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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猫灵-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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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着音乐哼歌,旁若无人。我嗓子很好,这得益于我母亲白露遗传给我的基因。她在1982年之前的烟台梨园界是个名角儿,各种唱腔都很拿手。
  他终于被我旁若无人的独自演唱吸引了,转头看了我一会儿,就起身走了过来,微笑着坐下。我继续唱歌,每首歌都不放过。他在一首歌结束之后认真地击掌,说,你唱得比音箱里那人棒。我说我知道。他说你有一副好嗓子,我说我知道。他说你完全可以去当歌手,我说我知道。他说你还知道什么?我说我知道接下来音箱里会放谁的歌。他说谁的?我说,郑钧。
  我说完之后就开始专注地看喷泉,这时的喷泉已经安静下来了,留下一片美丽的水雾在午后的光线里舞蹈。我跟这个长得有点像我父亲谢未阳的男人一起静静等待喷泉随着音乐的再度响起而再度上升。
  喷泉升起来的时候,音箱里传来郑钧的歌:怎么会迷上你,我的灰姑娘,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极,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我身边的陌生男人有些吃惊,他问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感应到的。
  不可思议,他说。
  你信不信?十分钟之内,你还会看到彩虹。
  他抬起手腕来看了看表,将信将疑又充满好奇地开始了等待。他的好奇很真诚,这使我觉得他跟我以前认识的那些男人不同。
  我专注地盯着起起落落的喷泉,希望我在预见方面的感应灵光会在这个不同以往的午后再次闪现神奇的光芒,就像以前偶尔出现过的一样。
  郑钧换了一首歌,第八分钟的时候,他在猝不及防中制造了一个高分贝,当喷泉水柱如几条白色长龙直贯天空的时候,彩虹出现了。
  我身边的男人惊诧地张开嘴,他说,太神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笑了一声说,我是个巫女。
  只有这一个男人,他目睹了从我身上散发出来的灵异之光。在这之前,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非正常事件,它们的观赏者除了猫,只有我自己。这些灵异之光只在我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出现,或者,即使有别人在,他们也看不到它们,它们只出现在我一个人的感知里。我一直孤独地欣赏着我不同于常人的灵异。
  我不知道是谁赋予了我这种本能,自从我母亲白露死后,我好像就不再是原先那个平常的小女孩了。
  我跟这个名叫骆桥的男人聊得很投机。
  我也不能确定那道跨在喷泉水柱中间的彩虹是不是我意念的结果,还是,只是一种巧合。总之这个午后阳光很好,这本身就提供了彩虹出现的物理环境,其次,郑钧的歌旋律高低都恰到好处。
  但我很累,这证明,在彩虹出现前的那八分钟里,我努力调集过我的意念,迫使我的大脑出现了幻觉,并把这一幻觉变成了现实。
  我成功地让我的意念和幻觉得到了再现,这使我非常欣喜,因为我做这件事完全是为了此刻坐在我身边的这个名叫骆桥的、长得有些像我父亲谢未阳的男人。我承认,在公交车上看到他的侧面之后,我就对他产生了兴趣,这种感觉非常新鲜,在我30岁之前,还没怎么发生过。30岁之前,我一直觉得,要让我对除了谢未阳之外的某个男人发生感情,是件比较难的事情。尽管我对我父亲谢未阳的感情跟对别的男人的感情应该有着本质的区别。其实这很容易理解,我认为,世界上很多女孩子都有或轻或重的恋父情结。
  骆桥像看谜一样地看我,即使不跟他的目光对视,我也知道他目光里写着惊讶赞叹迷惘的感叹号。我想,这种奇怪的事情如若不是因为我有着与生俱来的聪明,那就是从1982年开始,从我母亲白露死了之后,我的身体突然发生了某种改变,我具备了一些常人不具备的灵异本能。
  我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看透男人心里的想法,可能也正是这种聪明间接造成了我的孤独,我几乎看不上任何男人。
  喷泉一直在哗众取宠地起落着,音箱一直在热闹地响。我因为有了骆桥,骆桥因为有了我,因为有了彼此的存在,这个午后我们过得很愉快。我甚至对骆桥讲了若干年前在我意念作用下下过的一场大雨,这件事我没对任何人讲过,包括当时的当事人,我的父亲谢未阳。
  事情大约发生在我12岁的时候,那天早晨起床后,我觉得内裤黏黏的,脱下来后看到有些红色的血。我知道那是经血,有了它,我以后就不再是小女孩了。我应该很高兴,但实际上我却有些忧伤,一整天闷闷不乐。当时我跟奶奶一起住在那座房子里。我奶奶原本自己一个人住,自从白露死后,谢未阳就把她接到了西沙旺,我认为他完全是为了不用再回家才把奶奶接来的。我奶奶因为过于衰老耳朵早已失聪,她对我的所有想法一无所知,只会兢兢业业地做饭,其余时间就坐在阳台上一把老式圈椅里晒太阳,眯着眼睛一动不动。使我觉得,她总处在无休止的睡眠里。
  我父亲谢未阳那天晚上回了趟家。通常他不太回家,他有别的房子。那晚我十分不愿意他离开,但是他陪我吃完晚饭后执意要走。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愿在这个家里呆。我的请求让他又呆了一会儿,但是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频频扭头去看墙上的钟。
  他的这种做法让我很生气,于是我搬过一把椅子,踩上去,把钟拿下来,抠出电池。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说,谢小白,你怎么了?
