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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主公-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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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正值汉末,黄巾未起,三国未现,正是乱世已露端倪,转瞬即到之际,如他能学好秘笈上的技击术,乱世之中必可有一番作为,即使不能叱诧风云,可保住自身及家人的性命,平安渡过此生,却是不难。
    慢慢展开绢书,李勤见绢书分为上下两大卷,上卷为技击术,下卷为兵法。而上卷又分为上下两大篇,上篇为导引术,下篇为技击术,这卷绢书的名字,便是由下篇技击术命名的,想来这是最重要的一篇。
    李勤先扫了眼下卷的兵法,见兵法偏重于打硬仗,即狭路相逢勇者胜,而对于运筹帷幄方面却略有不足,相比之下要比《孙子兵法》逊色不少。不过他是读过《孙子兵法》的,而且兵法方面对他现在用处不大,他便把绢书的后半卷重新又卷了起来,只看前面的部份。
    上篇是导引术,又分为四小篇,第一小篇是搏击术,也就是李勤在院里练的那套拳法。对于导引术,李勤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历史上最著名的导引术,便是华佗总结归纳的五禽戏。
    第二小篇为弹射术,说的是如何使用弹弓和弓箭,以及如何制造良弓。对于这一小篇,李勤只看了一点儿,脑中就浮现出一系列的姿势以及技巧,都是这副身子前主人的功劳。但估计起来,前主人对于技巧是明白的,但却没有百步穿杨的本事,否则李田也不会说他只会皮毛了。
    第三小篇是飞身术,说的是如何平地快跑,以及练习骑马,如何能做到人马合一,在马上任意翻腾转身。让李勤惊讶的是,李家练习骑马的方法与众不同,竟然是从蹴鞠开始的,先踢毽后踢球,这个就让他有些不懂了。
    再往下看,第四小篇是击杀术,讲的是如何使用兵器,偏重于枪法和刀法,着重讲述如何出枪快,怎么能一击必杀,这和现代军队中的疾刺法,拼刺刀,有不少的共同之处。
    下篇技击术不分小篇,属于综合提高,是上篇的延伸,讲的是在练好了四小篇后,如何能成为绝世骁将的方法。对于名将世家来讲,这篇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秘笈也以此命名。
    虽然只大略看了看,李勤便发现,整个绢书都是在讲杀敌,如何才能最快的杀敌,如何做到一击必中,而没有半分以武会友的内容在里面。
    李勤不由得想起后世的国术,国术是对传统武术的尊称,也叫武艺,但在民国时期国家危亡的时刻,冯玉祥等人为了激励战士杀敌卫国,便直言:只杀敌,不表演的武术,就叫国术。这便成为了国术的另一种说法。
    看着手里的绢书,李勤心想:“莫管后人怎么说国术。然而只杀敌,不表演的国术,我眼前就有一卷,李氏技击术!”
    见儿子看绢书出神,李田道:“儿啊,这祖传下来的技艺,以后你要常看,不过看完以后,还要收起来藏在箱中,以免丢失。”
    李勤点了点头,道:“前面的四小篇字数不多,字句也很浅白,我都看得懂,今晚我就把它全都背下来,等练熟了再看后面的。”
    他把绢书放入玉盒,起身便想回自己的屋里,他屋里有一个小小的火塘,晚上可以借着火光看书,上篇导引术虽有四小篇,但每小篇字数不过千余,前两篇他又熟悉,打算晚上囫囵吞枣死记硬背下来,以后再慢慢消化理解。这绢书既是传家之宝,也是他安身立命的所在,万不能有所损失。
    李田看着儿子到了屋门口,忽然说道:“儿啊,以后你……”
    李勤回过身来,看向李田,就见李田嘴唇动了动,脸上露出难过的神色。
    李田道:“爹以前总是让你老实做人,万不可与人争斗,说吃亏是福,你从小被爹这般教导,虽然性子憨厚,却也有些懦弱了。可从这次你被人欺负的事看来,爹觉得就算你不惹祸,祸也不会放过你,我李家就你这一根独苗,你要是出事,爹娘也没法活了。所以……所以……”
    顿了顿,他艰难地道:“所以如果以后再遭恶人欺辱,你便不可再忍,需当反抗,如果得罪了权贵,大不了我们搬家离开富平,哪里黄土不埋人,哪里的土地不产粮,只要家人在一起,平安渡日,就是福气!”
