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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大明征服者-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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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一个精神寄托都没有。

    张太后看了一眼长子,见朱厚照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心里就没来由的叹息,皇帝好色荒淫,真正是御女无数,与他爹孝宗皇帝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然而孝宗只她一个女人,却有两儿一女,可长子至今却无一儿半女。

    出身于小门小户的张太后也想和民间的老太太一样,有几个小孩子陪伴在身边,这孤冷的深宫至少也能多上几缕生气。

    但是没有,可小儿子的侍妾却有了身孕,这让张太后欣喜的同时也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

    “孩儿这次正打算禀明母后和皇兄册立玉儿为侧妃。”朱厚炜脸色多了几许凝重。

    玉姐儿是他派人从京城劫去湖州的,知道她身份的人也只有当初来京城劫人的那一队人,这十几人都是他绝对的心腹,不可能存在眼线的问题。

    另外为了洗掉玉姐儿出身风尘的事,朱厚炜还安排任兴给其换了身份,如今的玉姐儿是湖州府治下一处乡村的农家女,母亲早亡,父亲是山里的猎户,几乎很少与外界接触,朱厚炜相信只要不是宗室铁了心要查祖宗十八代,那么玉姐儿的身份就无懈可击。

    宗室会往死里查吗?肯定不会,毕竟朱厚炜只是要册立侧妃罢了,严格说起来只要身家清白,那么给宗室报备一下也就是了,又不是王妃自然不会过于大费周章。

    “这事你让厚照知会一声宗人府也就是了。”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说明皇室对玉姐儿的身份并未起疑,那么这事也就等于落实了大半。

    朱厚照点点头算是应承了下来,还撇了朱厚炜一眼。

    周玉洁他知道,自己老弟第一次带此女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时候还是法场救人,他得到的回报是此女身姿婀娜,美若天仙,说实话那个时候他心里面痒痒的。

    不过没办法,那是自己老弟的女人,他哪好意抢,他能抢民女,能到大臣的家里直接让大臣家的女眷侍寝,可让他抢亲兄弟的女人……他又不是唐明皇,能干出抢自己儿媳这样的牲口事出来。

    看长子歪躺在软椅上,张太后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说道:“都是皇帝了,还坐没个坐相,看看你弟弟。”说罢,很满意的看了朱厚炜一眼,当娘的大多疼爱小儿子,张太后也不例外。

    朱厚照无语,却又嬉皮笑脸道:“母后,厚炜回京,这一路劳顿,想必也是累的狠了,不如让他休息休息,改日儿臣再带他来给母后问安。”

 第108章 熟人

    张太后难得一次觉得长子的话有些道理,小儿子从湖州到京城,这一路走了四十天,想必早已经困顿已极,可自己数年不见小儿子,却只想着多和他说说话。

    “让厚炜宿在慈宁宫,你若有事,自去忙便是。”张太后直接对朱厚照下了逐客令。

    “母后。”朱厚炜起身道:“藩王入京自有住处,岂能夜宿后宫,这要是传出去,难免会被言官弹劾,母后若是有话对厚炜说,来日方长,儿子时不时进宫来和母后闲聊便是。”

    张太后想了想,似乎觉得有些道理,只得无奈道:“也好,你且和照儿回去歇着,明日再进宫,母后明日让你舅舅把韶华带来,你们表兄妹多年不见,也正好叙叙旧谊。”

    朱厚炜头皮发麻,却还不敢反驳,让他娶张韶华为妃,那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可现在显然不是反对的时候,否则便坏了母子两人多年不见的好心情。

    至于以后该如何,那除非他能找出一个合情合理拒绝娶张韶华的理由,否则就只能认命,要不然一顶忤逆不孝的大帽子就必然会扣在他头上。

    离开慈宁宫,朱厚照压根没有在紫禁城停留半刻的意思,仿佛这座魏巍皇城就是他的梦魇之地。

    銮驾一路疾行直奔西苑,目的地自然便是如今朱厚照待的地方,在历史上留下赫赫名声的豹房。

    如今的豹房才是大明帝国的真正心脏,在后世豹房已经不叫豹房,而是有了一个更加显赫的名字。

    中南海!政治与权力的绝对中心!

    豹房朱厚炜早已是如雷贯耳,这个让朱厚照彻底戴上昏君帽子的地方,对这样的地方,朱厚炜其实更多的是好奇。

    好奇朱厚照到底在豹房里面?养了多少猛兽,也好奇这里面到底蓄养了多少绝色美人,以至于让朱厚照荒淫的名声背负了几百年。

    朱厚炜在离开京城前往湖州就藩之前一直住在皇宫,因此在京城是没有王府的,但是被朝臣诟病喜欢奇技淫巧的永王为了研究他的奇技淫巧还是在京城购置了一处大院。

    这座大院占地二十几亩,除了住宅和偏院以外便是一个个的小作坊,只不过在朱厚炜离京带走所有匠人的时候,这些作坊自然而然便荒废了。

    朱厚炜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回到京城,所以在自己走了以后还是在这宅子留下了管事太监,管事太监名叫任阳,原名曾阳,拜任兴为义父,便改了姓为任。

