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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做王老五-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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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的贤内助的话,那么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我觉得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好,我们公司也有许多职业妇女,选择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每天过得快乐充实远比什么都重要。”梁正宇认同她的想法。
  他的话,让宋丹雅会心一笑,对他的好感又提升了不少。
  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对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有着莫名的好感,甚至有着不可思议的想法,就算将来两人没有在一起,她也希望可以和他成为朋友。
  对彼此都有着说不出的好感,再加上关于工作的话题一聊开,两人一聊便是三个小时,聊到去掉了“梁先生”与“宋小姐”的称呼,相处的氛围自在悠闲,彷佛他们是一对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当两人走出餐厅,宋丹雅的手机响起,是母亲打来的。
  “妈,好,我知道,我晚点就回去了。”宋丹雅简单的回着,结束通话。
  “伯母要你早点回去?”
  “她以为我今天又到公司加班,我妈妈不太喜欢我太过热衷于工作。”她看了眼梁正宇,“抱歉,我并没有跟我的家人提起今天要和你见面的事,因为不是很确定的事,我就没有跟他们说了。”其实她是怕说了以后,妈妈会追问个不停。
  “没关系,我懂。”梁正宇看着她低头将手机放进皮包里,觉得她下一秒可能会向他说再见,因此他开口问道:“你有急着现在回家吗?”
  “还好。”现在还不到四点。
  “那么我们走走好吗?”
  宋丹雅笑笑点头,两人往前缓步走着。
  五月是台湾的梅雨季,之前连续下了好几天的绵绵细雨,幸好今天早上放晴,天气还不错,有着初夏的感觉,暖热适中。
  “我刚刚忘了提我在台湾的‘家人’。”梁正宇看到宋丹雅露出疑惑的表情,他笑道:“虽然我的家人都在美国,不过在台湾我有个‘小’家人,那就是达达,一只我养了五年的米格鲁。”
  “你、你有养狗?”宋丹雅表情僵了下,然后故作镇定。
  “多年前我的一个下属搬新家,新公寓不能养宠物,刚好我的公寓可以养,因此就认养了达达,假日我常带达达去骑脚踏车和跑步,牠是最佳的运动伙伴。”虽然不确定宋丹雅对自己的感觉,但梁正宇想让她多知道一点自己的事。“对了,你喜欢吗?”
  “嗯?喜欢什么?”宋丹雅有些心不在焉。
  “你喜欢户外运动吗?”
  “我是有运动的习惯,不过……”
  “不过什么?”
  “没事。”宋丹雅收了话。看得出来他常做户外运动,因为他不像一般上班族皮肤偏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部的肌肉也没有松垮垮的。
  察觉到宋丹雅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梁正宇忍不住问道:“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我担误了你的时间,你还有其他的事?”
  宋丹雅看着他,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她不是有事,而是……
  “很抱歉,也许我不该担误你的时间,我只是很想多和你相处。”梁正宇很清楚自己对她的感觉,她的美丽、她的自信、她的神采奕奕,完全让他着迷。“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可以和你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你愿意吗?”
  第1章(2)
  对于他提出交往的要求,宋丹雅相当惊喜,也感到很开心,只是,她可以答应吗?
  若是刚刚他在餐厅里这么说,她一定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因为经过三个小时的聊天,他谈吐优雅,说话也很有见解和深度,她觉得自己对他的好感度可能早已经破表了。
  但是现在,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说他的爱犬是他在台湾的家人,但她从小就怕有毛的动物,不管小狗小猫甚至小兔子有多么可爱,只要有毛的,她都害怕,一点都不想要靠近,爸爸说可能因为她四岁的时候被邻居家养的小狗咬过,从此心里有阴影。
  再者,她平常是有运动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做一百个仰卧起坐来消耗热量,保持自己小腹平坦,但是她不爱户外运动,不喜欢去晒太阳,所谓一白遮三丑,她一点也不想晒黑,甚至平常还擦美白乳液保养呢。
  可是他说他最喜欢假日到户外做运动,和他家的爱犬……
  宋丹雅内心感到很挣扎,她不否认自己对梁正宇有好感,也很高兴他提出交往,但是他最喜欢的两件事,却是她最不喜欢的两件事,该怎么办?
  如果老实跟他说,那么他们会不会谢谢再联络,连朋友也当不成呢?可是如果不说的话,那不就是欺骗了吗?