    他一生老实厚道,年轻时又逢大变,为了家人从来都是低调做人,信奉吃亏就是福,也是这么教育儿子的,可不成想反过来却让儿子几乎受伤而亡,他这才告诉儿子要反抗。可这般为人处世,和他多年来的习惯相违,所以说出来,很是艰难。
    李勤点了点头,道:“晓得了!”见李田垂下头,举袖擦泪,他心里也难过,有心安慰,可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没法这么快的接受李家夫妇是这世父母的事实,爹娘二字真是万难叫得出口。
    回了自己的屋子,李勤开始看绢书,在心中默记,第一小篇的搏击术他是最熟悉的,看着文字再比划一番,便可得到印证,而且他的理解能力远比前主人要高得多,又加之是中医出身,知道导引术的特点,所以这一小篇,没感觉怎么费力气,便即融会贯通,记在了心里,只需日后再勤加练习,便可真正成为他自己的武技。
    可第二小篇弹射术他就不是太好理解了。前主人会射箭,如相对普通人来讲,可以称得上是精通,但对于绢书所提出的要求,却相差甚远了。毕竟,这绢书上所记录的箭术,是冷兵器时代最优秀箭手留下来的,技巧方面要高深得多。而由于李田失了一臂,而且他本人在箭术方面也不甚高明,缺少经验,所以没能给儿子太多指导,从而使得李勤对箭术也不甚了了,无法象搏击术那样,短时间内就明白原理。
    李勤看着绢书,轻声道:“举弓时需左臂下沉,肘内旋,以虎口推弓。竟有这等技巧,还以为只要能拉开弓弦就成呢。”
    他回头看了眼墙壁,墙上挂着一把大弓,是前主人所留之物。把绢书放在榻上,他起身取下大弓,见是一把单体木弓,制作精良,但却不能称为上好,这可能是因为财力所限,穷苦人家就算知道怎么制弓,但没有材料也没办法,有道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李勤拉了拉弓弦,发现弦很硬,弹性不够,有滞涩之感,他刚才在绢书上看到了,好的弓弦并非是光用牛筋,而是要加入上好的蚕丝,而且蚕丝在与牛筋掺杂时也有技巧,这和现代弓箭用的弓弦是有区别的。他手上拿的这把弓,弦中没有加入蚕丝,但保养得还是很好的。
    就在此时,何氏从外面进来,手里端着碗热水,她道:“儿啊,你伤刚好,不可熬夜,早些休息吧。这碗水娘给你放在火塘边上,你晚上要是渴了好喝。”她把水碗放在火塘边上,又出去抱了些柴火进来,添进火塘中。
    李勤看向窗外,不知不觉中天色已黑,自己专心看绢书,时间竟过得飞快。他道:“您……你也早些歇息吧!”
    何氏笑了笑,走过来又摸了摸李勤的后脑勺儿,道:“看来是真好了,上天保祐啊!”这才转身出去,把门关上了。
    李勤又拉了拉弓弦,前主人的记忆告诉他,这把弓的射程在百步左右,这说明这把弓还是挺不错的,可照绢书上制出的弓来讲,却还差得相当远。
    把弓放回墙上,李勤又开始看起绢书,见三种制弓法之后,用小字又写着一种制弓法,并用朱笔标红,他凑近火光看去,就见小字的开头写着:此法唯生死存亡之际方可用之。
    李勤眉头一皱,前面三种制弓法,前两种方法要制出一把好弓来,都要两年以上的时间,第三种更加夸张,不但对材料要求极高,而且时间更在三年以上。那么这最后一种方法怎么说是在生死存亡之际呢?
    既然用生死存亡来形容,那就不可能是两三年的时间了,应该是在临战之时,并且还有可能战败身死,在这时用到这种方法!可战斗就在眼前,怎么可能制出一把弓来?这种方法不但被记录在绢书当中,并且标红,这是种什么方法呢?
    带着疑问,他正要往下看,忽然就听外面有人叫道:“李大哥,李大哥,出事了,村子里进野兽了,把我家的羊给叼走了!”
    东屋立即传出声响,李田打开屋门,问道:“是赵兄弟?你家的羊被野兽叼走了?可看清是什么野兽了,是狼吗?”
    外面那人便是借给李田糠麸的赵八斤,因为出生时有八斤重,所以便取了这么个名,比李田小着十来岁,因李田是村中的里正,所以一出事,他立即就跑来了。
    赵八斤带着哭腔叫道:“不知是个啥,这天刚黑才多一会儿,就窜进村子里来了,把我家的羊给叼走了,那是只母羊啊,可让我怎么办才好!”
    李田道:“现在冬天刚过,林子里的野兽少食,想是饿急了才窜进村子里的,人没事就好,我这便和你去寻羊!”他拿起一根套有铁尖的木枪,便要出门。
    李勤立即把绢书收入玉盒中,取下弓箭,来到东屋,把玉盒交给何氏,道:“先收好,我和……我跟着去看看!”跟着李田出门。
    何氏叫道:“儿啊,你可小心点儿,你的伤才好……”
    李田回头看了眼李勤,说道:“我的儿子,哪有那般娇气。好儿子,跟爹走!”带着李勤出了院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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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巨灵大汉
    李家的院外等着十好几个人,扶角村民尽都贫寒,苦熬日子的人最看重的便是互相扶持,赵八斤家出了事,村内只要帮得上忙的,都跑来帮忙。!
