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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黑猫岭诡秘事件 作者:庄秦-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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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郎中脸上露出了笑容,讽刺地说道:“每当洋学堂里有老鼠肆虐的时候,我便会把手中的手术刀当作飞刀,向老鼠扔给去。这么多年下来,我竟无师自通练成了一手扔飞刀的绝技。真可谓是熟能生巧啊!”
    言语之间,陈郎中又扔出了两柄手术刀,分别扎在了许娇娇的两只脚上。陈郎中所用的力度恰到好处,刀刃正好透过了许娇娇的两只脚,扎入了地板中,令许娇娇再也无法动弹。
    许娇娇发出一声娇叱后,“砰”的一声,颓然跌坐在了地上,浑身不住战栗着。
    陈郎中走上前去,避开了许娇娇那藏有化尸粉的鞋,从她手里夺过了那颗绿玉扳指,然后说道:“许小姐,我也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十九年前,黑猫岭镇的李大善人喜得贵子,取名李莫展。李家少爷小时候,最喜欢在宅子里捉虫子。捉到虫子后,就用一把小刀将虫子剖肠刮肚,研究内脏。不过,李大善人却认为宝贝儿子如此做法实在是有伤伦理,于是严禁儿子在宅院里捉虫子。
    李莫展九岁的时候,也就是十年前,李大善人决定要做一件大事。当时他不知道这件事能否办得成功,要是失败了的话,只怕他连性命都留不住。所以他提前安排了后事,将宝贝儿子李莫展送到了省城的洋学堂中,交足了十年所需的学费,还留下了一大笔钱。
    幸好,那件事办成了,但李莫展在省城里读洋学堂却读出了兴趣,不肯再回到闭塞的黑猫岭镇。李大善人见此,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好由了儿子的性。
    李莫展在省城里读完了中学,就到了选择专业读大学的时刻。李大善人想让儿子读商科,毕业后就能去十里洋场的上海滩谋一份银行里的工作,白天穿西装戴领带坐在办公室里吹吊扇,晚上和时髦的女孩去外滩轧轧马路,也算是不错了。
    可这李莫展偏偏认了死理,非要去学医科,学医也不学中医,要去学那要动刀子的西医。李大善人不依了,发出话来,要是李莫展要学西医,就别想再从他那里拿到一个子,也不再认他这个儿子。
    李莫展没了办法,但他对商科一点兴趣也没有。这时,与他同住一间宿舍名叫谢飞虎的哥们对他说,何不玩一招偷梁换柱的好戏?
    谢飞虎家境贫寒,读完洋学堂办的中学后,就无力再入大学深造。他一直梦想着能够读商科,未来毕业后进入洋行工作,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改变家庭的命运。
    得知李莫展的苦恼后,谢飞虎便萌生了一个想法,让李莫展去读西医,而他用李莫展的名字去读商科大学。
    李莫展与谢飞虎一拍即合,反正黑猫岭镇离省城有够远,父亲李大善人也从不到省城来。不知不觉,他已有好多年没见过父亲的面了。所以他也不担心,只管在大学里学习着西医医学。
    几年后,李莫展学成,偷偷回到了黑猫岭。他知道纸最终包不住火,所以向父亲禀明了真相。没想到李大善人并没有责怪他,当听说谢飞虎依然冒名在商科大学里攻读时,李大善人对李莫展说道:“谢飞虎在商科大学里想读多久就读多久吧,学费我照给。不过,莫展,你得帮我做点事了。”
    李大善人要儿子帮他做的事,就是以陈郎中的身份,在黑猫岭里租王大爷的屋子开一间西医诊所。挣不挣钱是小事,监视王大爷是否想独吞当年合力夺来的财宝,才是大事。
    李莫展是个喜欢寻求刺激的人,所以接受了这个他认为很有趣的任务。
    于是,黑猫岭镇上多了一间西医诊所,诊所里有了一位名叫陈郎中的西医师。
    至于谢飞虎……不久前,他写了一封信给李莫展,说自己终于毕业了,在上海的洋行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去上海以前,他决定到黑猫岭来一趟,与李莫展叙叙旧。
    当然,一路上住宿客栈,谢飞虎用的都是李莫展的名字,因为他一直用的都是李莫展的证件。那天,李莫展正与王大爷在镇公所里下棋的时候,听说野狗沟里发现一具变作人皮的死尸。他来到野狗沟后,尽管尸体已经变作面目全非,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死的人就是谢飞虎。
    一定是谢飞虎一路用李莫展的名字住宿,引来了藏龙山土匪二当家雷神的注意。
    