  她有过两次恋爱经验,高中之前她都认真读书,初恋是大学学长,两人在一起两年后他移情别恋,和她班上的女同学交往,每次见到他们这么高调,说不难过是骗人的,之后她拒绝再谈校园恋爱。
  毕业后,她进入奥森广告,和同期进入的男职员交往,不过他的抗压性不好,只是被主管责骂就闹离职,她还记得对方骂她冷漠无情,挺他的话就该跟他一起离开,她只希望他能多考虑,但他完全听不进去,最后他们分手了。
  这些年来她拒绝了许多追求者,完全不想再谈恋爱,或许是和前两次结局都不甚愉快的恋爱有关。
  但此时此刻,她真的很想和眼前笑起来很温柔的男人谈恋爱,总觉得他们应该会相处得很好,甚至有可能会有个美好的结局……
  此时一个小男孩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直直向他们而来,梁正宇见状,将宋丹雅拉近自己的身边。
  “小心!”
  宋丹雅被吓了一跳,连忙扶住梁正宇护在她前方的左手,那手臂沉稳而有力,她抬眼看着他,顿时有些迷惘。
  “怎么了,这样看我,吓到了吗?抱歉,我应该更早注意到前方有人骑脚踏车过来。”梁正宇抬起手温柔的替她拨开前额落下的一缕发丝,斯文俊帅的脸笑得温和迷人。
  也不知道是今天的天气暖和,还是男人脸上那如沐春风的俊笑,让人身子暖了,心头也跟着变暖。
  “我答应。”她说了,没有犹豫也不再迟疑。“我答应和你交往。”
  梁正宇笑容加深,宋丹雅也跟着笑了,不用多说什么,彼此就像是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初夏的午后,他们决定交往。
  “我刚到家,吃饱了,你呢?”
  晚上九点多,宋丹雅刚回到家,接听梁正宇回拨的来电,站在玄关,她一边脱下高跟鞋,一边和他讲电话。刚刚从公司离开前,她打了电话给他,不过他不在位置上。
  本来他们约了昨天星期三晚上一起吃饭,不过他临时要开会走不开,因此只好取消,他的工作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忙。
  当她将高跟鞋放进鞋柜,瞄到母亲就站在前方,一脸疑惑的看着她,她微侧过脸,放低声音说道:“你也不要工作得太晚,对了,关于星期六,你的时间呢?晚上吗?好,我知道了,到时候见了,掰。”
  宋丹雅穿上室内拖鞋。“妈,你干么偷听人家讲电话?”
  宋母狐疑的看着女儿。“丹雅,你刚刚和谁讲电话?”
  “一个朋友。”宋丹雅轻描淡写地说。
  “男的女的?”
  “妈,我又不是犯人,只是和朋友讲电话而已。”宋丹雅还不想让家人知道她交了男友,因为一旦父母亲知道了,肯定会卢她,要她将男友带回家,她当然会介绍正宇给他们认识,但不是现在。
  她和梁正宇交往到现在快满一个月,刚刚在电话里,他们约了星期六晚上见面,因为他白天还得到公司,那天正好是他们交往一个月的日子,让人期待。
  她心里盘算着之前她和客户到一家五星级饭店的餐厅用餐,点了他们新推出的春季烤肉特餐,很不错,美国顶级的霜降雪花牛肉经过烧烤后,肉汁四溢,美味好吃,她希望他也能尝尝看。
  “丹雅,你老实跟妈讲,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如果交了男朋友,就带回家给爸妈认识一下。”宋母说着。
  她可不是随便说说,实在是小女儿这阵子变得有些怪怪的。
  首先,她讲电话的语气完全变了个样,这丫头说话向来都像个女教官似的,但最近她发现女儿晚上的电话变多了,而且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在谈恋爱,笑得很甜。
  再来,她每到假日就不见人影,而且还是刻意打扮后才出门,那样子不像是去公司加班,连孩子的爸都在问丹雅是不是在谈恋爱,她也是这么认为,毕竟那丫头这几年都一副女强人的样子,她好怕女儿说不结婚。
  虽然她最近一直替大女儿安排相亲,但其实也有替小女儿注意不错的相亲人选,打算在大女儿嫁人之后,就换这个丫头,如果她自己谈恋爱了,她也就省事多了,不过要先带回家给他们鉴定一下,毕竟像她这样的年纪,交往的对象很可能就是结婚对象,所以要慎重一点。
  “妈,我说过了,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如果你交了男朋友,就带回来给我和你爸瞧瞧,如果不错的话,就快点定下来,让我少点烦恼,这阵子我的白头发都不知道多了多少。”宋母轻叹。
  见母亲灰白的头发,宋丹雅放软态度。“妈,我不是说过,你不要烦恼我跟姐的感情问题,我们会自己看着办,你和爸有空就去游山玩水。”她父亲在几个月前提早办退休了。
  “我现在哪有心情去游山玩水,你姐的相亲又没有成功,真不知道她在挑什么,上次那个相亲对象明明条件不错,是个国中老师,而且长相也很斯文,真不知道你姐姐为什么要拒绝对方。”
  “妈,其实姐姐她……”
