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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跨心桥 作者:绯寒樱(晋江2013.05.02完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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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是小时候的事了,那还买来干嘛。”难道在他心里她还是小孩子?话虽那样说,她还是接过来,一口咬下,又酸又甜,虽然没有老北京的糖葫芦好吃,现在也不是山楂上市的季节,可童年的记忆一下涌上心头,她眯起眼笑着说,“好吃。”
  
  一旁的南南叫起来:“厉哥我也要我也要!”
  
  说完一脸期待地看着厉璟文,她的脸皮比刘思娇厚得多,大眼眨巴,奉以微笑,偏偏让人拒绝不了。某人这次可不敢傻呵呵看好戏了,埋头使劲嚼着山楂,一双耳朵却悄悄竖起。
  
  即便他相处的女孩子不多,作为男人这点自觉还是有的,厉璟文带着两个小姑娘又进了小卖部,掏出钱包付钱的时候,南南眼尖地看到照片夹的位置隐约是一抹红色:“诶,那是你前女友的照片吗?给我看看嘛。”
  
  有这样没脸没皮的同事,刘思娇也不太好意思,何况她知道那一定不会是卢怡的照片,说是全家福或者大学班花的靓照还说得通。她表面虽然没什么,可好奇心谁都有,就不知不觉凑近了几步。
  
  钱包里的东西都属个人隐私,谁都不愿展露在外人面前,厉璟文当然也不想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参观,可看到刘思娇微微探过来的小脑袋,合上钱夹的手顿了顿,那么两三秒的工夫就被南南的好眼神瞄了个清楚:“咦,竟然是片枫叶。”
  
  不是什么女友的照片让她的好奇心顿时减半,可刘思娇却起了兴致,透过男人僵在那里的左手,她看清了那是一片小小的塑封的红叶,衬在白色的底子上颜色十分鲜亮,忽然觉得有点眼熟,想起自己似乎也有过同样的东西。
  
  小时候和厉家两兄弟爬香山,采了几片完整的红枫,当宝贝似的带回家,硬是央了妈妈出钱做成塑封,一共三片,作为永远的好兄弟的礼物送给了厉家兄弟。那时候年龄的差距不算明显,三个人的感情还不错,厉璟文也远没有现在那么闷,他们三个常常一起玩耍嬉戏,像是同一家的兄妹。
  
  可不久之后厉杰就告诉她,那枫叶不知怎的弄丢了,她也没在意,厉杰向来就是大大咧咧的人,要他保存一样东西真是比登天还难。自己的那一片自然还留着,却不知压在了哪个箱底,而给厉璟文的那片,她看了看钱夹,鬼使神差把红叶抽出来翻过一看,后面果然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幼稚的大字:给文哥的礼物,文哥万岁!!!
  
  南南一下乐了:“这是谁写的,也太难看了,是你弟弟小时候写的吧?”
  
  刘思娇尴尬地笑着,她当然不能承认是自己写的,小时候她的字很丑,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只是这到底是什么时候写的呢?怎么还会奇奇怪怪写上“文哥万岁”这样诡异的话?
  
  又一想,难道是厉璟文刚上高一那个时候?记得他当时进了全市数一数二的高中,第一次中考就考了年级第一,这在成绩不怎么样的刘思娇心里是顶厉害的事,她那时不过才小学四年级,不懂送什么礼物,就把自己小心翼翼捡回来的枫叶当成贵重的礼品赠给了他。记得厉璟文看到这片叶子的时候,摸着她的脑袋抿嘴笑了很久,说了句“礼轻情意重,娇娇的礼物堪比泰山啊。”
  
  没想到他竟然一直保留到今天,枫叶被塑封的那层膜好好保护着,依然红艳耀眼,刘思娇不知怎的,心居然漏跳了一拍。
  
  南南的问话当然是不会有人回答的,三人沉默地回到聚集点,打算爬山的人陆陆续续集中起来。
  
  糖葫芦很快就吃完了,果然没有老北京的正宗,刘思娇洗了个手回来,恰好看见南南正摸出个芒果打算回赠给厉璟文,她刚想提醒,就见他直接拒绝了:“我过敏,多谢了。”
  
  看来他也不是谁给的都吃啊,刘思娇走过去拍拍南南的胳膊:“走吧,人差不多到齐了。”
  
  那边小李子已经喊起来了:“大伙儿开拔啦,咱们早点上山,要不然只能在山上搭帐篷过夜了!”
  
