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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爆星空域-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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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的三态中,冰的强度最高,水的包容性最强,气的分子最活跃,阿航现在所具有的玄冰剑和玄火剑可以分别实现水的两态,但却不可能自由的操控水的常态,难道玄冰玄火剑相触后,会于水常态有关联吗?
    阿航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荒诞的念头,下意识的抽出两把玄晶剑,将两把属性相反的玄晶剑轻轻搭在一起,能量场再次涌现,但这不是吸纳,而是融合。
    随着高压下产生的能量场,海水也渐渐的产生了变化,不再是轻柔的,慢慢的在阿航身边形成一团黏稠的胶质,就像果冻一样,但比那的密度要大很多,这一团胶质越变越大时,也越来越深陷下海沙里。
    阿航好奇的看着这一大坨莫名其妙的东西,缓缓展开神念空域,在这团胶质里,水分子很活跃,不断的变化着运动速度,但运动的方向是一致的,这应该是玄晶石的属性不同,引起不同的极性,令水分子在运动时都顺着这个方向一圈圈的重复着,但在玄晶石的影响下,处于不同磁场距离的水分子的欲动速度是不一样的,但这一变化却又是极快的,所以,才产生了这一团胶质。
    阿航可以清晰的看到水分子运动时,脱开表面氧键的链接,形成不同的状态,这一刻,阿航明白了,控制水的形态,不过是控制水分子的运动速度,而控制水形成黏合,也就是在水分子的两端施放合适的磁场。
    阿航沉沉的笑了起来,下一次,与花帝的见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无论花帝怎么狡猾,但却绝对躲不过自己操纵水的异能。
    艾克上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艘货轮上了,刚好,这艘货轮正是前往澳大利亚基茨港。
    不知不觉,三路人不约而同的聚集在了澳大利亚,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但却相距不远,夜狼和穆游魂在维多利亚沙漠地带,广阔的沙漠正好可以掩盖两人的形迹,即便吸食了人血,也不会很快被发现,所以,到现在,两人依然没有事发。
    连续几日日夜赶路,夜狼和穆游魂拖着疲惫的身体,终于来到一个名为‘维拉多夫’的小镇,镇上的人不多,十几户人家,一座加油站,一个汽车旅馆,一个酒吧,这就是小镇的全部。
    天渐渐变色,黑沉沉的,很低,远处一片灰朦,风,越刮越劲,大颗大颗的石子也被旋卷着激射四周,沙漠里最可怕的沙尘暴借着夜幕降临之机,喧嚣着,极尽张狂的奔袭而来。
    沙粒噼噼啪啪的打在玻璃上,酒吧门口那用两根铁链系着的标牌,哗啦啦的来回摆动着,两条链子不是的搅在一起,这种天,人们早已经避回家里,关好门窗,堵上一切可能灌进风沙的洞和缝隙,酒吧老板是最后一个要关上门窗的人,生意,总是比什么都重要。
    刚刚关上大门,上了年纪的老板正准备擦拭一下桌面的沙粒,大门,却在这时‘笃笃~’的被敲响。
    “谁啊?”老板有点奇怪的问了一声,刚才明明看了眼门外,什么人也没看到,老板对这阵敲门声,不禁起了警惕的心,嘟嘟哝哝的低声说道:“谁在这种鬼天气出门喝酒?MD,不会遇上野狼了吧?”
    想到沙漠里凶残的野狼,老板下意识的瞄了眼酒水柜,那里下面,放着一把双管的猎枪,虽然多年不用,但在精心发的呵护下,却依然保持着油光埕亮,性能依旧,这样的老枪,一百米射程内,威力极猛。
    拿?还是不拿?老板犹豫了几秒钟,门口,又再响起急促的敲门声,老板辨识着敲门声的高度,应该在一米六左右,一头狼站起来敲门,应该不止这个高度,而且,野狼的敲门声里,带着一点爪痕的哗啦声,与现在这个敲门声并不一样,“看来还真是酒鬼了!”老板摇摇头,苦笑着再次开门。
    第六卷基因变异第三百三十三章血之踪迹
    门,只开了一条缝,一个黑影便挟着风沙飘了进来,老板愣了愣,若不是门外还站着一个人,老板真的以为见到鬼了。
    “打扰,起风了,暂时借避一下!”闪到酒吧里的黑影并没有冲到里面,只是幽魂一样的站在身后,冷不丁的说了句话。
    老板潜意识里已经将身后的东西划到了鬼魅一类,根本你就不同意身后站着人的观点,不过,门外的那位,却是没这麽礼貌了,双手猛推,将酒吧半掩的大门推得豁喇喇的朝墙上撞,若不是限位扭簧的阻滞,这两扇门可能就保不住了,其它的东西,就更难说了。
    来人并不觉得歉疚,大步的走向吧台,大咧咧的探身从酒柜上拿了瓶烈酒,取了个杯子坐了下来,毫不客气的独斟独饮起来。
    风沙呼呼的吹了进来,霎时,满屋子都是灰蒙蒙的沙尘,老板也顾不得生气,慌忙左右拉过门板,使劲的合了起来,背靠着顶住,插上销后,才不满意的喊道:“喂,你们有没有礼貌?没问过我就自己拿酒喝,这算什么规矩?……”
    “嘘!”黑影突然伸出手指,制止了老板的冲动情绪,算是威吓的说道:“别惹他,他要是不爽,你这店就完了,你一把年纪了,总不想看到自己的心血一下子全没了吧?”