  没怎么,我说,你就这么不愿意呆在家里吗?
  谢未阳说,我住够这里了,但你又不肯跟我一起搬出去,你要我怎么做?
  我说,我为什么要搬出去?我在这里住了十二年了,我喜欢住这儿,我母亲也在这儿。你别找理由了,你是不是也像别人一样有些烦我?你烦我总在半夜跑到卫生间里盯着洗衣机看个没完?你烦我养猫?你总是找借口不跟我好好呆在一起,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我?我是不是不如白露长得漂亮?
  我涕泪横流地跺着脚,在电视机的噪音里尖声叫喊。我奶奶在卧室里悄无声息地睡觉,猫在我脚旁紧张地看着我,哀哀地叫唤。
  我父亲谢未阳皱着眉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眼睛不再看我,努力想做出父亲应该有的宽容姿态。但我知道他根本没打消离开的念头。他终于不再理会我的恸哭,从沙发上站起来,抓起外套三步就跨到了门边,我冲动地伸出胳膊抱住他的后腰,他伸出手,用不容抗拒的力量掰开我的手指头,就走进了黑漆漆的楼洞。
  我披头散发地冲到阳台上,看到满天亮着晶莹的星星,像嵌满一天的宝石。那个夜晚有着无与伦比的晴朗,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但我希望它突然下场大雨。
  我用朦胧的泪眼盯着缀满星星的天空,奇迹出现了,我看到那些星星飞快地暗淡和消失了,浓重的黑色遮盖下来,然后,一道刺眼的闪电划过夜空,响起沉闷的雷声,一场我意念里的雨猝不及防地降落了。
  一切在瞬间发生,我看见我父亲谢未阳刚刚从六楼走下去,走出楼洞,他站在水泥路上一根路灯柱下,抬起头来诧异地看了看天空。
  我站在窗子里看着他湿透了的头发和脸,丝毫没有惊慌的念头,似乎我本来就知道我身体里有着不平凡的力量,它随时会以无限合理的可能性而出现。
  我身边的男人骆桥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我知道他相信我的讲述,这带给我继续讲下去的愉悦感。
  第二天的烟台晚报报道了夜里的那场雨,他们认为它来得很奇怪,仿佛有意在跟气象部门唱对台戏。因为气象部门言之凿凿地说在未来一周内都会保持晴好天气,没有雨水。气象部门认为它跟某片从海上偶然飘过来的雨云有关,这片雨云原本要途经的路线里根本不包括烟台这座城市,而由于某种难以勘测的原因,它临时被吹到了烟台,在局部地区随机性地遗留了那场短暂的雨。
  气象部门所说的局部地区指的就是我现在住着的地方,它名叫西沙旺。据说在很早以前,烟台还只是一个小渔村的时候,西沙旺是一片开阔的坟场,到处都是沙子,没有土。它的前身是一片海滩,后来离海渐渐远了,就风化成一片纯粹的沙场,沙子的颜色苍黄中透着褐紫,我的奶奶辈们把这种沙子叫做红沙。那些坟也都是沙坟,坟堆上长着生命力极强的野草。
  我现在住着的这片楼房,是很多年前烟台市政府夷坟建楼的第一批成果,据说已被列入了今末明初的拆迁规划。
  而住在西沙旺的老人们对那场雨的研究结果是这样的:我们这片楼房脚底下某个坟堆里的孤魂在那个夜晚飘出来哭了一场。
  我笑呵呵地对骆桥说,谁知道呢,那场雨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想出来的。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大概与骆桥在东方巴黎广场呆了有五个小时了。
  这期间,这个男人的手机在衣兜里振过几次铃声,他假装没听见。尽管广场上的音箱依然在放着喧闹的音乐,但我还是听出了手机的音乐,是《天鹅湖》,这增加了我对他的好感。至于他是不是善于了解和懂得女人,我认为我完全没有必要把作家毕飞宇当作评判的标准。毕飞宇在我心里是唯一的。
  名叫骆桥的男人有意不去接听手机,这很大程度说明了他对来电者的漠视。我完全有理由推断一遍一遍来访的不合时宜的人是个女人,他在朋友同事面前提起她来,可以简略地称之为老婆的女人。
  最后,骆桥做了一个不易觉察的动作,他假装找烟,把手伸进衣兜里悄悄关了手机。
  整个下午,我的眼睛除了偶尔看看他,几乎没离开过喷泉。但是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和表情我都了如指掌。我在想像他漂亮的手是如何在狭小的衣兜里辗转着对付他的手机,如果他的手机是翻盖的,那他得把机盖打开能容纳一根手指的缝隙,如果他的手机是裸键的,那他得摸索到解开键盘锁的按键,先解开键盘锁,然后,他才能关机。
  无疑,他的手指是灵活的。我渴慕一双干净灵活温暖清爽的手某种程度上胜于渴慕一个优秀的男人本身。在我记忆里,除了我父亲谢未阳之外,还没有一个男人有一双让我渴慕的手。现在,是除了我父亲谢未阳和这个我刚刚认识的名叫骆桥的男人之外。
