也不见得,他只是个普通师范大学毕业生,工作十来年来,也没什么大的成就。偏偏有些学生就是喜欢他,尤其是女学生,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迷他。我观察了很久,发现老孙的一大本领是背古典诗词,一首首的古诗一背,就让学生们佩服得五体投地,再加上他那三寸不烂之舌的淋漓发挥,那更是不得了。他常把女学生喊到办公室谈心。谈话内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鬼都不知道,他一边谈,眼睛就死盯着女生的脸或者胸部,那副色迷迷的样子,我已经看到过不下十回了。其他同事也都遇到过好多次。最让我恼火的一次是,有一天剩我、老孙和一个女学生三人在办公室时,他竟然让我回避一下,理由是他要与他的学生谈如何做文章。我本来不想回避,但毕竟我那时才去不久,不想和同事把关系闹僵。何况他不断冲我眨眼睛,后来还流露出企求的眼神,我心一软就出去了,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心太软。
  总的说来,我自认自己还算一个比较正派的人,但可能正是因此,反而混得不太如意,我是北师大毕业的,在整个教育系统,可谓系出名门。只怪刚毕业时确实太天真,主动要求去了贫困地区支援教育。一旦下去,想再回大城市就难了,想了无数办法,托了无数关系,终于调回成都,但也只是进了一个普通高中当一个普通的语文教师。而且老婆还调不进来,得继续想办法。
  我老婆也是教师,当年在一个县中学教书,如今依然在那里,等着我想办法把她调动到一起。但女同志调动谈何容易,所以一年来我们只能两地分居。我们感情还可以,有一个儿子,我们儿子的挺可怜,天生是小儿麻痹,让我这个当爸爸的,总感到对不起他。按说,和老婆两地分居的男教师是最容易闹师生恋的,而我却压根没想过那事儿。一来可能是性格,二来可能是觉得自己那儿子特可怜,即便为了他,我也不该对不起他妈妈。
  何况作为一个教师,从第一天进入师范大学读书起,我就想,我未必是个高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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