    老板瞪了眼喝酒的壮汉,虽然老了,但心还没怯弱,在这种天气里,即便闹起来,这两人也走不到哪去,黑影所说的话,就算是真的,也是于己无益。
    想到这,老板冷哼了一声,并不买账的嚷道:“别以为我老头子好欺负,也不打听打听,在这镇里,老头子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年独自击杀野狼时,你们还穿着开裆裤……”
    “野狼!”闷头喝酒的壮汉骤听这个词,猛地将就被顿在吧台,上弄得半杯酒全都溅了出来,但这不是要紧的事,老板这时才注意到,这壮汉的眼睛,怎么这么像狼眼,都是绿幽幽的,只是,壮汉的眼神可比野狼要凶悍多了。
    老板顿时被这样凶狠凌厉的眼神吓得紧紧贴在门板上,但这却没用,壮汉已经占了起来,缓步走了过来,边走,边抬起手,噌~的一下,手指竟然弹出了尖锐的利爪。
    “老鬼,是你自己造孽,为什么无端端的去捕杀野狼?难道,那就不算是生命了吗?”壮汉不仅仅是用利爪威吓,还质问起来。
    黑影慌忙在两人中间,急急的劝道:“夜狼,憋在这个时候搞事,这个老鬼不杀也活不了几天了,算了!”
    “你懂个屁!”夜狼恶狠狠的推开穆游魂,愤怒的喊道:“我的身体有一半是狼的,另外一半,我也没把自己看作是人,这死老鬼,竟然敢拿残害狼族的生命来炫耀,嘿嘿,那我也可以用狼族的身份报仇,这是天理循环,怨不得人的!”
    穆游魂跌跌撞撞的坐倒在一张圆椅上,这一路,夜狼完全凭着自己的喜好决定杀与不杀,这一次,夜狼既然说了,老板的命,算是保不住了。
    沙尘暴持续了数个小时,天,已经很黑暗,时间是深夜,酒吧里依然亮着灯,而且,是全亮着,没有一盏熄灭的,这与平时酒吧老板节约的性格完全相背。
    “维克多不会改性了吧?”加油站的老板对着自己的老伴调侃道。
    老伴眯着眼睛看了看不远处的酒吧,有点疑惑的问道:“怎么没见到维克多走动呢?照理,他也应该动一下,显出个人影吧?”
    加油站老板也觉得有点不妥,皱眉说道:“难道维克多不在酒吧里?我还是过去看看吧!”
    酒吧的门是从里面紧锁的,加油站老板贴着花窗朝里看去,赫然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维克多,血迹,已经凝固了,看这情况,维克多应该已经死去多时。
    这是小镇数十年来的第一件命案,整个小镇,四十多人全都挤在酒吧外,等着巡警的勘验结果。
    “今天有陌生人来吗?”警长环视居民一圈,沉声问到,这是很例行公事的问法,不过,却也让小镇的居民觉得,这杀人的,不是本地人。
    早上到下午,小镇很安静,大家都在做着日常的事,没有看到路过的人停车,何况,在傍晚时分,还起了一场沙尘暴,这种鬼天气,还会有人在沙漠里走动,那就真的是见鬼了。
    警长得不到有用的信息,只好叹了口气,警告道:“维克多的伤口上有很明显的牙痕,经过检验,是野狼的牙印,照这体型,这头野狼很大,但奇怪的是,着头野狼居然是跟着一个人进来的,所以,你们一定要小心,千万开门给任何陌生人。”
    人与狼合作杀人,这也算是奇案,警长稍后,便通过了警用频道向洲警汇报了案情,不多久,这件奇案,便传遍了半个澳洲。
    昆穆尼亚市,阿航依然站在街头的橱窗外,看着商店里电视上播报的新闻,等待了数天,终于让阿航在无意中,看到了这起一直期盼的命案。
    翻看了澳洲的地图,阿航找到了小镇所在,现在的时间,距离命案发生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一个小时,除掉沙尘暴阻延的时间,夜狼两人也有六个小时的时间逃离,不过阿航知道,不管夜狼怎么赶路,都不可能偏离公路太远,就这一点,已经足够让阿航找到线索了。
    同一时间看到这条新闻的还有艾克上校,艾克上校总觉得这个狼人很像自己小时候,一同被博士所‘收养’的那个夜狼,存活在世上的狼人已经不多,艾克上校这么长时间里,也就认识夜狼一个,不管怎样,艾克上校也决定,要追上去确认一下,至少,也要在澳洲找到一个得力的助手,如果真的是夜狼,艾克上校相信一定可以联合到这个幼年的玩伴。
    不知道为什么,夜狼总觉得阿航就在身后某个地方,紧紧的追蹑而来,被捕猎者的感觉往往比狩猎者要强烈得多,杀死酒吧老板的念头并不是‘野狼’这个词,而是喝下酒,心中的这种越来越强烈的感觉。