    陈郎中,也就是真正的李莫展,把玩着手中的一把手术刀,阴骘地望着躺在地上不住呻吟的许娇娇,说道:“讲了这么多,你也该明白了吧?在这间屋里的每个人,都有着另外一个身份。原先我们以为是镇长的王大爷,其实是个江湖大盗;原先我们以为是省城神探的赵麻子,却是另一个大盗朱岭南;原先我们以为是镇长千金大家闺秀的王娇娇,却是当年藏龙山匪首徐立三的女儿许娇娇;原先我们以为是李莫展的人,却是如今藏龙山的二当家雷神。当然,你们所以为的一事无成飞西医师陈郎中,却是真正的李家少爷李莫展!”
    许娇娇怒极反笑道:“哈哈,我可真是走了眼。不过你能隐忍这么多年,我也算输得心服口服了。”她瞪圆了眼睛,大声喝道,“好了,送我上路吧!”
    “好!”李莫展答道。话音一落,他的手中划出一道白练,那把手术刀不偏不倚栽入了许娇娇的左胸心窝。
    许娇娇连哼都没哼一声,便立时断了呼吸。
    李莫展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他自言自语道:“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这富可敌国的财宝,最终落到了我的手里。只是不知道,这价值连城的宝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走到了铁皮锁前。锁上的两个锁孔,已经塞入了两颗绿玉扳指,只剩最后一个锁孔还空着。
    李莫展冷笑着将手中那颗绿玉扳指塞进了锁孔中。刹那间,墙壁里传来了“咔咔咔咔”的齿轮转动声。这块镶在墙上的铁皮竟向内缩了进去,还缓缓张开了一条缝隙。缝隙中闪过了一道碧绿的光芒。
    一定是宝物发出的光芒吧?李莫展暗自猜度道。
    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缝隙里忽然飘出了一缕暗黄色的烟雾,烟雾像有生命一般笼罩在了他的耳鼻四周。这烟雾的气息很是古怪,潮湿,又带有一种青草与泥土混杂的气味。一嗅到这气味,李莫展顿时感觉头晕目眩,呼吸也变得困难了起来。
    “不好!墙里有机关!”
    李莫展忽然想到朱岭南在准备杀死王大爷前,曾经在墙边撒了泡尿。他一定是用尿打湿了衣角,然后撕下衣角蒙在耳鼻前,充作过滤毒雾的面纱,阻住毒气的侵袭。
    这该死的朱岭南,竟设计了如此歹毒的机关。如果不事先准备好用尿打湿的布条,铁皮锁里飘出的暗黄色毒雾,定会要了擅开铁锁的人的一条性命。
    李莫展想到了这一点,可惜已经晚了。
    他倒在地上,绝望地闭上了眼睛。铁皮锁已经大开,锁里的宝物正放着碧绿的光芒。李莫展很想看看那宝物究竟是什么,可是从他所躺的角度,却根本看不到那究竟是什么。
    或许,永远都没有人知道王家大宅的地底密室里,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宝物。甚至都没人知道在地底还有这么一处密室。
    李莫展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他竭力扭过头,看到一只挂在墙壁上的油灯。
    火苗摇曳着。
    终于,油灯里的灯油烧尽了。火苗晃了一下,熄灭了。
    这地底秘道里的密室,陷入了一片无尽的黑暗。
    密室的地板上,留下了五具永远不会有人发现的尸体。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正是一个千古不破的永恒真理。
    【完】