  “你姐她怎样?难道她有男朋友了?”宋母惊讶。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姐姐不是有男朋友,而是有个喜欢多年的男人,但是,她无法向那个人告白,算是单恋吧。
  她和姐姐虽然长得有点像,但个性迥异,姐姐的个性很温柔,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才会无法拒绝母亲安排相亲,可是也无法放下内心的依恋,可想而知,姐姐承受的压力有多大。
  “她也是这样跟我说,不过你刚刚想说什么?”宋母问着。
  “没什么。”关于姐姐的感情问题,她无法代替她回答。“妈,工作一整天,我想先去洗澡休息了。”
  宋丹雅找了个借口,结束谈话,然后走上三楼,她很清楚母亲再问下去,可能又会把矛头指向她。
  回到房间后,她将手机放到桌上,看着它,想起星期六的约会,她忍不住甜甜一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年纪成熟的关系,还是像人家说的,在对的时机遇上对的人,她和正宇的交往,就如她所想象的,相处融洽,相知相惜。
  虽然大多时候总是她先打电话给他,但是她觉得那没有什么,毕竟遇到好男人,她想好好把握。
  不过有个问题,上个星期他们看完电影,正宇问她要不要去他家坐坐,顺便认识达达,她当时找了借口先回家,但下次呢?她总不能一直都拒绝去他家吧?
  她想起前几天问助理阿翔,如果最喜欢的人养了你最不喜欢而且害怕的宠物,该怎么办?
  “最后一定会分手。”
  “什么?”
  “老大,这是我亲身经历过的,大学的时候我女友养了一只猫,其实我很讨厌猫,但因为我很喜欢她,所以假装自己也很喜欢猫,可是她每次回老家,就会要我帮忙照顾猫咪,让我觉得好烦,因为我真的不喜欢猫,没办法再假装下去了,虽然我真的很喜欢她,可是我还是决定跟她分手。”
  她觉得阿翔说的太夸张了,怎么可能只是因为喜欢的人养了自己讨厌的宠物就分手,两人会分手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只是他的话就像颗小石头,一直搁在她的心头上。
  她不是没想过要老实跟正宇说,但是,可想而知他会有多么的惊讶,应该也会感到失望吧?这让她很犹豫。
  她向来是有问题就马上解决,这是第一次,面对问题她选择了先搁着,因为她不想让那个男人对自己感到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明知道逃避是不对的,但她选择保护他们之间刚萌芽的恋情。
  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她这么想。
  同一时间,梁正宇坐在办公室里,和丹雅结束通话后,他笑着收起手机,而田承翰此时走进她没有关上门的办公室,看见的就是好友笑得很幸福的模样。
  “我听到了,某人周六晚上要去约会,看来你和宋小姐交往得很顺利。”田承翰说着。之前正宇和他说过和徵婚对象宋丹雅正在交往的事。
  “这个星期六是我们交往满一个月,约好了要见面。”不过因为他白天还会到研发室,所以约了晚上去吃饭。
  “一个月了?这么快?”见到好友恋情顺利,田承翰也替他高兴。“不过交往一个月的特别好日子,你准备怎么庆祝?”看见好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又续道:“看你的样子,肯定没有安排节目,不过也不能怪你,因为这是你的初恋嘛,要我给你点意见吗?”
  别看正宇现在是个有型的帅哥,念大学时,他可是戴着大眼镜,标准宅男的模样,女人缘不是很好,不像他,泡夜店的次数不输去学校,因为学校有暑假,夜店可没有。
  虽然正宇偶尔会跟着大家一起去夜店,毕竟也是个青春男儿,也会有想玩玩的时候,只是次数不多,很懂得自制,不像他玩的很疯狂,不过自从和思颖订婚后,他已经收起玩心了。
  他们家族经营连锁饭店,但他对经营饭店完全没有兴趣,还好他上头有两个哥哥可以帮忙,因此他邀志同道合、想在科技界一展长才的正宇回台湾创业,他出钱而正宇出脑袋,然后很幸运的,他们成功了,现在他拥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而正宇有百分之三十五,剩下的都是小股东。
  这些年来,正宇一直在公司做研发,没有什么机会去认识女人,而且老实说,前几年的创业真的忙到天昏地暗,连睡觉时间都没有了,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泡妞,所以宋丹雅可说是正宇的初恋了。
  “照我说,既然都去饭店吃饭了,那么就顺便订一间房间,在房间里摆满红玫瑰,再送上一条钻石项链当礼物,女人肯定又惊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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