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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点睛-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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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他答得飞快。只有这一点,清清楚楚,毋庸置疑。
  她浅浅笑开。“那还有什么问题?”
  他动容,张臂让那道温软馨香填塞胸怀。
  这半年来,总是看见她在他怀里渐渐透明、消失,好几次从睡梦中惊醒,然后看着满屋子的画像,独坐到天亮。
  他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拥抱她了。但是,她却自己走回他身边,是真真实实的她,有温度、有心跳,不必时时心惊胆跳,害怕她又从怀里消失……
  这一次,他再也不放手。
  番外之一
  许多年后的某一天——
  “啊!”夜半时分,即将入睡的寇君谦突然惊叫一声,弹坐而起。
  “你干么呀?鬼压床?”睡意浓厚的枕边人连带被扰醒,低哝着抱怨了几句。
  “你你你——”他抖着手指向枕边人,说不出半句话来。
  “到底怎么了?”被他搞得无法安心培养睡意,已经是寇太太的曲采嫔坐起身,打算好好给他开示一下。她这个老公,偶尔会脑神经突然给他打结。
  “你……我……难怪……可是……好玄……”
  上帝,她发誓,她真的很努力地听,试图扮演好贤内助的角色,但是——
  她叹了口气。“你要不要说得再清楚一点?”
  “我有!可是……不会吧……那这样……”
  额上青筋不小心跳动了一下,她再吸一口气,力持温和地与他打商量。“还是你想吃我的拳头比较快?”
  “你没死!”他慢了非常多拍地吼出来。
  废话。
  曲采嫔翻翻白眼,很忍耐地将她老公搂进胸前拍抚。“乖,那件意外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我现在好好地睡在你身边,出门大家都叫我寇太太,记得吗?”
  即使是成为夫妻之后的现在,采嫔依然不具有那段属于幽魂的记忆,她一直以为,他是对她一见钟情,暗暗守护,他也从没提起过那些她不记得的事。
  可是——
  若真如孙旖旎所言,历史是不可改的,那么,采嫔应该是从一开始就没死。
  这说明了临江明明看得见蔡婆婆和绮情街的每一条鬼魂,可是进出他家那么多次,从没察觉过她的存在,因为她不是鬼,只是灵魂离体。
  她的灵魂又为什么会离体,守在这里多年?因为他叫她留在这里等待与他相遇!
  所以、所以——
  总结归纳起来,是他害她有体无魂,昏迷了好几年吗?
  那可是……这样到底是他们先相遇,他回到过去叫她在这里等他?还是她先在这里等他,他们才会相遇,接着才有他回到过去叫她等他?然后才又相遇……
  停!转来转去,他脑袋快打结了!
  到底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哪只鸡、不,哪颗蛋……也不是!是哪个人来告诉他好不好?
  眼看他快要崩溃,曲采嫔赶忙出面解救他。“来,老公,看着我。”
  她用极度催眠的口吻,捧着他的脸,放缓音律一字字说:“看,我在这里,我们相遇了,我们恋爱了,我们结婚了,所以,那些过去的事情一点都不重要。”她倾前,啄了下他的唇。“看,我找到了全世界最棒的男人,我非常非常爱他,你只要知道这个就行了。”
  “你非常非常爱他——”
  “爱你。”她纠正。
  “喔,爱我。所以鸡跟蛋有什么恩怨一点都不重要。”
  “没错,就是这样。”
  “没错,就是这样。”他点头附议。
  “很好,结案。睡觉去。”
  “好。”果然,命运与食物链一样,都是环环相扣的,无解。
  嗯,无解,睡觉去。
  他点头,在床上躺平,乖巧地将棉被拉高高。“老婆晚安。”
  看着重新培养睡意的丈夫,曲采嫔怜惜笑叹。
  那次生死交关的事故,带给他的阴影似乎比当事人的她还要深,虽然她不清楚为什么,但是直到现在,他偶尔还会从睡梦中惊醒,惊疑地望着枕边的她,无法确认她是真实存在,仿佛下一刻便会从他身边消失。
  他一定有些秘密没有告诉她,他不说,她也不逼他,但那不表示她一无所知,她又不是丈夫那个单细胞生物,这当中有太多疑问了,例如:他为什么知道她毕旅会出事,一次次叫她别去?他传的那些简讯,一封比一封诡异……
  但是无论如何,六年后他确实在她的旧居等待她,她宁愿将它看成一则关于一见钟情与等待的浪漫爱情故事,她只知道,她的感情是从与他交往的那一天开始,一日比一日加深浓度,每每多发掘一分他的好,就更爱他几分,这男人,是她这辈子最不愿错过的。
  至于她不知道的那一段,他若不愿说,她也不是非知道不可。
  因为,如同她对他说的——
  他们相遇,也相爱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番外之二
  就在寇君谦顿悟后的隔天,孙旖旎上门来,劈头便说:“该买单了吧?”
  买单?他每个月都有按时缴房租啊,要买什么单?