   【二、血毒】

    楔子

    民国十一年,七月十三,西陵县城,虽值盛夏,城内却阴风惨惨,呈井字排列的三条横街三条竖街上,人影寥寥无几。这一日,城里几乎所有百姓都去了县城城楼之外的空地上,原因只有一个——今天将在城楼上斩落藏龙山土匪首领王跛子的脑袋。
    西陵县城的城墙,“取灰一分入河砂,黄土二分,用糯米、羊桃藤汁混匀”,将条石垒成一起,缝合严密,整齐有致,据县志记载,“经筑坚固,永不隳坏”。城墙将整个县城围得四四方方,固若金汤。
    城墙朝东的一面,正中便是入城的城门,城门之上,则是西陵县城的城楼。城楼高有十丈,修有炮眼、箭楼、角楼、烽火台。炮眼下覆以腰檐,飞檐翘角,勾栏雕镂,气势磅礴。
    杀王跛子的那一日,城楼的烽火台上,斜着伸出一根铁制旗杆。王跛子的一条好腿,拴在旗杆的顶端,另一条跛腿,则与整个身体一起倒悬在城墙之外。因为旗杆是朝斜上方伸出的,所以王跛子的脑袋恰好与城楼平行。刽子手老高,只要横着挥出断头刀,便可将王跛子的那颗头颅斩落下来。
    老高在西陵县城做了八年刽子手,死在他那口断头刀下的死囚,连他自己都记不得有多少了。但这一次杀王跛子,却还是让他兴奋莫名。
    两年前,王跛子曾经带领藏龙山群匪,洗劫了西陵山麓下的一个名叫宁澜的小镇。老高就是宁澜人,那一年,老高的老婆就死在了藏龙山土匪的手里,头颅被土匪割下后,和镇里其他人的头颅一起被拴在马尾后,然后从宁澜镇一直拖到了藏龙山脚。
    后来,老高辗转找到老婆的脑袋时,只见一片血肉模糊,已经辨不出容貌。若不是破碎头颅中暗藏着的一粒金牙,老高根本无法确认捧在自己手里的那颗脑袋,曾经属于自己那如花似玉的老婆身体的一部分。
    所以,从三天前,老高就把那把斩落过无数人头的断头刀插入水槽里,浇上尿与粪便。今天把刀拔出水槽时,刀刃已经起了一层薄薄的铁锈——用这样的断头刀斩首,可以让王跛子慢慢地死,死得更难受一些。
    站在城楼上,老高冷冷看了一眼倒悬在空中的王跛子。须眉鼓眼的王跛子早已没有了往日的凶悍残暴,蔫蔫的,几近昏迷,跛腿上赫然六个血洞,鲜血已经干凝。他的嘴巴微微张开,却没见着舌头外垂。一个月前,在县公所里,落网之后的王跛子在公堂上大骂县长徐清风,言语恶毒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徐县长一怒之下,命令刚上任的安保队长林尚武,割掉了王跛子的那根毒舌。
    报应啊,真是报应!
    据说两年前藏龙山土匪血洗宁澜镇时,正是王跛子张开大嘴,允许手下在镇内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只可惜王跛子没了舌头,一会儿斩首时听不到他的惨叫声,实为憾事一桩。
    老高忍不住朝满是铁锈的断头刀刀刃上吐了一口唾沫,这时他听到城楼下传来一阵鼓噪之声。城楼下的空地上,站满了男女老少,人人都想亲眼见到匪首王跛子被斩落人头的那一瞬间。
    县长徐清风也坐在城楼上,今天他将亲自担任监斩官。徐县长斜靠在一张太师椅上,看了看天色,然后扔出一块令牌,朗声道:“午时已到,斩!”
    老高定了定神,横刀站在城楼边缘,平着举起了他心爱的断头刀。在挥刀之前,他默默朝宁澜镇的方向低声说了一句:“老婆,我马上就要为你报仇了!”
    断头刀在空中划过了一条优美的弧线,然后砍在了王跛子的颈子上。“嚓”的一下,王跛子的颈子被砍出了一个口子,鲜血喷溅了出来,但颈骨却没断裂。王跛子的身体剧烈地抽搐了起来,喉咙传来难以形容的呜咽声。老高跟着又砍了一下,这次颈骨断了一半,气管里汩汩涌出鲜血,然后垂直向城楼下方洒落。
    老高没有再继续下刀了,他满含热泪地看着王跛子倒悬在空中,表情无比痛苦地扭动着身体。王跛子圆瞪着一双鼓眼,嘴里“呀呀”作声,鲜血不断涌出。但足足过了一盏茶的工夫,他才慢慢地死去,而头颅只靠半根颈骨与皮肉相连,留在了躯干之上。
    待徐县长亲自验明王跛子已经死亡后,老高收拾好断头刀,然后趴在城墙上,脑袋探出炮眼,朝城楼下的空地望了一眼。
    空地上,就在王跛子倒悬之处的正下方,摆着一口大锅,锅里盛满了王跛子被斩首时涌出的鲜血。锅边,排了一列纵队,全是住在县城里的老百姓,每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雪白的馒头。当他们在安保队员的注视之下,走过锅边的时候,都会将馒头在锅里的鲜血中蘸一下,然后如获至宝般收起来,用油纸层层包裹,放入怀中,兴奋地跑回城门里。
    按照旧时的说法,凡是大奸大恶之人,其死时涌出的鲜血却有疗病之奇效,对肺痨病尤为对症。据说让肺痨病人吃下蘸了恶人鲜血的馒头,过不了多久便会痊愈如初。
    见到那些因为拿了蘸血馒头而兴奋莫名的老百姓,老高不由在点了点人头,然后心里暗暗念道:“王跛子那人,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只怕连血都有毒了,你们还敢让病人吃?就不怕吃死人?”

    第一章 恶人的血,有毒
    
    “死了?”西陵县县长徐清风听到消息后,不由得身体前倾,整个屁股都离开了那张红木雕成的太师椅。
    安保队长林尚武垂首低眉,无力地答道:“是的,死了,全死了。”
    “一共死了多少人?”
    “十九人。”
    “都是吃了蘸血馒头后,死掉的?”
    “都是吃了蘸血馒头后,死掉的。”
    徐清风忍不住长叹一口气,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尚武沉吟片刻后,道:“死者全是肺痨病人,家属得知昨天午时要砍土匪首领王跛子的项上人头,于是向安保队提出申请,缴纳费用后,排队拿馒头蘸了王跛子受刑时的人血。当天晚上,肺痨病人吃了蘸血的馒头,并未见有任何异常。但次日清晨,家属入房唤醒病人时,却发现病人已经离世了……”
    “县公所的仵作对死者尸体进行检验了吗?”
    林尚武却突然静默不言了。
    “怎么回事?你快说呀!”徐清风有些沉不住气了。
    林尚武犹豫良久,才开口道:“县公所的仵作,没法对尸体进行检验。”
    “何出此言?”
    “因为……因为当家属发现病人离世之时,病人的尸体已并非完整……而是……而是变作了一具白森森的骨架……”
    七月十四,鬼节,虽然烈焰如火,却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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