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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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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头轮廓分明,右边露出一道陡峭悬崖,突出的侧面很像狮脸。那片山崖,又名狮子口,相传曾是宋朝岳家军抗金的古战场。
  平常这个时候,老狱警就要回去值班了。那几个来自提篮桥、在白茅岭监狱相伴了三十年的老囚犯,只有听到他夜巡的脚步声,才能睡得安稳。他清点兜里的烟,剩下一包半,刚够应付七八个钟头。而这一夜,还漫长着呢。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莫名其妙地,老狱警想到这句话,很想找个人说说,回头只见雪夜里自己的影子。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套——54式手枪的,上个月才配发给每个狱警。这种枪威力巨大,可以近距离击穿薄钢板和砖墙,通常供军队使用,所以,这不是用来看管犯人的,而是为了防范狼的偷袭。弹匣容量八发子弹,但他只上了七发,因为最后一发容易卡壳。
  枪套里是空的.枪已不翼而飞。
  几个钟头前,他在负责看管放风的犯人。那时候,风雪正好停了,太阳难得从乌云里露头。虽是零下十五度的凌寒,他坐在阳光下的雪地里,仿佛做梦回到了三月的春天。但人到底是老了,他坐在一块榆木桩子上,背靠着光秃秃的篱笆墙,慢悠悠地点了一根大前门。午饭刚吃完食堂的红烧肉,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几个囚犯都是些后生,最小的十七岁,嘴上的毛还没长齐,年长的也不过三十,他们正在堆一个硕大的雪人,不断用雪块垒上去,几乎有两米多高。还有个下流坯子,用根粗木头插在雪人的胯下,一副要对着白茅岭所有女人耍流氓的屌样。
  老狱警并没有阻止这些家伙,而是继续享用他的大前门。冬天的太阳下,风懒惰得静止不动,烟烧得尤其缓慢,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忽明忽暗。
  他做了一个梦。又一次梦见提篮桥监狱,梦见福州路上的小书店和姑娘们,最后居然梦见了动物园,铁笼子里趴着一头睡觉的狮子。
  十分钟后,他被一阵风吹醒。烟头早把手指烧起泡,他却没任何感觉,坐在榆木桩子上,双眼瞪巴瞪巴,扫过几个囚犯年轻的面孔,他们却诧异惊恐地甚至带有某种怜悯地看着他。
  就刚才坐着抽烟的工夫,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怀疑自己是活着,还是被这些囚犯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或者用狱警的配枪毙了。
  枪。
  下意识摸了摸枪套,空的。
  来不及吼叫,就发觉办犯少了一个——他记得那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的斯文样,在令人眩晕的冬至后的清晨,狼吃人的监牢里头。
  编号:19077。
  这挨千刀的小子,趁着老子睡着的空隙,偷走枪套里的手枪,逃跑了!
  几个正在玩雪人的囚犯,都被190177号的举动吓坏了。大家来不及警告19077偷枪会被枪毙,他就已带着手枪消失在白茅岭上。
  老狱警手里没枪,何况山上有狼,必须先把剩余的囚犯押解回监狱。
  他没再点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着——一辈子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虽然已五十九岁了,但除了头发已白,他并不像同龄人那样衰老,反而发根茂盛,身体还强壮着呢。盛夏农忙,他也和囚犯们一起,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收割水稻,身手敏捷不亚于小伙子。
  监狱门口,懒洋洋的老狗在喘气。原子弹试验那年,他看着这条狗出生,活蹦乱跳了十年。秋天,它还让农场里的两条母狗同时生了两窝小崽子。可就在几天前,这条狗没来由地颓了,先掉两颗牙,后来是一瘸一拐,再后来尾巴都竖不起来,撒尿没法跷起腿,就等着进棺材了。这是命。
  晚上八点,部队发现失踪了一支56式自动步枪,弹匣里有三十发实弹,还有把56式三棱刺刀也不见了。
  偷走枪和刺刀的人,正在上山途中。
  白茅草占满整片山坡,据说这正是“白茅岭”的来历。锯齿状的草叶,山羊都不吃,割在脸上辣辣地刺痛。自动步枪挂在胸口,刺刀别在腰间。
  雪停了。月光皎洁。老狱警决定亲手把活人抓回来,而不是带回一具冻僵的尸体,或是被狼吃剩下的几分之一。就在今晚。
  环顾四周,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看不到监狱和农场。军用手电筒光束耀眼。头顶划过一片凄厉,像钹声击穿耳膜。很高的树枝间,悬着被吊死的猫,惶恐哀鸣的,想必是猫头鹰。黑夜里遇到这家伙,必非吉兆,恐怕有人要殒命。他套着厚厚的军棉袄,帽子挡不住寒风,头皮一阵阵发冷。脚下的解放鞋,在雪地里遭殃。他像条狼狗弓腰观察地面。雪如起伏的棉花糖点缀着枯草与树干。山上积雪尤甚,几乎没过脚踝,雪地上留下深深脚印。前头还有脚印,幸好雪停了,否则很快便被淹没。四周落得孤寂,呵出白气,热腾腾的一瞬即逝。
  但他嗅出人的气味——逃犯还活着。
  另一行脚印,浅浅打在雪上,一个个小圆点,彼此间距很近,像两个小孩子追逐奔跑,说明是四条腿。空气中有野兽的气味,淡淡的臊热,恶心的腥臭。他取下56式自动步枪,打开机匣右后方的保险,连发模式。单发虽精准,但万一没射中,或击中了没打死,恐怕在射出第二发前,自己的喉咙已被咬断。枪口对准雪夜下的阴影,任何动静都要扣下扳机,管他是狼是人!往往这种时刻,枪在新兵手中很危险,只要哪个环节稍微出错,就会误伤战友,甚至可能打爆自己的脑袋。