  “不要装傻,本姑娘劳心劳力,你能有今天,抱得美人归,不用表示一下诚意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孙旖旎确实在他与采嫔的故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如果没有她的话,他也无法回到过去,严格说来,能够占尽先机让采嫔对他另眼相恃,她真的功不可为没。
  但是一向直线思考的脑袋今天突然精明起来,多拐了几个弯。
  “可是,我有一点点疑问……”他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
  “什么疑问?”
  “你早就知道——采嫔没死吗?”
  咦?这家伙脑袋今天管用了。
  孙旖旎耸耸肩,答得干脆。“知道啊。”
  “所以就是说……你知道她不是鬼,她应该也不会带衰我……”
  她说养鬼会带衰他只是陈述一件事实,可没说采嫔会。
  他也从来没听过出窍的灵魂会带衰人的!
  “是不会。”
  “所以我脚受伤,跌下花台……”
  “自己猪头,要怪谁呀!”
  对,是他耍智障,可是——
  “采嫔是因为你说了那些话才离开的……”害他痛苦了好久,他不得不阴谋论地合理怀疑,她是存心误导人!
  “我不这样,她有办法回到她的身体吗?你想要她再昏睡多久?”
  听起来很有道理,他不小心就心生感激了一下下。“可是……你还是可以跟我们说清楚的……”
  不用让他这么痛苦,还有,只要想到采嫔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他,他就觉得好心疼。“是谁一再灌输她,她已经死透了的?”
  ……是他
  寇君谦心虚地闭上嘴。
  从一开始,他就认定了她已死,于是让她也直觉认定自己会死,乖乖听话在这里等他,再然后……
  “所以是谁的错?”她进一步质问。
  “是我。”一时不察,低头忏悔。
  “那你要怎么补偿我的辛劳?”
  “什么……补偿?”
  孙旖旎顿了顿。“我要你画魂的能力。”
  “画魂?”是因为那个能力,他才能画入采嫔的魂?也因为这样,他才会老是很蠢地追着自己画的东西跑……
  “怎么,舍不得吗?其实那本来就是我家主子的东西,我只是要回来而己,就算你——”
  “好好好,快拿去快拿去,我求求你拿去!”没等她说完,他点头如捣蒜,恨不得立刻双手奉上。
  开玩笑,这样他以后就不用截稿日逼近还要一天到晚重画了,他求之不得好不好!
  “呃?”她愣了一下,被他的干脆惹笑。
  早知道就不用拐那么多弯,直接开口不就得了?
  “不过……孙小姐,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它存在我心中很久了……”
  “嗯?”
  “那个……嗯……你……”他支支吾吾。“到底是人是鬼?”
  “……”
  编注:
  *关于临江如何“追”到朱宁夜的故事,请看【绮情之等待篇】橘子说789《换心》。
  *邻居是只爱哭的男鬼,又是有怎样的故事?请看【绮情之时空篇】橘子说810《易命》。
  后记  楼雨晴
  画龙,点睛。
  如果有人疑惑这本书的书名太怪,我直接亮出这句耳熟能详的成语,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没错,正解。这本书真的用四个字就可以说完。(从以前的十个字内,进化到现在四个字就能够长舌成一本书,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层楼了。)
  这本书,真的是非常童年时期的印象,记得晴姑娘前一本书所说的“木偶戏”吗?答对了,就是这部晴姑娘六、七岁时看的儿童戏剧,引发写这本书的灵感。
  故事本身,是一只纸鹤鸟要求书生替它“画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后书生却没有办到,害得纸鹤鸟摔得伤痕累累……(怪了,明明是优质儿童戏剧,怎么看起来好阴郁忧伤,一点都不欢乐?)
  它其实是告诉各位小朋友,承诺的重要,和本书的爱情搞笑剧(咦?!)一点都扯不上关系。
  可、是——真正的重点来了,那个“点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脑海里,多年来始终忘不掉(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个故事太悲伤,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灵承受不了)。于是,决定要写【绮情】这一系列时,几乎是本能地想起那个关于纸鹤的故事……
  所谓眼睛是灵魂之窗,点睛,便等同赋予生命。
  于是,关于“点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来,插播一则关于书中的小小剧情。
  记得那个粗手粗脚、连养个蚕宝宝都养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吗?(啥?不晓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后记了,快,先回头看故事去。)
  对,你没有猜错,那真的是真人实事搬上戏棚实地演出,领衔主演的女主角——还能有谁?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呜……)
  相信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过养蚕宝宝的经验,不过我可不是“粗残”地把蚕宝宝给捏死,而是学校那时放连续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将它留在教室里,待三天后再回学校去……想当然耳,咱家蚕宝宝已经魂归西天。
  当时,晴姑娘还为它掉了好几滴珍贵的女儿泪,养到蜕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说……
  当时也不晓得哪根神经打结,还真的做出将蚕宝宝放入纸盒里,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让它“安息”的举动,可惜当时晴姑娘文笔不佳,否则搞不好还真会写篇感人热泪的“祭蚕二郎文”出来,被后世文坛并入抒情文第四杰……
  好啦,以上纯属痴人说梦,请不要理会发疯的某人晴,我们下回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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