    任阳年纪虽轻,可办事老练,伶俐机警,任兴推荐任阳留下,朱厚炜自然不会有异议。

    事实上任阳并没有因为他被丢弃在京城而心生不满,还将这座宅院打理的井井有条,看上去颇有几分江南山水园林的风采。

    此番护卫朱厚炜回京的三百战兵,还有随侍的吴秋露等人都住进了这座大院,为首的副千户便是当初在京城冒充锦衣卫劫走玉堂春的头领冯彪。

    此时冯彪带着两人便服行走在京城御街上,一边观看一边感叹京城的盛世繁华。

    朱厚炜吩咐过,到了京城要待的时日不会短,护卫战兵可以自行出游,没有必要困在大院里面,只要不扰民,不作奸犯科便行,否则便是军法临头也怨不得别人。

    这是朱厚炜的关照也是体恤部下,然而他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冯彪在京城有‘熟人’。

    这个熟人就是京城葫芦巷苏淮艺馆的鸨母一秤金。

    葫芦巷是京城一等寻芳地,在这里艺馆林立,可见竞争何等激烈,但是一秤金的苏淮艺馆虽然算不上顶尖艺馆,可生意一向也不错,这是因为苏淮艺馆的一直有当红的姑娘镇场。

    可当红姑娘最大的弊病就是吃青春饭,这个青春饭一般是十六岁到二十二岁,过了这个年龄段基本上也就过气了。

    一旦过气追捧的人就会变少,自然而然就要让位给新人,所以在这个阶段当中,当红的姑娘也会拼命攒银子,然后把自己赎出去,摇钱树的价值大跌,艺馆一般也不会硬留不放,能最后赚上一笔当然不会放过。

    当然更多的这类姑娘会被富贾豪绅赎身从而成为妾室,运气好些的能遇上位书生,这书生还能金榜题名,最后还能良心不泯成就一段良缘,当然这种可能性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当然这说的是正室,被书生救出火海成为妾的不在少数。

    艺馆最不缺的就是姑娘,但是能撑得起场子镇的住台面的少之又少,这样的女子就是一家艺馆的灵魂人物,没有就是失去灵魂的躯壳,艺馆就会不入流,生意自然清淡,最后只能苦苦支撑,勉强维持罢了。

    在玉堂春之前,苏淮艺馆镇场子的是一对孪生姐妹,两女容颜俏丽,能歌善舞,就如同两棵金光闪闪的摇钱树,在几年间吸引众多豪客,为苏淮艺馆带来了不菲的财源。

    然而两姐妹年纪日大,追捧的人也越来越少,不过一秤金并不担心,因为她有玉堂春。

    玉堂春出身官宦,从小就被培养的知书达理,长开以后容颜惊世,如此色艺双绝,玲珑剔透的女子若是梳妆挂牌,一秤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苏淮艺馆一定会成为葫芦巷首屈一指的存在。

    对于一秤金来说,玉堂春就是宝贝是明珠,是她花费无数心血精心培育而出的一朵娇花,然而就在这朵娇花即将绽放出让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的光彩之时,却被一伙冒充锦衣卫的贼人连花盆都直接端走了。

    那种撕心裂肺般的痛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去理解,失去了玉堂春,苏淮艺馆后继无人,在两姐妹相继赎身之后,生意顿时一落千丈。

    然而一秤金乃至她那个和官场关系匪浅的丈夫苏淮都惹不起锦衣卫,所以也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一边四下搜罗长相不错的女童从头培养,一边小心翼翼的打探着玉堂春的下落。

    这不打听也就算了,一打听一秤金差点没气昏过去……

 第109章 一秤金

    锦衣卫根本没有派人去葫芦巷抓过什么嫌犯,更没有从苏淮艺馆劫走过玉堂春!

    锦衣卫怒了,在大明锦衣卫就是索命的阎王,除了有些时候会被东厂压制以外,锦衣卫就是让所有官员闻之色变的存在,诏狱更是号称有进无出的鬼门关。

    然而在天子脚下,锦衣卫实力最为雄厚的地方,竟然会有歹人冒充锦衣卫堂而皇之的劫人!

    这是对锦衣卫的羞辱更是对锦衣卫尊严的挑衅。

    于是根本不需要苏淮继续打听,满京城的锦衣卫缇骑四处,画影图形,发了狠要把那伙吃了熊心豹子胆的贼人给纠出来,然后扔进诏狱折磨至死。

    这一查就查到了城门,查出是蜀王的人!

    但是蜀王也不行,蜀王就敢派人假扮锦衣卫在京城劫人?

    于是锦衣卫缇骑去了四川,然后得知蜀王根本没派人去过京城,这不可能扯得了慌,因为蜀王派没派人一查就能知道,蜀王也没那个胆子!

    到了这个时候锦衣卫自然知晓这伙贼人不但假扮了锦衣卫还假扮了蜀王的人溜出了京城!