    赵八斤看样子有四十来岁的年纪,长得很敦实,手里拿着根棍子,正焦急地在门口等着,他的身后还有爷俩,一个是老汉实际年纪看不出来,说有七十也差不多,说五十来岁也可以,老汉的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能比李勤小着一岁,或是几个月的样子。
    李田道:“那野兽是往哪个方向逃的?”
    年轻人一指北边,道:“往林子里跑的。勤哥,你伤好啦?这几天我寻思着替你去报仇,可我爹不让我去。”
    李勤嗯了声,记忆当中,这个年轻人名叫许小泥,老汉是他的父亲,名叫许老泥。许老泥和李田一样,都是生儿子晚,家里就许小泥一个宝贝疙瘩,许小泥要去找无赖们理论,许老泥自是舍不得,无赖们后台强硬,寻常百姓可是得罪不起的。
    李勤嗯了声,道:“报仇的事以后再说,咱们先帮赵叔家去寻羊!”跟着李田便往北面跑去。
    扶角村的北面是一座大树林,再往北的树林之外便是草原,很少有人居住,野兽出没,最多的便是野狼。
    扶角村民叫嚷着跑出了村子,许小泥还点起了一根火把,他跑在最前面,不住地叫道:“这里有血迹,定是羊血!”
    顺着血迹,众人一路追了下去,一直追进了树林。此时冬天已过,但北地郡春天来得迟,树木并未抽新出芽,月光透进林中,倒也不是特别的黑暗。
    忽地,许小泥指着前面叫道:“羊,那不是赵叔家的羊么!”他举着火把跑了过去,想去看那羊。
    李田叫道:“不要过去……”
    话音未落,就听林中忽然一声兽吼,树后窜出一只金钱豹来,这豹子体大尾长,足足一百多斤,瞪眼呲牙,作势向许小泥去!
    许小泥吓得哎呀大叫,一屁股坐倒在地,手里的火把也掉到了地上!
    李田急道:“捡起火把!”他单臂挺枪,奔上去救许小泥。
    李田知道,这时节的野兽最是饥饿,也最是凶残,否则这只豹子也不能窜进村里去叼羊,而它留在这里可不是跑不掉,而是跑不动了,却又舍不得到嘴的猎物,护食心切。许小泥手里拿着火把,这豹子不敢扑上去,可火把离开许小泥,那这豹子可就会真的扑上来了!
    李田救人心切,哪里管得许多,挺着枪便冲了上来。豹子见状,舍了许小泥,张开血盆大口,迎着李田扑了上来!
    李勤在后面见了,叫道:“小心!”他举起弓想要射这豹子,可他终是没有练过箭术,就算是有前主人的记忆,可急切之间,也没法在刹那间射出箭去,连箭都没法立即从袋中取出。
    后面的村民见状也都齐声惊叫,可大家都被突然出现的豹子吓住了,脚步顿住,没能第一时间冲过去!
    只耽搁了这眨眼的功夫,豹子便扑到了李田的身上!
    李田手里的枪并非是有枪刃的正规长枪,只是前端套了个铁头而已,平常当做尖嘴锄插坑播种,自是不可能有多锋利。李田又不方便,豹子扑上来时,他的枪尖刺中了豹子肩膀,可却滑到了一边,只刺破了些皮毛,豹子凶猛,扑势并不因这一枪而稍有减弱,直扑到李田的身上,将他扑倒!
    李勤见到李田被扑倒,突然之间,身体里一股蛮悍之气如火山喷发一样,直接爆了出来!对于这副身子的前主人来讲,被扑倒的是父亲,是世上最亲近的人,虽然记忆已然减弱,不足以左右李勤了,可是在这最危急的关头,竟然最后一次,尽数爆发了出来!
    李勤的脑中几乎已成空白,除了定要杀死这只豹子之外,什么念头都没了!嗷地大叫着,李勤扔下弓箭,徒手冲了过去!
    李田虽被扑倒,可他自幼练习的搏击术尚在,膝盖挺起,顶中豹子的肚子,减缓了豹子的扑势,而豹子的血盆大口也咬偏,没有咬到他的脖子!
    豹子一咬不中,却不并恋战,叼羊伤人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已,它跳下李田的身体,转身就想逃走,食物再重要,也不如性命重要,对于野兽来讲并没有血战到底的观念。
    可李勤这时已经冲了过来,就如豹子一样,他大吼着扑向豹子,竟然将豹子给扑倒了,顺势骑在豹子的身上,挥舞拳头猛砸,不偏不倚正好打中豹子的一只眼睛,拳到眼破!
    豹子疼得嗷地一声巨吼,四林皆惊,奋起全身力气把李勤给掀起,撒腿便跑,慌乱之下,没跑多远,便一头撞到了树上,连声吼叫着,打了个滚儿,起身又逃!
    李勤跳起身来,全身气血翻腾,怒吼着追去!
    李田躺在地上,叫道:“儿啊,儿啊,不要追!”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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