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原毁--非你不可 >

第6章

原毁--非你不可-第6章

小说: 原毁--非你不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怕。但我平日里大大咧咧惯了,谁也想不到我竟然不大敢一个人过马路。
  这招屡试不爽,只在用于死党晨的身上才失灵。
  十字路口,我像以往一样若无其事地伸出手:“来,我拉着你。”
  晨一甩头:“害怕就直说嘛,大不了我抱你过去。”
  我眼一横:“你是想主动拉,还是被迫拉。”
  晨满脸不情愿,牵起我的手。
  “你的手真小……”晨皱眉,“好痛……你手劲倒不小……”
  晨的手不粗,但是很大,很有安全感。
  
  II 老爸的背
  不知道是不是中国人过于含蓄造成的后遗症,老爸老妈似乎都不太喜欢拥抱。偏偏我喜欢,我小时候一旦对长辈表现出亲近便会被推开。可能是我不听话吧,我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孩。可我和他们有血缘关系,我们应该很亲近啊。老爸更是个内敛的人,他甚至都没主动抱过我,或者背过我。我觉得很难过。只是一个拥抱而已,为什么那么吝啬?
  小学时,有一阵子我病了很久,哮喘加上一种慢性盲肠炎。慢性盲肠炎不能手术,一定要转为急性才能开刀。时不时会发作,可是痛起来却惊天地泣鬼神,然后浑身脱力,虚弱不堪。每次求医的时候老爸,都会背着我在医院里上下楼梯。可能是怕颠着我,他总是刻意走得很慢。我趴在老爸的背上,把脸埋起来,厚厚暖暖的背,是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就为这,我甚至有点盼着生病,还盼着医院的内科病房在高一点的楼层,那样老爸就会背着我走很久很久。后来的医院如我所愿地越造越高,却偏偏出现了电梯。
  可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注意老爸的背影吧。
  我喜欢看老爸的背影,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默默看他离开的步伐。
  我读大一的时候,老妈由于饮食结构有问题患上糖尿病,喜欢香蕉喜欢糖醋鱼片的老妈现在再也不能吃甜食。因为老妈的病,老爸辞掉了原先收入不菲的工作。四十多岁的人,还换工作,怎么想都不是个事。高级技工怎么归类也是蓝领,不是悠闲的差事。老爸换了一个离家很近的私营企业,养老之类的福利一落千丈。
  “老了怎么办啊?”有时他也会感慨。
  我看着他略显苍老的背影,不知为什么想落泪。
  我仰起头,睁大眼睛,忍住鼻子里蹿上来的一股酸气。
  “怕什么,我养你们。你们养了我二十年,我也养你们二十年。”我说。
  读大二时正值非典,我不敢去食堂吃饭,我和同学在自己寝室里煮东西,几天的蔬菜吃得我们面黄肌瘦营养不良。老爸雪中送炭,隔着学校大门,一次次塞过来满袋子的食物。老爸不太擅长说安慰人的话,总是摸摸我的头,随便嘱咐几句老妈要他带的话,然后转身离去。然后,我目送老爸的背影。
  老爸来了很多次,最后几乎整个专业的女生都知道小原的老爸今天又来了。有时老爸的短消息还没到,就有人给我通风报信:“小原,你的帅哥老爸又来了。”
  老爸送的东西也越来越五花八门。从冷餐,到零食,后来竟然拿来桂园。我诧异老爸怎么忽然会给我买这种奢侈品,后来才想起我小时候住院时瞧见别人吃桂圆,也吵着要,可那时桂圆很贵,家里又不富裕,老爸老妈舍不得乱花钱。我险些遗忘了的事,没想到老爸竟然还记得。可是老爸错了,我想要的不是那种钱能买到的东西。
  我只想要一个拥抱,从老爸身面抱住他,靠着他的背。我曾经在那里闻到过父爱的味道。
  
  III 老爸的胡子
  老妈总说我是集她和老爸缺点于一身。外貌像老爸,没有女孩子应有的纤细;个性却又没有老爸那么温和。
  “对哦,对哦,像你一样刻薄任性。”每每这时,我就大嚷着和老妈顶嘴。
  老爸的长相,是那种看起来很舒服的类型,而且他温和却不奶油。他的胡子给他添了不少男人味。记忆中,老爸很喜欢拉过我的手臂用他短短的胡子茬扎我的手背,那是他所能接受的我们父女之间最亲密的举动。
  刚进大学时,我有个惊人的发现,现在的男生都不长胡子!我回家的时候立即告诉爸爸。老爸笑我傻女儿,说那是因为他们剃得勤。
  我伸手摸老爸的下巴,他的胡子真的很硬,扎得我手心疼疼痒痒的。
  我喜欢老爸的胡子,老爸却似乎不太喜欢。老爸每次刮了胡子总是很高兴地说看起来年轻十岁。失望之余,我也不难过,因为我喜欢老爸的笑容多过喜欢老爸的胡子。
  去年老爸生日,我用做兼职赚的钱买了个电动剃须刀送给他,可没多久老爸的硬胡子就把新剃须刀弄坏了。
  我的头发继承了老爸的基因,硬得可怕。小时候常玩一种游戏,每人拔一根自己的头发,交叉放,各自拉自己的那根头发,谁的头发断了谁就算输。我每次都是赢。
  初中毕业时,我失恋,剪掉了长发。整个高中生涯,短发翘得四方突破,煞是壮观。
  我无奈地又把头发留长。发型师告诉我,我的头发又黑又硬,拉直了以后会比较好看。我听从了意见。瀑布般的长发披肩造型一直维持着,半年后依然像刚拉过一样。发型师感慨小原你的头发太硬了。
  我笑笑,很好啊。我喜欢我的头发,就像喜欢老爸的胡子。
  老妈有生以来第一次对我的发型满意,摸摸我的头,说这样挺好,留着以后也别剪了。
  老爸更是异常直接地当面说我的脸型偏宽,头发披下来显得脸比较瘦。
  