  一群人哄笑着出发了,男生们大多只带一瓶水,基本是空着手上山的,而厉璟文除了扛着笨重的单反另外还背了个大包,刘母捎的零食都装在里面。刘思娇很想丢下他不管,但良心上过不去,她如果不陪着,厉璟文就只能落单了,或者把他丢给南南姑娘?正好培养培养感情。
  
  她朝南南使了个眼色,指了指厉璟文,女孩子心领神会,爬了不到百米就喊累了,把包直接甩给厉璟文。他看了看始终在自己前头十几米的刘思娇,她和几个人一起边说边笑,两手空空倒是很轻松自在的样子。
  
  灵山是鸟类的天堂,更是绿草繁花的海洋,六月正是花期,大片的草甸上开满红色白色的小花,像绿茸茸的毛毯一望无垠,沿途基本没有高大的树木,只有成片低矮的灌木丛,一路峰峦奇峻,山花遍野,刘思娇听男生们闲聊,这里的牧场居然还养殖了西藏的牦牛呢!
  
  女孩在前面兴高采烈和别的男生聊天,厉璟文背着三个包默默走在后头,时而拿单反拍着难得一见的美景,虽然南南也特意落在队伍的最尾,男人的冷脸却一直让她找不到机会说话。
  
  厉璟文和她见过的大多数年轻人不一样,一般像她这样长相中上性格外向的女孩子,只要稍稍主动一点,人家自然就乐得顺水推舟。又不是非要干嘛,合得来就在一起,不对盘就分开,新世纪的新爱情显然自由很多。毕业工作快两年,她还没碰见过这样一张冷冰冰的脸,说他冷也不准确,他只是不愿和人多说话,可一旦开口,声音略微低哑,倒显得十分温和。
  
  为了照顾南南的体力,厉璟文走得非常慢,也就离大队人马越来越远,迟了足有十分钟,刚才刘思娇看到的美景才进入南南的眼帘,她终于找到了话题:“哇,真的像草原啊,好漂亮!”
  
  “嗯,到了高山草甸区。”
  
  厉璟文只给了她一句术语,别的什么废话都没有。南南指着近在脚下的缤纷花海语气十分惊喜:“像电视里一样好看,真想在上面滚一滚!”
  
  出发地江水河村的海拔已经超过1400米,可距离灵山山顶仍有近千米的绝对高度。他们现在处在1900米以上著名的高山草甸区,不知名的野花漫山遍野,连寻常的狗尾草都迎风舞动别有味道。野菊花、野罂粟、野玫瑰,妍丽的色泽点缀在碧绿如毯的山坡上,绚烂无比。很多女孩子都忍不住俯身采上几朵,南南便是其中之一。
  
  厉璟文站在被人踩出来的小道上,看着一朵孤单摇曳着的白色野菊,再看一眼远远的夹在人群中欢呼雀跃的女孩,心绪很难再维持平静。很想采一捧野菊送给她,很想大胆地将她的照片藏在钱夹里,可他知道一切都是枉然。
  
  南南采了一小把五颜六色的花花草草,举到他面前兴奋地问:“好不好看,好不好看?”
  
  他笑了笑,蹲□,将那朵孤零零的白菊摄进了相机里。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慢慢开始校文,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提啊
文哥好像就是个悲催的命啊。
北京灵山



☆、灵山(下)

  “厉哥给我拍一张嘛!”南南捧着花站在绿茵茵的山坡上使劲朝男人挥着手,那破野花有什么好拍的,怎么也没有南南姑娘来得漂亮可爱啊。
  
  摆了几个pose咔嚓了半天她才满意,还要扒着人家的手看效果:“厉哥回去以后把照片发给我啊,可别忘了。”
  
  男人虽然是笑着答应了,可眼睛里明显没有一点热情,和她自己两眼放光的状况相比实在是反差很大,南南不由嘀咕,这人到底是真的木,还是在装酷呢?
  
  其他的山远不像这里尽是低矮茂盛的草甸,一望过去没什么阻挡,倒是个练目力的好地方。有人早早就扎营休息,也有人骑马拍照,或是看着牛儿吃草。闻着隐约花香,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呼吸一下帝都没有的新鲜空气,就已经是一件非常轻松愉悦的事了。
  
  来到大伙儿休整的地方,只余三两个人,其他的不知跑哪里逍遥去了。他在附近仔细找了一圈没看到刘思娇,反而放心下来,看来小姑娘一点都不累,还有劲头到处耍,把那一大包零食丢给他,也不知道吃点补充补充体力。
  
  “哎呦,真累啊,可怜我的老胳膊老腿了!”南南也顾不得形象一屁股坐下,又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置,“厉哥快来坐,你没拿水吗,喝我的吧。”
  
  “我不渴。”厉璟文飞快地拒绝了女孩殷勤递过来的矿泉水,转到了山的另一面。这里有成片的灌木,颜色比草甸深而翠,又是另一番景致。
  
  他把挂在身上的包放下,揉了揉酸疼的肩膀,刚才忘了把南南的包给她,现在更是不想回去。此刻独自立在山边,北方罕见的草甸、郁郁葱葱的灌木林、其间星星点点的野花,还有远处的白桦林高耸挺拔,一切尽收眼底。
  
  好像小学课本里写的:祖国山河多壮丽!
  