    连夜赶路的夜狼和穆游魂在上路时,突然往回折向,本来是向南走的,现在却突然朝着东边走,杀死酒吧老板,其实也是夜狼计划的一部分,就是要将阿航引向错误的方向,夜狼已经认定阿航会追踪而来,这不能不说明,夜狼的确有超人的第六感,正是这一路线的改变,也同时的改变了结果。
    伍德罗夫山,是维克多沙漠东部边缘的一座高山,再往东走,就可以到达城际高速铁路,这条高速铁路以艾丽斯斯普林斯市为中间点,将连接的八个城市围成了一个三角洲,艾克上校就是因为这样,才选择了先前往艾丽斯斯普林斯市,而不是直接飞往沙漠西部的卡内基市或者埃利斯敦市。
    这也许就是天意,夜狼与穆游魂正好也是赶往艾丽斯斯普林斯市,两路人的行进方式虽然有别,但在时间上,却是极其巧合的相同,在同一天里,先后抵达了目的地。
    阿航在沙漠里来回的搜索了三日,都没有发现到夜狼的踪迹,直到第三天晚上,才在新闻里看到,又两具尸体在维多利亚沙漠与吉布森沙漠交界处边缘的小镇被发现,只是,这两人已经死去六七日,但在路径方向,却是在身后,只能说明夜狼一直朝着南方走,阿航有点迷惑,按照夜狼吸食人血的间隔来看,夜狼必须在两至三天时间里吸食一次,为什么这三天,却没有在沙漠里露出踪迹呢。
    阿航漫步在沙漠里,这样的沙漠,早在试炼期就已经感受过,现在的温度反而还舒服了些,但这样彷徨的走,却正是夜狼所期盼的。
    艾丽斯斯普林斯市不算大,旧称“斯图尔特”,澳大利亚北部地方城市,在麦克唐奈山区托德河峡谷平原上,海拔六百一十米,四面距海均约一千六百公里,居全国地理中心。人口十九万。南回归线通过市内,气候干燥炎热,附近牧牛业发达,并有黄金、云母、蛋白石和煤的开采,铁路通奥古斯塔港和阿德莱德,为重要的肉牛贸易中心和交通枢纽,也是冬季游览地。
    但就是这样一个平静的城市,却在大白天,发生了极其恐怖的毒杀事件,一个快餐厅,六十多名顾客,十多名店员,在一瞬间,全都死于剧毒下,没有人看到这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曾经看到的人,都已经倒在餐厅里,死了!
    第六卷基因变异第三百三十四章不是重逢
    艾克上校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找到夜狼,只能用这种明目张胆的大案,依靠媒体的力量,迅速的传播,只要夜狼在这片土地上,就一定会看到这则新闻,并且,看到曾经学习过的秘密约定标记,就在墙上,涂鸦着看似无意义的图形符号,但每一个,都是艾克上校要对夜狼所说的话。
    讯息时代,这样的行为方式要想在一个城市里传播开,根本不需要一个小时,夜狼前脚抵达艾丽斯斯普林斯市的时候,街上就已经传扬得沸沸腾腾的了,说什么的都有,最近这几天,沙漠到边缘城市,已经死了不少人了,闹得人心慌慌的,街上的警察如临大敌一样,几乎站满了各处。
    街头巷尾的电视里,都在播放着快餐店里那一幕惨案,夜狼和穆游魂都在注视着屏幕,眼睛里闪烁着惊喜和迷惑。
    “艾克这小子居然没死,而且还知道我们在这里,天意啊!”夜狼偷笑着说到。
    穆游魂比艾克上校进入稍晚,不知道艾克上校这个人,但可以从夜狼的眼里看出,与夜狼的关系不错,而且,还是一个很强的援助,顿时,便感到了自己的地位又一次被踩下去了。没等穆游魂感叹完,夜狼已经拽着他匆匆的赶去西城郊牧场。
    现在正值初夏,麦克唐迈山脉此时气候最宜人,牛羊正是疯长的时候,也是出栏期最佳的时候艾克上校背着手站在路边,这里是城郊,没有什么行人,来往的车辆也都是拉货的,谁也不会注意这个异国人在这里干嘛。
    两个人从城里的通往牧场的公路那端走来,一个黑衣人,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包裹着,完全与初夏的炎热形成强烈对比,要是这样的人走在路上而不引起别人注意,那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人觉得好奇了。
    而另一个,却是剽悍异常的壮汉,体态犹比健美先生,从那一身散发着的气势,艾克上校就知道,这是夜狼,小时候那个倔强的男孩,那个为了自己逃出研究所而背叛过组织的人。
    艾克上校这一生只记住了三个人:博士,魔术师,夜狼,对这三个人,感情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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