  IV 老爸的爱情
  老爸的爱情很简单。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一而终,相伴到老。
  老妈和老爸同年,老爸大老妈六个月。隔着一条街。老爸从小好脾气,不跟人打架,又特别照顾别人。
  他们的婚姻源自偶然。老妈原先那个家里长辈看中的对象因为一次意外的升迁沾沾自喜,言辞中似乎暗示外公外婆家配不起他家。耿直的外公一拍桌子与他家断了关系。媒婆到老爸家的时候,老爸误会是给老妈的妹妹做媒,连连摇头,等知道是老妈,老爸连忙冲出去把媒婆追了回来。
  老妈刚嫁过来的时候有点笨手笨脚,连缝纫都是老爸手把手倚着缝纫机一点点教的。
  老爸不吸烟不喝酒,却做得一手好菜。他是我家的电工、木工、洗衣做饭家务样样精通。他还有那么个好脾气,任老妈折腾。老妈半夜12点说饿了,他二话不说就去厨房煮面。偶尔不回家吃晚饭,老爸会尽可能提前打电话,晚归也一定打电话回家,详细交待。出差的时候,老爸总记得给老妈买礼物。他们每年的结婚纪念日都会去某个地点约会,从来都不愿带上我。
  老爸还常常在我面前夸老妈,说:“你妈妈生你之前比现在还漂亮。”
  我喜欢看武侠剧,老妈爱言情片。我和老妈为了看电视而争执的时候,老爸明明想看武打片,但总会迁就老妈。我不愿意迁就老妈,却不忍心不迁就老爸。
  有人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恋人。我只好用这句话安慰自己。有什么办法,谁让我比老妈晚生了二十九年呢。
  我生老妈气的时候,我会偷偷骂她笨女人。我一直觉得笨女人这辈子做的最聪明的事就是拐到了老爸这个青梅竹马。
  邻家男孩和邻家女孩走到今天,他们的女儿也已经长大成人。
  
  大学的最后一年,老妈忽然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有的话带回家来看看。
  我说没有。
  老妈又问我喜欢什么类型的。我说我喜欢老爸那样的,你舍得让给我吗?
  老妈笑了,笑得有些得意有些幸福:“你爸那样的啊,现在还会有吗?”
  
  同桌的你

  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晨。我们两个都是小有名气的打架王。那时没有什么男女概念,不晓得可以分公大王母大王,只知道一山不容二虎,华山论剑决一雌雄。赤手空拳打不过他,我抄起扫把追杀他。
  他一路逃跑一路骂:“扫把星!扫把星!”
  
  小学,我们不在一起念,直到小学毕业前我的一个同学华介绍他给我认识,彼此都是一愣。
  然后他惊叫:“是你?你是女的?”
  “晨,你这个王八蛋还没死啊?”
  他嘿嘿一笑:“原来你是女的啊,果然是扫把星。”
  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冤家路窄!
  
  十三岁,我初一。我和晨进了同一所初中,同一个班级,而且还是同桌。打打闹闹,愈演愈烈,上课的时候也在课桌下互踩对方的脚。我看准他的脚,狠狠地跺,然后补上一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回跺一脚,厚颜无耻地说:“我也不是故意的。”我也回他一脚:“我仍然不是故意的。”除了打架一较高下,我们还比考试成绩。我有倒过来做卷子的习惯,先做后面的大题,再做前面的选择填空题。有时卷子做到最后觉得烦了,干脆照着他的选择填空题答案抄袭。后来我90,他80。由于我们前面的题错得一样,老师还怀疑他偷看我的卷子。他大叫冤枉,输了清誉不说,还输给我好吃的冰糖葫芦,红油油的一串。
  