  这个名叫骆桥的男人把手从衣兜里拿出来,如释重负地用颀长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磕击。他的手有着整齐而形状完美的指甲,和健康干净的颜色,这种颜色符合我的理想,我把它叫做性感。
  我对他讲起我父亲谢未阳。我说,我父亲谢未阳也有一双很好看的手,有一次,我在白露酒吧里看见他坐在一把椅子上修指甲,用的是一把壁纸刀。我父亲谢未阳不喜欢用指甲刀修指甲,通常他喜欢用刀。以前他用的是一把精致小巧的蒙古小猎刀,后来,我母亲白露用它割腕自杀后,那把刀就不知去向,他就改用壁纸刀修指甲了。
  我蹲下来,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说,老谢,我帮你剪吧?我父亲谢未阳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壁纸刀递给了我,我拿过他的一根手指,觉得非常温暖,我有些感动,因为我父亲不太愿意与我发生肌肤上的接触。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他的手指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父亲谢未阳想抽回手,被壁纸刀锋利的刀刃划破了指肚。至今他的左手食指指尖还残留着一道疤痕,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疤痕。
  看得出来,你很依恋你父亲?骆桥问我。
  也许吧。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对我若即若离,小时候,我梦想我能像别人家的女孩那样牵着他的小手指头走路,长大后,我梦想能挎着他的胳膊走路。但我的梦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也许他对我亲近一些,我就不会如此依恋他。
  这很容易理解,骆桥说,每个女孩子或轻或重都有点恋父情结。
  我感激地看了看骆桥。这个时候,喷泉比白天美多了,水池里的彩灯像朦胧而艳丽的花朵,池子中间的阿波罗雕像古铜色的裸体放射着一种迷人的光芒。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跟他讲讲我的父亲谢未阳。
  第三章
  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了郑芬芳的老公马路。
  郑芬芳是我在烟台唯一的女朋友,所以我看见马路之后就格外留了点神,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郑芬芳,她老公马路陪着另一个女孩子在挑选卫生巾。她老公马路手里提着一个果绿色的篮子,篮子里装着几包花花绿绿的卫生巾跟在那个女孩子身后,像个货真价实的老公跟在老婆的身后。
  马路跟那个女孩子之间不那么正常,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我不远不近地跟在他们后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马路平时表现得非常忠厚老实,可以这么说,整个西沙旺小区的男人里如果有一个没有外遇,那他就是这一个,这一点是我们西沙旺小区居民以及认识他和郑芬芳的朋友们的共识。
  本来我没打算去南洪街,看见马路之后,我不由自主地顺着天园书店门前那条大街一路走到了南洪街,郑芬芳正在她的芬芳美容屋里无所事事地跟顾客套近乎。
  郑芬芳是一个优雅的女人。开美容屋的女人好像都跟郑芬芳这样,浑身上下散发着优雅富足的味道。我也不知道我怎么跟郑芬芳这样的女人成为了朋友,我们从小就是同学,我想是因为我们一直住在前后楼,她结婚后也没搬走,这是个促使我们一直交往下来的理由。尽管,她其实心里也认为我关于洗衣机午夜惊魂的描述是典型的撒呓挣。她并不相信我。但她觉得我跟别的女人不同,我会写小说,撒不撒呓挣的时候都很有气质。
  郑芬芳从来不要求我在她的店里做美容,因为我的脸根本不需要做。由于深居简出,我的脸一直保持着婴儿般的天然,没有皱纹和瑕疵,唯一的缺点就是过于苍白。郑芬芳说这跟长久不照射日光有关,但是,我喜欢这样白的脸,郑芬芳说。
  为了使自己的脸洁白娇嫩,郑芬芳给自己做过换皮,就是涂上一层药水,让脸上的皮肤角质化,一点点脱落,然后长出新的皮肤。郑芬芳那几天为了避免没了皮肤的脸被脏空气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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