    哪怕锦衣卫本事通天,在线索彻底断了的情况下也只能作罢,最后画了玉堂春的画像张贴在京城九门,再然后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事到如今,锦衣卫指挥使都换掉了两茬,自然也就没人再想起这事,而且这事对于锦衣卫而言是耻辱,谁提不是给锦衣卫抹黑?

    一秤金也早就放弃了寻回玉堂春的希望,时至今日事情都过去了五六年,就算找回来又能如何?

    此时的玉堂春都已经是二十二岁的老姑娘了,对于吃青春饭的姑娘而言,这个年纪已经不具备太大价值。

    可锦衣卫的耻同样也是一秤金的恨,哪怕这股恨意早已经淡化,但恨就是恨。

    一秤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在京城的大街上看见那个自己梦中惊醒无数次还咬牙切齿的贼人。

    那个贼人如今正好整以暇的坐在一家小酒馆的窗边喝着酒!

    一秤金不会认错人,就算冯彪化成了灰她都不可能忘记那张脸!

    脸庞有些扭曲的一秤金这一刻恨不得冲进酒馆将冯彪揪住送去锦衣卫,但是她不敢,她怕自己不是对手再让冯彪逃了,要是让冯彪逃了,这辈子估计她都不会再有丝毫的机会。

    所以她等,就这么死守在酒馆外面,还藏匿了身形,因为她也担心会被冯彪给认出来!

    一秤金要等锦衣卫出现,如果等不到她就尾随此贼,先摸清楚贼人的落脚点!

    很显然一秤金的运气不错,没过多久便看见两名锦衣卫一脸酒意的出现在了街上,正在摇摇晃晃的朝她迎面而来。

    没有半点的犹豫,一秤金直接迎了上去道:“官爷,奴家看见了锦衣卫要犯!”

    “要犯?”其中穿着百户服的锦衣卫眼睛一棱,盯住一秤金问道:“什么要犯,如今在哪?”

    “官爷可还记得几年前有一伙贼人冒充锦衣卫在葫芦巷劫人的事?”一秤金的声音有些急切,对于民间而言,锦衣卫就是瘟神,寻常百姓肯定是敬而远之,要是被这群毒蛇盯上了,那就是附骨之蛆,想甩都甩不掉,最后要不脱上三层皮,都不算完,可如今为了报仇雪恨,一秤金压根顾不得这些了。

    “冒充锦衣卫劫人?”说话的锦衣卫名叫戴宇,如今乃是锦衣卫百户,不过戴宇这百户可不比寻常百户,因为他是钱宁的心腹!

    钱宁是谁?

    钱宁乃是前任指挥使张彩倒台以后继任的锦衣卫指挥使,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钱宁乃是当今圣上心腹中的心腹,心腹到什么程度?

    两人抵足而眠,朱厚照收钱宁为义子,钱宁对外宣称自己乃是‘庶皇子’!

    如此雄厚的靠山,这么强悍的背景,让一度被东厂压制的锦衣卫彻底的扬眉吐气,当真是风水轮流转,半点不由人。

    戴宇是钱宁的心腹,自然也勉强算是圣上的心腹,虽然入锦衣卫不过两年,可蛮横跋扈,就算是锦衣卫千户都要让其三分,毕竟谁都知道戴宇也就资历太浅,否则一个千户肯定跑不了,不过这也就是迟早的事罢了。

    冒充锦衣卫这事是禁忌,戴宇来得晚自然不知道,他不知道可有人知道,比如身边这位狗腿子孟乐。

    孟乐是锦衣卫的老人了,可惜没后台,混了十来年如今也就是个小旗,如今抱上戴宇的大腿,整天做梦都在想自己飞黄腾达的时候不远了。

    现在戴宇难以置信的一问,孟乐当即知道该自己表现的机会到了,于是连忙把葫芦巷的案子给添油加醋说了一遍。

    酒意上头的戴宇顿时怒不可遏,恶狠狠盯着一秤金喝问道:“好大的狗胆,冒充锦衣卫还敢在京城出现,如今贼人在哪!”

    “就在前面这家酒馆。”一秤金有些畏惧的指了指酒馆道:“那贼人就坐在临街的窗边,络腮胡子的那个。”

    “随某来。”戴宇一只手按在绣春刀刀柄上面,杀气腾腾的冲进酒馆,满酒馆的食客一见这场面,哪里敢继续待下去,当即纷纷结账闪人。

    转眼间整个酒馆就只剩下冯彪带着两名战兵还在喝酒,就连掌柜的都缩在柜台后面瑟瑟发抖。

    “好胆!”戴宇径直走到冯彪桌边,抽出绣春刀一刀砍在桌子上面冷笑道:“好贼子,你的事犯了,随本百户去锦衣卫走一遭!”

    冯彪一见锦衣卫就知道不好,但是他那里能想到刚入京城不久,自己只是出来散散心就能被锦衣卫撞上,这点子也太背了些。

    不过看见在锦衣卫身后畏畏缩缩的一秤金,冯彪顿时明白了过来。

    锦衣卫确实是凶神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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