  人在看见美景的时候总会觉得愉快,甚至有心旷神怡之感,可他知道自己还夹杂着一点点的失落。倒不是他偏要当黛玉多愁善感,而是这样明摆着的事由不得他幻想。
  
  忽然眼前出现一只晃动着的小手:“水就在包里,你怎么不拿?渴了吧?”
  
  女孩终于想起他这个人了,心里好歹有了些安慰,任她从背包里翻出两瓶水,他接过一瓶直接问:“你是不是不希望我来?”
  
  刘思娇没想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立刻就结巴了:“没,没有啊,为什么这么说?”
  
  他摇摇头,拧开盖子喝了几口水,刘思娇看看放在脚边南南的包,心中忽然有气:“南瓜,你的包那么重还让人帮你拿,两千多米呢,要累死人的,你羞不羞啊,不要我可丢山底下去了!”她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想到自己的零食比人家的还多。
  
  南南慌忙拿走:“别啊,饺子,就因为太重我拿不动才麻烦厉哥的。”
  
  “你没看他已经背了两个包了吗?实在不行到那边租个马给你驮!”
  
  厉璟文不动声色站在一边,南南求助无望,吐了吐舌头拎着包就闪。刘思娇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不高兴了,给不喜欢的女孩子服务,男人通常不会有那个耐心,哪怕好脾气如厉璟文,也有忍耐到顶的时候。她自说自话把两人往一块儿凑,显然触到了某人的逆鳞。
  
  只好小心问道:“她只是有点粘人,有点太活泼了,你,你不喜欢?”
  
  厉璟文也不是傻子,他当然看得出南南对他有好感:“这就是你给我介绍的小姑娘?”
  
  “嗯?啊,是的!她是我们院里最漂亮的小姑娘了,怎么样?喜不喜欢?”刘思娇不敢做出非常急切的样子。
  
  厉璟文扭过脸看着她:“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你不知道?”
  
  刘思娇莫名其妙:“我怎么会知道。”大哥你从来没说过啊,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估计连你老妈都不清楚,否则怎么会按照她的标准找了个花瓶一样的卢怡呢!
  
  厉璟文再不开口,望着脚下一片绿的海洋,苦笑自己为什么还会有所期待!
  ·
  由于灵山海拔较高,天气突变是常有的事,当他们再次出发后不久,云雨雾瞬时席卷了整个山头。
  
  小雨淋漓,虽然不影响爬山,可同时气温也在下降,厉璟文从包里拿出伞,又摸出件外套递给她。刘思娇看着男人的外套一开始还别扭着,连打了两个喷嚏后只好披上了。没想到一个男人那么细心,这会儿北京城里天气晴朗热得都穿上短袖了,谁还会刻意带件外套,一定是事先在网上查过灵山旅游的注意事项了。
  
  相比半数冒雨爬山的人来说,刘思娇显然是幸福的,既有挡雨的伞又有保暖的外套,只是身边的男人让她有些战战兢兢。明明一开始是她自告奋勇打伞,怎么到后来伞跑到厉璟文的手里了,甚至大半举在自己头顶,她已经看见他左边肩膀全湿了。
  
  “你拿着伞,我拍两张照。”她的手比脑袋反应得快,回神的时候,伞已经捏在手里完完全全挡到了男人的头上。
  
  浓重的云雾使山峰变得若隐若现,显得较晴日时更加悠远壮丽,灵山的“灵”字在此可见一斑。流淌在山间的薄雾如轻纱带缓缓飘舞,连远处吃草的牛马都像是漫步在仙境中一样。
  
  山上的云雾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多会儿,雨势散去,重又见到明晃晃的太阳,可温度依旧不高,刘思娇有鼻炎,最怕感冒了,只好继续披着那件长及臀部的外套。她不敢再把人丢给南南或者任何一个人,可又苦于承受不了某人加诸的强大精神压力,只好紧赶几步,和南南一块走在他前面四五米的地方。
  
  南南看着她基本没沾水的头发,羡慕地说:“他对你真好,平时是不是也这样?”
  
  刘思娇怔了怔,忽然没有心情回答,随口说了句:“我们一年才见不到十次面,你说呢?”
  
  “呃……”南南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我和我们家邻居一个月都不只碰到十次。”
  
  “这个邻居很远好不好,他父母和我家是一个小区,可他自己在外面单住啊,平时也就一个月回来一两次,那时候我基本都出去玩了,怎么见得着。”
  
  “那就奇怪了,既然你们不怎么亲密,他咋会对你这么好呢?”
  
  “小时候我们还是很铁的哥们儿啊,他后来去外地读研了,慢慢才不怎么见面的。”说到读研,她又一次想起那件事,心情莫名的糟糕。
  
  “那这个哥哥算是白赚的啊,我要是有这么好一个邻居大哥,早就一举将他拿下了!”
  
  南南做了个铁手握拳的姿势,作为一个工作两年就谈了三次恋爱,之前二十多年还不知道有几个男朋友的资深爱情女青年,她并不觉得矜持是新世纪女性该有的美德,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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