  十四岁,我们之间的战役明显地呈现我方有利的趋势。与此同时,我们很意外地发现我们两个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他说他是凌晨六点生的,所以叫晨。我是下午五点半,但我骗他说我是零点出生的(据说零点出生的孩子比较聪明),所以我比他大,他得叫我姐姐。他竟也相信了。我开始自信心膨胀。姐弟名分一定,晨就倒了大霉。那时我别说零花钱,连买早饭的钱都省下来买贴纸淘旧书,于是一想吃冰淇凌的时候,我就敲诈晨。呵呵。
  
  十五岁,初三的最后一天,晨和我打赌,他赌我不会穿裙子,赌注依旧是冰淇淋。不知道他是真不明白还是装傻。我不喜欢穿裙子,不代表我没有裙子。亲戚朋友都想当然地以为女孩子喜欢裙子,就都送我裙子。我家里裙子积了半箱,一年四季的都有。
  我裙角飘飘,晨目瞪口呆。
  “原来你真的是女的。可惜了,本来还想以后结婚时请你做伴郎。”
  我给他一顿乱捶。
  心情不好,非常不好。我很意外地听说我喜欢的老师结婚了。
  晨连跳带窜地躲开我的攻击,好一会儿确定没有生命危险后,才问:“我请你吃冰淇淋,你的心情会不会好一点?”
  “我又不是小孩子!”
  “要什么口味?”
  “巧克力。我要双份的。”
  我专心致志地舔着冰淇淋,学校里的广播放着一首英文歌,我隐隐听懂几句——“Making my way through photographs of the night when you first stood by my side,old friends with smiles some are here some are gone……”
  那时我们的英语已经有些基础,像晨那样英语比较棒的甚至开始听英文歌。
  晨告诉我,他很喜欢的这首英文歌,可惜唱这首歌的组合没有像歌里唱的那样Nobody Else,他们解散了,但晨还是很喜欢这首歌……
  
  十六岁,进了高中,我们同校不同班。一次体育长跑成绩测试,正好是我们两个班合班考试。晨的体育成绩一直很棒,长跑成绩更是不赖,但我是永远不会称赞他的。“你跑几分几秒啊?跑那点路花了这么久?好差劲!”我刚扭伤了脚,被准许免考,心情正是大佳。
  “小姐,我跑的可是1000米,你跑多少?”他不服气地叫嚷。
  我抱起手臂:“我脚受伤了,不稀罕跑。”
  “别用一点小扭伤做借口。有本事现在去跑个比我快的成绩出来。”晨一甩头,健康的小麦肤色汗晶晶。
  阴阳怪气的语调,算什么意思啊。我最讨厌这种挑衅。跑就跑,有什么大不了!我以前从来不请病假的,上体育课连例假都没请过,区区一个伤病假难不倒我!
  逞强的结局是我的左脚伤伤加伤,造成脚踝习惯性扭伤。
  第二天,我揪住晨狠克一顿。“都怪你和我抬杠!残废了,嫁不出去了,你负责?”虽然我任性地和晨怄气,我自己也有责任,但是我不太习惯自责。
  “我负责!”晨的表情很较真,“说好了,你别食言而肥哦。”
  我扭过头,避开他的视线:“我在减肥,别用肥胖来威胁我。”
  闷热的天气,潮湿的心情。
  
  十七岁,我喜欢上学生会主席,他有着一双和我初中时暗恋的帅哥老师相似的完美优雅的手。可是他有女朋友。
  我打电话找晨,向他吐苦水:“晨,我失恋了。”
  “你好像还没有男朋友呢。”
  “没有男朋友就不能失恋啊。”
  晨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缓缓说:“我带你去公园好不好?”
  “我又不是小孩子!”
  “那你有什么好建议?”
  “还是去公园吧。”我叹气。
  我们在公园的湖上划船,正值旅游淡季,湖面上也没有别的船。胡乱挥了几下桨,离了岸,我们才发现两个都不会划船,七手八脚地划着,小船开始在原地打转。风吹过来的时候,湖面泛起绿色的波浪,均匀地颤动,波光粼粼。我丢开桨,望着湖面闪闪烁烁的水光发呆。
  稍微犹豫一阵,我哑声道:“呐,晨,我该怎么办?”
  晨很清爽地笑起来:“如果你在一个很远的地方丢了一百块钱,你会不会再花两百块钱叫出租车,去把那一百块钱找回来?”
  我抬头望天。 原来事情很单纯,只是我庸人自扰,把事情弄得不单纯而已。 
  晨嘴里悠悠地哼起一首歌:“Our lives have all changed we’ve e a long long way,our faces show the lines of two young songs……”我听着很耳熟,好像就是初中毕业时听过的那首歌。最近这两年里,他时不时会哼起。
  晨的脸微微侧着,睫毛长而翘,显得他整个人奕奕有神。这么漂亮的睫毛在男生脸上根本就是浪费嘛。为什么我就没长出这样的睫毛?不爽,心情很不爽。
  “晨,你没事长那么帅有什么用?男人有张好皮囊只能用来骗女孩子,没有任何社会价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