  每逢新兵入伍,白茅岭的老兵们都会反复告诫——晚上小心狼!一个人站岗时,绝不能思想开小差。有个东北来的新兵,十八岁,个头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可谓白茅岭的巨人。他家在长白山下,半汉半鲜的村子,祖传的猎户,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他想,过了长江还会有狼?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第二天早上,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残破的军装,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尚未打开过保险呢。在白茅岭,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
  胸口有些冒汗,他解开风纪扣,一股寒风卷入领口。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并牢牢系紧领口。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隔着一片树丛,在手电筒的光束最末端,有黑影晃动。老狱警关掉手电筒,借助月光往前摸去。那影子行动缓慢,估计已耗尽体力。只差数步之遥,影子越发清晰,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白天越狱的逃犯,能活到现在,也算走运了。必须要抓活的,不能开枪,要无声无息,像从背后偷袭的狼。老头趴在荒草丛里,半个身子没在雪中。
  19077号囚犯,刚满二十八虚岁。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已近板寸长度。不像其他劳改犯,他的皮肤白净,嘴上有圈胡茬。最与众不同的是,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反复模糊镜片,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朦朦胧胧。乍看略像《南海风云》里的年轻舰长。去年夏天,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所有的囚犯、干警、职工,包括军人,一起坐在星空下,盘着腿,喂蚊子。
  把这小白脸扑倒,干翻,捆住,不是轻而易举吗?
  雪地里飞起团灰色,巨大的尾巴,月下龇牙咧嘴,牙齿白骨般反光。
  “狼!”
  该死的,那本该是他的猎物。但老狱警的一声“狼”,意外救了逃犯的命。狼的第一击,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垂死挣扎,四肢乱蹬,抵挡狼的攻击,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
  狼不明白,为何没有一击命中?自觉奇耻大辱,启动第二击。
  四颗尖利的恶齿,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眼看要噬血夺命。
  枪声响起。56式自动步枪,三颗子弹,冒着火星,冲出枪管,响彻了整个白茅岭。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从狼爪底下脱身,摸了摸脖子,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
  他活着,狼也活着,均毫发无损。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纠缠翻滚在一起,根本无法瞄准。56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就算打准了狼,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击中下面的逃犯。还有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
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
  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
  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手电所到之处,没有血迹,连根狼毛都没落下。难道是幻觉?
  他问逃犯:“喂,你看到狼了吗?”
  “看 到了,但你没打中。”
  在雪夜丛林,面对狼这种幽灵般的动物,失手也并非绝无可能。看不到那双绿色的眼睛,但能感觉到它,也许已绕到背后?老狱警不敢多想,喘着粗气,转了几个圈,绑在腰间的麻绳,缠绕好几圈,像流出来的肚肠。逃犯跟着他转圈,雪里连跌两个跟头,差点也把老头带倒。
  “王八蛋,坐稳了!”
  逃犯应声坐在雪地上。这也是喊给母狼听的,让它一样乖乖坐下,不要轻举妄动。但他看不到狼,狼看得到他。毕竟,人的视力有限,尤其在黑夜,怎比得过野兽的眼睛?
  两个人行走,一个人被反手捆着,另一个身上系着绳子,还得防范对方随时会逃跑,甚至反过来攻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预防狼的突袭,简直太困难了。何况又迷路了,可能离山下监狱越走越远。假如朝天鸣枪,山下能否听到?无法判断,算了吧,还是节省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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